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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意思是?」

    「老爺爺也不知什麼時候可以來,我多念叨念叨他幾聲,他聽見了就能趕來了吧?」梅蘭說完孩子氣地一笑。

    她的確在打著的雨的主意,要求不高,就是延緩鄧水英兩個月的壽命,她相信雨一定可以做到的。

    半個月後,梅蘭去醫院複查,總算把身上的石膏拿掉了,幾處傷處都恢復得不錯,就是左腳還需要拄幾周的拐,預計完全恢復要等梅蘭做新娘的那兩天。

    拆了石膏的梅蘭很快忙了起來,去醫院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兩人的禮服要定,兩人的服裝要買,兩人的婚紗照要拍,此外,還有別的一些零碎的東西要買,梅蘭一聽這些頭都大了,好在方哲十分熱心,基本都是她在操持。

    這天,梅蘭和蔡甘霖約好了去拍婚紗照,正好那天天氣十分晴朗,攝影師說先拍室外的,於是一行人開著車去了郊外的一處薰衣草拍攝基地。

    服裝兩人是自帶的,化妝師是單請的,梅蘭和蔡甘霖化好妝換好衣服便跟著攝影師站在了花田中,按照攝影師的要求擺姿勢。

    可惜,兩人在鏡頭前都不怎麼自然,尤其是蔡甘霖,越想刻意地笑越不自然,只會嘴角往上扯,臉部別的肌肉基本不動,這種笑拍出來的效果還不如不笑,因為是真的笑比哭難看。  

    攝影師是一肚子的不耐煩,可是看著蔡甘霖的大黑臉他什麼也不敢說,不過他提了一個建議,說是讓梅蘭和蔡甘霖兩人自行在花田裡活動,他來抓拍。

    「來一個騎自行車的吧。」梅蘭看見有人騎著自行車帶著女孩子在花田中穿過,長發飄飄,衣裙飄飄,梅蘭一下就喜歡上了。

    蔡甘霖聽了自然依允,林娜跑去租了一輛自行車過來,蔡甘霖看著自行車發呆了,因為來到這時空後他還沒有騎過自行車。

    蔡甘霖在一旁試騎的時候,攝影師提議給梅蘭拍幾張獨照,誰知梅蘭剛擺好姿勢,旁邊的一對正拍著照的情侶非說梅蘭妨礙了他們,非要梅蘭讓開。

    原本這事也不大,梅蘭也沒打算跟他們計較,轉身就要走,可對方的陪同人員有一個男的看梅蘭是一個人拍照,便上前挑釁,說:「美女,是不是沒有人陪啊,你看哥哥我怎麼樣?」

    「一個瘸子你也想要?」旁邊一個男生斜了梅蘭一眼,說。

    「別找事。」梅蘭警告了對方一句,因為她感覺到對方似乎是在故意找茬,而且對方的陪同人員里竟然都是清一色的十來個小伙子。

    「喲呵,一個瘸子還想怎麼地?」另外有一個人喊道。  

    其中一個人說著就想上前摟著梅蘭,被林娜一下放倒了。

    「來真的?這小娘們有點功夫,爺我好久沒有鬆散鬆散筋骨了,來,好好練練。」

    說著那人就跟林娜打上了,肖紅見此,護著梅蘭退開一步,另外兩個女保鏢忙上前幫忙了。

    蔡甘霖在遠處看見了,扔下自行車就跑過來了,眼見著有一個男的就把要手伸到梅蘭臉上,蔡甘霖一個飛腿就把那人踹倒了。(未完待續)

    ☆、第三百五十二章、如出一轍

    蔡甘霖一動手,那邊就有人拿著手機或攝像機對準蔡甘霖又拍又錄的,梅蘭頓時警覺了,忙喊住了蔡甘霖,有林娜幾個在,對付這幾個混混完全可以不用蔡甘霖這把牛刀。

    「怎麼了?」蔡甘霖以為梅蘭受傷了,忙上前來扶住梅蘭。

    「你別動手,感覺他們這次是針對你故意挑釁的。」

    梅蘭這麼一說,蔡甘霖也想起來了,梅蘭的手機有一段時間被監聽了,很難說他們之間有沒有開過什麼暴露身份的玩笑;還有一點,即便沒有別的事情,蔡甘霖一個執法者跟別人打起來,不管他占理不占理,這視頻要是發到了網上,蔡甘霖肯定是有麻煩的。  

    群眾的眼睛有的時候未必是雪亮的,大多數人都是同情弱勢群體,對執法者有一種本能的牴觸和抗拒,尤其是近年來網絡上頻頻出現的城管打人、警察粗暴執法等視頻,民眾對執法者的信任度就更低了。

    蔡甘霖本來就不笨,梅蘭一提醒他,再一說事件的起因,他便知道肯定是有人針對他。

    「我們走。」蔡甘霖一把抱起梅蘭,對肖蘭說:「去把他們手機和攝像機里的東西刪了。」

    可是對方偏偏不讓蔡甘霖和梅蘭走,因為對方有十個人,而林娜她們只有四個,所以很快又有兩個人過來攔住了梅蘭和蔡甘霖。

    「你們究竟想幹什麼?」蔡甘霖問。

    「不幹什麼,哥們本來在這照相照得好好的,你們偏要過來搗亂,壞了哥們幾個興致,你們說這筆帳該怎麼算?」

    「想敲詐?給個數?」蔡甘霖直問對方。

    梅蘭這時偷偷把自己的手機撥通了段寒剛的電話。並按下了錄音的功能。

    「哥們不多要,一個數。」

    「一百?」依舊是蔡甘霖問。

    「你耍哥幾個呢?」

   

    「一千?」

    「哥幾個的出場費就值這個錢?」

    「直說吧,你們要多少?」

    「至少是一萬。」旁邊有一個人喊了一句。

    「你們這是典型的敲詐勒索,已經觸犯了刑法,我可以直接把你們移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少放屁,別以為我們不懂法,老子背給你聽聽。根據我國刑法第274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什麼叫數額較大。以一千塊為起點,對不對?哥們這一共十個人,我們要一萬塊錢,分到手也就一人一千。我們再一人找回你們一塊錢,喏。一塊錢我們都準備好了,999塊根本不夠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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