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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乾脆給學校捐了大筆款項改善伙食,這樣,她就能跟著她媽媽吃到從學校帶回來的好吃的了。
再後來,她慢慢好起來了,她會和那群小孩一起去抓魚,可她老抓不到,氣得直踩水,她也會跑去山上挖野菜,把我才放進她窩裡的想給她吃的雞蛋給一起拿到鎮上賣,她吃野菜的時候苦得臉都要皺起來了。
我鼓起很大的勇氣,打算這天和她坦白。
可這天,她墜崖了。
我找到她的時候,她已經沒了呼吸。
我送她去了醫院,跪下求醫生救她。
可她沒活過來。
後來的一切好像都變得恍惚。
這個世界好像是假的一樣。
但我心口總是很痛,痛楚提醒著我這個世界的真實。
收拾她的遺物的時候,我發現了一張她過去的全家福,原來,她才是曉曉。
她一直是我的小紅蘋果兒。
人聲鼎沸,他們聚在一起掩埋她的遺物。
我也跳了進去。
我總覺著我也是她的遺物。
該被一起掩埋。
有人說我病了。
我沒病,我只是想她。
我總覺得她總會回來的。
我要造一個時光機,讓她活過來,哪怕花光我的所有財產。
時光機成功了。
她回來了。
我好高興好高興。
她說喜歡我,要和我結婚。
我舉辦了一場盛大的婚禮,她最喜歡奢靡熱鬧了,婚紗和蓋頭都鑲滿鑽石,都是閃閃發亮的。
好多人都來參加了我們的婚禮。
可她的父母不肯來。
沒關係。
這是我人生當中最幸福的一天。
這樣的日子過得很快,好像一年十年……我也記不清了。
後來,我發現了一本書。
書里寫了我們所有人的一生。
我看到了書的最後一頁,可書的結尾沒有寫上我們的幸福結局。
只有一行字—未完待續。
我回過頭,她還在我枕邊安睡。
我拿起筆,要補上,可怎麼也寫不上去,字跡不停消褪。
可我只是想要和她有一個好結局而已。
書的末頁冒出一行字:我可以讓她真正活過來。
我緩緩回過頭,枕邊的她已經消失了。
我手裡的筆掉在了地上,我感覺臉很濕。
書上又冒出一行字:我不知道你為什麼執念這麼深,甚至因為你的意識已經游離於我筆尖,讓這本書沒辦法真正意義上完結。
我問:你要我做什麼。
書的末頁又冒出一行字:如果你心甘情願消失……
我說:好。
書的末頁最後印出一行字:三個月時間,我會為她書寫一個新世界。
三個月後,又有一本書出現在了我的桌面《沙雕女配拒絕挖野菜》
我有點想笑,這是什麼奇奇怪怪的名字。
我熬了一整個通宵把這本書都看完了,她還是那樣啊,一點沒變,我一邊看一邊忍不住笑。
我伸出手想撫摸她的名字,可手好像有千斤重,我看見我的指尖到手掌手臂都漸漸變作透明消失,然後是身體。
她的名字也漸漸在我眼前模糊。
世界混沌。
我在消失。
她終於有了個好結局,可惜不是和我的……
張越番外
我回國了。
參加她的葬禮。
她的葬禮很亂。
有兩個瘋子搗亂。
她這樣注重儀式感的人,一定很不高興。
我跑了整座城市,終於找到當初表白送她的那種花,我把花放到她的照片前。
她在照片裡安安靜靜地看著我。
葬禮後,我才回去拿了手術刀去找徐時歸。
至少不能弄髒她的葬禮。
最終我還是沒下手。
我有點恨我自己,只會救人,只會救人,有什麼用,竟連為她殺人都做不到。
我明明知道哪一處最致命。
我把手術刀塞回後車廂。
我回了我們的母校。
我走過我們曾經的教室、走廊、操場、後山、校道……如果不是……或許我們會就這樣一步步從校園步入婚姻的殿堂。
初遇是在雨天,她莽莽撞撞地衝進我的傘里,親親熱熱地喊我張越同學,她不知道的是,我從前很討厭濕答答的雨天,可自遇見她以後,我變得很喜歡雨天。
告白那天,她非要有儀式感要送花,太晚了買不到花,我偷摘了花壇的花,她臉紅紅的答應做我女朋友,結果偷摘花被交警發現,我只能拖著她跑了一條街,差點被追上。
還有啊,這個笨蛋連種草莓是什麼都不知道,聽到別人八卦說有人在後山種草莓,就硬拉著我去後山偷摘別人種的草莓吃,我說我給你種,種完之後,她紅成了一個大草莓,她不知道放學回家我買了很多草莓吃,那晚是真的很想吃草莓。
第一次吻她的那天,是在學校樓道里,下了好大的雨,我記得雨鑽進脖子,雨是涼絲絲的,她的嘴唇是熱乎乎的,那時的我腦袋空白,貼著她的唇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沒辦法只能承認自己不會,她說她也不會,我們一起傻傻地笑。
求婚那天,她撒丫子就跑,笑著大喊逼婚啦,我只能追著她跑,這個小短腿體育考試就沒及格過,可這次居然跑得這麼快,我差點沒追上她,好不容易給她戴上戒指,我憧憬著我們的婚禮,我們共同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