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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今天這關還不太好過。
梅蘭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飛機應該落地了,便對對方說:「不好意思,我接的人該到了,我先進去一下。」
「不行,警察還沒來呢,責任也沒有分清楚,你走了算怎麼回事?」
「不是已經叫警察和保險公司嗎?我車子在這,你放心,該我的責任我肯定擔著。」梅蘭說道。
「那不行,誰知道這是不是你的車,你要是跑了我找誰去?」對方看了一眼梅蘭的商務車,就是不肯讓梅蘭走。
正僵持的時候,警察來了。(未完待續)
☆、第二百二十一章、誰比誰囂張
警察顯然是認識對方,或者是認識這輛車子,因為梅蘭看到他們對這女人恭恭敬敬的,好像喊的什麼「二嫂子」。
警察仔細看過了梅蘭的駕駛證,例行公事地問了梅蘭幾個問題,這事故責任便裁定梅蘭負全責了。
梅蘭也不惱,本來就是她碰了對方的車,這個責任應該是她負,保險公司也很快來了,裁定梅蘭的責任後,讓對方把車子開到市裡的4s店去維修。
不過保險公司似乎很不高興,因為對方是上百萬的純進口好車,梅蘭這一撞,對方的大燈壞了,保險槓應該也得換,沒個三四萬估計難拿下來。
而梅蘭開的這輛別克就算是全險也就交了一兩萬塊錢,保險公司肯定是要賠本的。
「我不同意去市裡的4s店,我要去南昌的4s店,我這是純進口的車,我信不過這裡的維修技術。」女士說。
「這個,我們是沒意見,你要跟這位小姑娘協商,不過去南昌修車的費用我們可不負責報銷。」保險公司的人巴不得這樣。
只是這樣一來,就意味著梅蘭不光要承擔對方的修車費用,還要負責對方的路費、食宿費和這段時間的誤工費。
「我說小姑娘,我看你也是來接人的,要不這樣吧,人家一百多萬的新車被你碰了的確也心疼,這小地方修車的技術也就這樣,人家想去南昌也是無可厚非。要不乾脆一點,你賠她一些損失費,這車子她願意怎麼修是她的事情。」警察甲說。
「是啊。大過年的我們也別都在這杵著了,你們兩個協商一下,要是能私了就私了,省得跟著我們回去備案。」警察乙說。
「可不,大過年的你跟著她去南昌修車也是麻煩,怎麼著也要一個星期,要是配件不全的話還不定多少天呢。耽誤你的事也耽誤她的事,要不乾脆私了算了。」警察丙說。
「是嗎?那依你們的說法。我應該掏多少錢合適?」梅蘭笑著問。
三位警察看向了那女人。
「十萬。」
「我說大姐,你該不是窮瘋了?」梅蘭斜了她一眼。
這不是典型的訛詐嗎?
梅蘭都有些懷疑自己是不是碰瓷了。
「你說誰窮瘋了?你眼瞎了,特麼看不見我開的是什麼車,就你這窮酸樣估計也沒見過什麼好車。行了行了,我也不要你那十萬塊錢,你陪我把車子開到南昌去修就成,省得說我欺負了你。」對方不耐煩地揮了揮手。
梅蘭一聽對方罵自己窮酸樣,不由得笑了,她今天身上穿的是方哲給自己買的羽絨服,這個牌子的衣服不便宜,應該也是一個國際大牌,只是梅蘭沒見過。對方顯然也不是一個識貨的。
「你確定你要這樣胡攪蠻纏?」梅蘭也有些不耐煩了。
「什麼?你是說我胡攪蠻纏?既然這樣,我倒是要好好跟你胡攪蠻纏,你不光得陪我去南昌修車。你還得賠償我一部分精神損失費,我不同意私了。」
「小姑娘,本來就是你不對,我們勸你還是拿出一點錢來私了算了,要不然,這一趟南昌之行你不定還得花多少冤枉錢呢?」警察乙勸梅蘭。
「我只有一個說法。既然保險公司同意賠付,你就把車子開到市裡的4s店去。你要同意就這樣,不同意的話,我們法庭上見。」梅蘭還就不信這個邪了。
好歹她身邊還有一個律師出身的檢察官,她怕誰?
「行啊,小姑娘,牛啊,走吧,現在就跟我去交警大隊錄口供。」警察甲說。
「急什麼,我接的人也該出來了。」梅蘭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蔡甘霖也該落地了,她給他發了一個簡訊。
對面那位女士的手機也響了,「老公,你下飛機了?我在機場外的停車場呢,別提了,今天真是晦氣,我的車子被人撞了,我要去南昌修車,小姑娘可狂了,我真是要被她氣死了,說是要法庭見。」
相對於那位女士的氣急敗壞,梅蘭則顯得淡定得多,淡定得有些讓人心裡發虛,三位警察互相看了看,搖搖頭。
他們常年在這街里混,還真沒見識過這麼一號人,三人正要向梅蘭打聽打聽時,鄧建文開車拉著孫大偉來了。
兩人一來自然是先問人幾個孩子怎麼樣,孫大偉一開口就是一股港腔,博宇博聰又是「爹哋爹哋」地叫著,三個警察突然意識到今天這件事似乎還真有些棘手了。
難怪這小姑娘這麼淡定,原來是有倚仗。
三個警察看了看那位女士,女士也正打量著孫大偉。
孫大偉今天穿了一件gucci的皮夾克,加上他本來就是一個還算成功的香港商人,氣質自然跟小地方的人截然不同。
那位女士這會倒是不眼拙了,沒敢跟孫大偉耍橫,很和緩地說:「這位老闆,這位小姑娘撞到我的車子,警察已經裁定這位小姑娘負全責,可我的車子是剛提沒兩個月的新車,是我老公送我的生日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