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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棠伸出手,「正式自我介紹一下,我叫寧棠,以後請多指教。」
沈烈看向寧棠雙眼,伸出手,「沈烈,請多指教。」
孫愛菊跟寧為國齊齊傻眼了,兩人都沒想到,這場相親就這麼糊裡糊塗地談成了。
寧為國試探地問道,「那,這算敲定了吧?」
沈烈也是個痛快人,當場從口袋裡掏出兩百塊錢放桌上,「這是下定的彩禮。」
寧棠一點都不客氣地拿起兩百塊,全都交給孫愛菊,「媽,你拿著。」
孫愛菊沒好氣地白她一眼,把兩百塊塞回給她,「傻丫頭,我跟你爸有錢,你哥每月都把他的工資寄回來,我跟你爸都攢著呢,這兩百塊錢,都充作你的私房錢,我跟你爸還要另外補貼你一份。」
寧軍能賺錢,寧棠是知道的,部隊包吃包住,每個月除了工資以外還有不少補貼,寧軍一分都沒花,全都寄給孫愛菊了。
而且這麼些年,孫愛菊手裡也沒少攢,寧棠也沒跟孫愛菊客氣,把兩百塊錢往口袋裡一塞。
沈烈走了,孫愛菊跟寧為國又拉著寧棠開了個小會。
孫愛菊道,「你可想好了,真嫁給沈烈,哪怕他條件再好,他可是喪偶帶著三個孩子的,你嫁過去就要做後媽。」
被孫愛菊一說,寧為國也猶豫了,「要不,算了?咱閨女年紀雖然大點,但是好歹是個黃花閨女啊,犯不著給人當後媽,乾脆在村里找個人嫁算了,咋說都是頭婚。」
寧棠想了想,道,「爸、媽,我知道你們對我好,但我想了一下,覺得沈烈這個人的條件跟我還是合適的。」
首先,沈烈工資高,還是當兵的,那就說明嫁給沈烈以後,她的物質條件不會差到哪裡去,如果嫁給同村的村民,她大概率還是要下地幹活的。
寧棠試過下地,好傢夥,那太陽毒辣的能把人曬脫一層皮,一點都不誇張,干一天活下來,全身上下就跟車輪子碾過似的,腰酸背痛,根本就不是她這種穿越前天天在辦公室里吹空調,穿越後也不事生產的人能夠忍受的。
要真讓她下地幹活,一直下地幹活,寧棠覺得,還是洗洗乾淨,找根繩子上吊算了。
其次嘛,沈烈有三個孩子,這點對寧棠來說,反倒是優點不是缺點。
寧棠本來就不想生小孩,沈烈有三個孩子,不會讓她生,再說了,這三孩子歲數都不算小,也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還有沈烈這個親爸在,寧棠頂多費雙眼睛盯著。
想開點,就當跟三個小孩同居了唄。
再說了,她是後媽,對不是自己親生的小孩不好,難不成還有人指著她鼻子說三道四?
最重要的是,以她之前測試的經驗來看,劇情的不可抗力會把一切偏離劇情的地方給拉回來。
就好比她不能做生意一樣,劇情非要讓她做對照組後媽,這次相親不是嫁給沈烈,以後也得嫁給王烈、張烈這樣的離異帶娃海浪島軍官。
那還不如嫁給沈烈呢,至少沈烈看起來是個還不錯的人,再下一個,就難說了。
一晚上,寧棠把這些話跟孫愛菊和寧為國都掰扯透了。
孫愛菊跟寧為國還是有點轉不過彎,但也沒轍了,反正是寧棠自己選的,要是過得不好,大不了讓沈烈跟上頭打報告,把婚離了,他們老兩口跟寧軍養寧棠一輩子。
第5章 賢妻
兩家的婚事就算談攏了,這次來沈烈跟蘇俊彥只請了三天的年假,敲定以後兩人還要回部隊打結婚報告。
五月七號上午,沈烈跟蘇俊彥回了部隊。
六月四號,結婚報告審批通過,沈烈跟蘇俊彥來山崗村正式提親。
蘇俊彥跟寧雪都是二婚頭,不好大操大辦,只簡單地請家裡人吃了頓飯。
寧為國跟孫愛菊就寧棠這一個閨女,花了不少心思和錢,舉辦了一場熱熱鬧鬧的婚禮,請村里人吃了一天一夜的流水席。
六月八號,沈烈跟蘇俊彥就要帶著寧棠跟寧雪去海浪島隨軍了。
按山崗村的規矩,娶了人家閨女,除了給彩禮,還要領著新媳婦添兩身衣裳。
這主要看各家條件,要是有錢的,買兩身衣裳,人人都羨慕,沒錢的買個枕巾,也沒人說嘴。
上次沈烈跟蘇俊彥來的急,回去的也急,除了隨身帶著的彩禮錢,其餘是什麼也沒買,所以這次回來,辦完婚禮就得補上。
所以臨行前一天,沈烈跟蘇俊彥就帶著寧棠跟寧雪去了市裡的百貨商店。
從山崗村到市里,要經過一條蜿蜒的山路,四人搭了村裡的驢車,七拐八繞的,兩小時的車程才抵達市里。
到了市里,四人直奔百貨商店。
因為要買的東西不一樣,沈烈跟寧棠,蘇俊彥跟寧雪,兩對是分開走的。
蘇俊彥領著寧雪先去了賣成衣和布料的櫃檯,他掃了一眼櫃檯,對寧雪笑道,「我帶了不少布票,你隨便買,你長得好看,漂亮衣裳才能襯你,多買幾件換著穿。」
蘇俊彥長相俊朗,談吐不俗,又很大方,櫃檯的女售貨員都朝寧雪投來羨慕的眼神。
寧雪沐浴在眾人羨慕的目光中,微微一笑,「我的衣服夠穿了,結婚的時候我媽給我做了兩身新衣裳,款式洋氣得很。」
說完,她徑直走向櫃檯,拿起一件小小的藏青色襯衣,一看就是小孩穿的成衣,比劃道,「你有兩個孩子,今年才七歲,都是長身體的時候,就怕衣服短了,這些布票拿來給他們買衣服吧,我就不用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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