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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開價只有一萬的四合院賣了兩個愣是沒人買,最後只能拿出些古董賣掉還債。
第一次聽父母說起這段往事,辛雨是十分不理解的,在父母的解釋下才恍然大悟。
別說是八零年,就是八十年代中期,一萬塊錢也是一個天文數字,萬元戶是很讓人羨慕的。
雖然七八年十二月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了實行的對內改革、對外開放的政策,但是到八零年改革開放也才剛起步,整個國家的平均工資相當低。
當時大多數行業都是由國家在運營,依然以計劃經濟為主,社會經濟活力低下,
八零年一個月能夠掙一百塊,就已經算是高工資了。
城市裡的普通工人平均工資每月大概也就三、四十元。
農民的收入則更低,每個月拿到手的大概也就幾塊錢,甚至有的地方只能分到糧食,一年到頭也不定能拿到現錢。
靠著一個月三、四十塊錢的平均工資,就算不吃不喝,想要攢一萬塊也要攢個二、三十年。
算上吃喝再有一些其他的支出,說不定一百年也不定攢得出一萬塊錢。
當然生活在城市裡的工人就算有積蓄,也不定會拿錢出來買房子。
他們有工作單位,單位會蓋房子分房子,這種福利分房的制度,讓大多數人在這個時代並不缺房子住。
當然就算缺也只會等著單位分房子。
有免費分的房子,誰還會拿一大筆錢出來買房子呢。
所以蕭敗家子的四合院只賣一萬也沒人買在這個年代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
第129章 求人不如求己
劉欣雨知道京城四合院未來的發展趨勢,當然很想趁著低價將這座四合院買到手。
如果有錢的話,還想買更多的房子,或者還能從蕭敗家子手上買一些古董和書畫,這些都是有極大升值的。
劉欣雨將這大半年存的錢都帶在身上,與大多數同學比起來,她簡直是個富婆,但是離買房還差得很遠。
她的口袋裡也只有千把塊,那是她全部的家當。
來京城之前陳招娣非要塞錢給她,不過劉欣雨沒有接。
儘管劉家能存下錢劉欣雨的功勞最大,但是每次有了收益都會進行分配。
陳招娣手上的錢屬於爺奶二叔二嬸堂弟堂妹,劉欣雨當然不可能再接這個錢。
畢竟他們早已分家了。
再說陳招娣手上的錢,過了年之後也只剩下不足四百塊了。
想要買下這座四合院就得趕在蕭敗家子賣房之前賺足一萬塊,甚至更多。
畢竟房子到手,得整修,添家具……
現在嘛,先得把學業理順,畢竟她是來讀書的。
離蕭敗家子賣房還有兩年時間,賺錢的時間還算富足。
開學的第一堂課測試同學們的口語和聽力,劉欣雨大放異彩,連顧錦誠都沒想到劉欣雨的口語居然比自己還要出色。
看著被老師表揚卻依然一臉淡然的劉欣雨,顧錦誠既驕傲又覺得有些陌生。
說起來顧錦誠可以算是劉欣雨的英語啟蒙老師。
他是在讀初一跟著父母到烏縣的。
他的父母因為曾經留學海外,於是被下放到烏縣機械廠工作。
以他父母被下放的身份,按理他是沒機會上高中的,但是那年他父親為烏縣的機械廠解決了技術難題,這才讓顧錦誠有了繼續讀書的機會,也讓顧錦誠與劉欣雨成了同學。
劉欣雨所在公社有中學卻只有初中,要讀高中只能去縣城。
劉青山是民勤大隊的民兵連長,家裡出身好,劉欣雨又是那年民勤大隊唯一堅持到初中畢業的孩子,繼續讀高中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
那年劉欣雨只有十四歲,她走進教室的時候,顧錦誠還以為她走錯教室了。
劉欣雨年齡小,又是班上唯一從農村來的孩子,少不了被人欺負。
顧錦誠是從城市下放人家的孩子,與劉欣雨一樣都是被欺負的人。
當然顧錦誠與劉欣雨不一樣,好歹在京城生活了十幾年,該有的脾氣和手段一樣都不缺,又已經在縣城生活了兩年,別人又怎麼可能欺負得了他?
於是表面上是別人欺負他,暗地裡那些人不知被收拾了多少回,漸漸地欺負他的人少了,欺負劉欣雨的人也少了。
只是劉欣雨並不知道原因,只知道那些曾經欺負她的人不再欺負她了,當然也沒什麼人願意與她說話。
除了成份不太好的顧錦誠偶爾與她說說話,劉欣雨幾乎成了班裡的透明人。
正因為如此,劉欣雨成了班裡最愛看書的人,甚至在縣百貨商店的圖書櫃檯辦了張借書卡,每天除了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就是看書。
在縣城讀書那兩年,不對應該是劉青山去世前那一年半的時間,劉欣雨幾乎看遍了百貨商店圖書櫃檯的所有書籍。
這個年代圖書出版得少,就算是縣城的圖書櫃檯也沒有多少可看的書,因此劉欣雨幾乎什麼書都看。
開始的時候對於劉欣雨放學之後總愛去百貨商店,顧錦誠是十分好奇的。
製造了幾次偶遇之後,顧錦誠才發現劉欣雨去商店並非自己想像的那樣愛逛商店,而是直奔圖書櫃檯,然後就是還書錯書。
知道劉欣雨愛看書,顧錦誠終於找到了接近劉欣雨的方法,從家裡拿了幾本外面買不到更借不著的書找准機會展露在劉欣雨面前。<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