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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醞後退了一步,不著痕跡地避開女孩的手,誰知那女孩竟然一個前撲,乾脆抱住了他的手臂,硬擠進他懷裡。
林醞有種不好的預感。
果然,不遠處突然傳來一聲大吼:「放開她!」
一個高大如大猩猩的男人沖了出來,瞪著雙眼,幾乎目眥欲裂,仿佛林醞是他的仇人。
女孩緊緊拉住林醞的手臂,回頭:「你不要再糾纏我了,我有未婚夫了!」
這熟悉的台詞……
「誰?就是這小子?他哪點好你要拋棄我去找他?」
「喜歡他英俊瀟灑持久有力你管得著嗎?」
這麼誇張中二的台詞,小兔子被她說得一悚,臉都紅了。
女孩拉著他的手和男人對罵起來,身處於漩渦中央的林醞卻在走神。
那天晚上,思逸哥來幫我的時候是怎麼想的?
他看了眼紅髮女孩。那晚他看我的時候,也和現在的我看她一樣嗎?
有點……無理取鬧……
有些沮喪,林醞掙扎著想要掙開女孩的手,卻不料那個男人已經大踏步了走了過來,左手拉上女孩的手臂,右手便往林醞胸前推去。
林醞本能地側身想要閃開。
只可惜女孩抱他抱得死緊,向一邊閃的速度被限制,眼看那大猩猩似的手掌就要觸及他的胸膛,一隻手突然從側邊伸來,抓住了大塊頭的手腕。
手指力氣很大,手背上青筋突出,大猩猩「嘶」了一聲,立刻甩開了女孩,但就在這一秒鐘里,他的右手手腕已經被扭到了怪異的角度。
「媽的,放開!」大猩猩怒吼著,兩隻手一起去對抗那一隻手。
林醞順著手臂,看到了桑思逸緊皺雙眉的臉。
火氣十足。
林醞從未見過這樣的桑思逸。
從見面的那一刻起,男人在他面前就是溫和、善意的,即便五官鋒利,卻從未主動展露過攻擊性。
而現在的他,眉頭緊皺,目光凌厲而危險,整個人如同上緊了發條的弦,一觸即發。
「思逸哥……」林醞有點怕,不由自主看向桑思逸身後的里奇。
卻見老人一臉的若有所思。
此時,大猩猩堪堪用雙手抵住了桑思逸,嘴裡嘰里咕嚕冒出一番話來。
桑思逸立刻用同樣的語言應了一句。
周圍的人立刻哄了起來,有英語夾雜其中:「麥克斯,揍他!」
「打起來!打起來!」
桑思逸最後用力一擰後放開了手,大猩猩甩了甩手腕,往地上狠狠啐了一口,率先走出了酒吧。
「這是要……要打架嗎?」林醞迷茫地喃喃。
桑思逸回頭看他,渾身上下還冒著火,卻強壓著憤怒彎了彎腰。
「沒事,不想看的話就在酒吧坐一下,讓里奇陪你,很快就好。」
里奇在心裡呸了一聲。
什麼不想看,你老婆緊張你緊張成那樣,怎麼可能不去看?
就是這為了老婆打架的毛病,都這麼多年了,怎麼一直都沒變呢?
想完了上前拉住桑思逸的胳膊,一臉的一本正經:「你小心,總感覺不對勁,可能是故意試探你的。」
桑思逸回頭:「不管他有什麼目的,忍氣吞聲不是我的作風。」說完便大步跟了出去。
里奇就去拉林醞的手:「小醞啊,別害怕,你老公打架很厲害的。」
林醞的臉頓時爆紅,連擔心都暫時被壓下去了。
「你,你,你怎麼知道他,他……老公?」
里奇一臉好奇:「難道他是老婆?」
「不不不不不……哎不是……」林醞覺得自己已經語無倫次,乾脆閉嘴了。
里奇拉著他往外走:「哎呀逗你玩的,不過他打架真的很厲害。」
林醞又擔心起來:「那人剛才說……」
此刻兩人已經來到了酒吧外的空地上。
格陵蘭地處北極圈附近,雖不至於極夜,11月的時間,白天也短得可憐。現在還不到下午四點,天已近黃昏。
酒吧門前的照明燈亮了起來。
一群好事者簇擁著兩人,來到一座高台前。
繩結為欄,竟是一座露天拳擊場。
麥克斯已脫了上衣,露出一身健壯的肌肉,人群中立刻有人大聲讚賞,看樣子,他還是這擂台上的常客。
再看桑思逸,只是懶洋洋的倚在擂台一角,脫下西服外套拎在手上,眼神在台下轉了一圈。
里奇眉頭緊皺。
今天他們的談判並不順利,對方先是東扯西拉就是不給準話,後來又獅子大開口。那個價碼如果答應,他們會很長時間陷於被動,因此,並未達成任何協議。
回來又看到有人欺負林醞。
那一瞬間,里奇真擔心,當年哥倫比亞的那一幕會不會重現。
記得當年他聽到消息,瘋了一般跑去哥倫比亞,入目的,已經是一座被大火焚燒得漆黑的販毒組織基地。
而他的這位好徒弟,渾身浴血。頭上、臂上都扎著繃帶,卻如國王巡視疆土般,把滿地的毒販屍首一個一個看過去,尋找那個背叛者。
這才是「國王」這個稱號的真正來由!
現實遠比傳說來得更殘酷!
當然,那個販毒組織惡貫滿盈,完全是當地毒瘤,桑思逸算是為民除害。
而現在,不過是個被利用的小嘍囉而已,卻愚蠢地選擇了林醞作為目標,這可是桑思逸的逆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