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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青松是薛洪原配生的兒子,體弱多病,這麼些年一直和個隱形人似的。
上輩子趙軍便是和此人一個在明一個在暗共同收拾趙明和薛麗華。
薛青松受過正規高等教育,做人做事遵紀守法,更加懂得隱忍,他勸趙軍不用太過激進,一步步來。
趙軍卻是不願意等,執意用最慘烈的手段率先終結了趙明,也終結了自己。
因為趙軍知道薛麗華是個蠢的,沒了趙明跟著擦屁股,很容易被薛青松抓到小辮子。
薛青松參加了恢復後第一屆高考,在大學期間又被選拔成了研究生,直到今年八月才畢業回來。
他們現在也算同薛家搭上關係了,最起碼,同薛校長很熟識,到時候通過薛校長認識薛青松也方便。
薛青松有才華、有良知,不過身體差些,細細調養就是。
把薛洪踢下去,扶薛青松起來於公於私都是好事。
總而言之,她和趙軍沒念多少書,走不了別人走的路,那就好好走掙錢經商這條路,有錢便能搭橋、修路。
一路通百路通。
第54章 八大鍋
包山頭的事主要還是趙軍在跑, 姚晴天憑著多出來十幾年的見聞將一些注意點和期望點告知趙軍後便全心全意守著滷肉鋪,她要卷一段時間,多多掙錢。
雖然最初滷味店的客流大多是從肉鋪引過來的, 經過兩三個月的刪選,隨著三隻鵝名氣打響, 兩邊客流明顯有了差異, 來買滷味的,經濟條件應該更寬裕一些,也更忙碌一些, 沒時間自己動手燒制葷菜。
當然也有那廚藝一般卻又酷愛美食、肉食的的人,當前經濟復甦, 許多人手上有錢了, 對於食物也有除了溫飽之外的更高追求。
正月尾上, 人們吃肉明顯減少了些,屠宰場和肉鋪都清閒了不少, 趙軍便讓小劉和小武輪流著一天一人去滷肉鋪幫忙。
當然他們幫忙不是無償的,每天中午和傍晚兩個時間段, 四個小時的樣子, 一個月額外給他們十塊錢工錢。
畢竟是兩人輪換, 相當於一人一月只做十五天,兩人很滿意。
小武甚至說希望等他們去屠宰場工作了, 也能把這活留給他,畢竟屠宰場工作時間只是往前提到凌晨就開始,下午依然有空。
小劉直接想放棄去屠宰場殺豬了,他想全職入職滷味店, 最後被趙軍批評了一頓。
繼趙軍之後, 姚晴天的滷味店還是有了第二名、第三名刀工好、年輕、英俊的小伙子做員工。
這段時間, 兩人都非常辛苦,姚晴天願意適當放手,趙軍只會舉雙手贊成。
花光了存摺上的全部存款和那幾堆硬幣,還欠了一屁股債,兩人終於拿下了陽灣鄉三百八十畝包括沼澤地在內的山頭的租用合同。
前後共簽署了三份手寫的合同:三百二十多畝的山頭租了三十年,山下所有和山頭相連的荒地以及那片沼澤只給租二十年,而兩人留著蓋房屋靠近大路邊上那塊接近六畝大小的地,算著宅基地,按著宅基地價格另算的。
另外附加了條件就是趙軍他們以後在承包山和宅基地之間修的路或是搭建的橋不受二十年承包合同限制,必須一直保留。
農村宅基地對於本村人來說,其實還沒有立契約的說法,村里人蓋房子要麼在老宅基地上推了老房子重起,要麼拿田地換取別人家的宅基地。
趙軍他們看中的這塊山頭和荒地離周邊主村落很遠,邊上少數散落田間的農戶大多在村子裡還有正式的宅基地。
可他們不是本地村民,鄉里還沒有這樣的先例,要的價錢不低,不過好歹還在兩人能承受的範圍以內。
姚晴天心想,也就當前能拿這麼多宅基地,等過些年,郭嘉根本不允許個人占用大面積土地蓋私人房屋、別墅,再有錢都不行。
所以再貴對於他們來說也是賺了。
她該早早把房子蓋起來,只有房子真正蓋起來了,這塊地便一直屬於他們,不像後面的山林、池塘,租期到了都不一定讓你續租。
這一塊宅基地還靠近縣鎮主幹路,等以後路修好了,說不定能把房屋改裝成私房菜館。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如今他們徹底被掏空了,別說蓋房子,蓋私房菜館,不趕緊掙錢,債還不上的話,說不定飯都吃不上,得喝西北風去。
簽訂合同之前,鄉村干布帶著趙軍對承包地進行測量、劃分了具體的位置,邊界打上了幾十處地樁,算是落定了。
合同簽好後,趙軍馬不停蹄地找陽灣鄉領導,表明想在周邊兩個村子招募二三十名挖河工,就挖那二十年租期的低洼水域。
趙軍租這麼大地方,每一處主要做什麼用,自然也需要提前報備,向上級機關申請,得到批覆,這些文件都附在合同中的。
這些都是姚晴天想到的,再讓趙軍去諮詢薛校長等一些知識分子定下來的。
所以他挖池塘別人完全不會有意見,因為提前都報備或批准了。
陽灣鎮東邊是長江,西邊是湖泊,為防止洪澇災害,都需要築起幾道堤壩,幾乎每年落水期都要對堤壩進行加固。
所以挖河,當前幾乎所有農民都做過,不過那大多都是任務,無償的。
趙軍請人挖河,從早六點到晚六點,工錢一到兩塊錢一天,管中午一頓飯。
男女都可以,會看工作量定給工錢,反正不會低於一塊錢一天,如果真一塊都不值的極個別人,第二天就不用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