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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下午我要去一趟城郊的方家莊,早就約好的事不能失約。這樣吧,我儘量早些回來,不過六點前是沒可能的。六點半吧,時間我定了,地點就由王書記定吧。」劉欣雨想了想道。
剛才于敏特地提了下午四點這個時間,劉欣雨知道王書記希望劉欣雨在這個時間與他見面,但是劉欣雨有自己的生活和為人處事的原則,不可能為了與區委的書記見面,就打亂自己的的生活和日程安排。
于敏來之前得了劉區長的提點,而且王書記的秘書給她打電話的時候,也轉達了王書記的指示,明確指出見面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劉欣雨決定。
現在既然劉欣雨定下見面的時間,地點嘛,等她回去打電話請示過王書記,確定下來再轉告劉欣雨。
第391章 你都沒給我設計婚服呢
于敏在回廠不久就給劉欣雨打來電話,請劉欣雨在喜洋洋餐飲訂一個可容七八個人的包間。
劉欣雨眉頭微皺,想了想應了下來。
明天是周末,每到周末餐館的生意就異常火爆,劉欣雨也不敢保證還有沒有包間。
「奶,明天晚上還有沒有空閒的包間。」劉欣雨來到餐館,問正在前台收款的陳招娣。
陳招娣雖然年齡大了,做事卻仍然乾淨利落,記憶也十分了得,根本不用翻看訂餐記錄,開口就開:「大包間全訂出去了,只有那個那個最小的包間還沒人訂。」
餐館最小的包間,只有一張小圓桌,擠一擠倒是能坐下七、八個人,但是明天前來會晤的是人是區委的王書記,就有些不太合適了。
劉欣雨的眉頭不由微微蹙了起來。
陳招娣送走一桌客人,抬頭就看到劉欣雨微微皺起的眉頭,就知那個小包間可能小了。
要不是確實需要,劉欣雨向來不過門餐館的事,今天特地過來詢問空閒的包間,不是有同學朋友臨時有聚會,就是要宴請生意場上的客人。
可是明天晚上的包間確實只剩下那個小包間了。
正好有個服務員端著盤子從拐角處轉出來,陳招娣的眼睛頓時一亮,指了指拐角道:「要不,把拐角的那個房間收拾出來,那個房間比小包間寬敞不少呢。」
拐角那個房間曾經也是個包間,只是劉家接手以後嫌那個房間不夠方正,就把它當成成了雜物間放了些米麵、碗盤和暫時不用的桌椅。
陳招娣和王三妹都是乾淨人,就算只是雜物間,依然收拾得乾乾淨淨。
只要把放在裡面的雜物另找個地方擺放,精心布置一下,確實是個不錯的包間。
說起來,這裡還是暢春大酒店的時候,劉欣雨不止一次在那個包間吃過飯呢!
「那就麻煩奶告訴二叔,明天務必把那個包間收拾出來,給我留著。」說著劉欣雨把來餐館之前擬好的菜單交給陳招娣:「奶,這個包間明天晚上的所有消費算我的,最遲六點半盛華服裝廠的於廠長會陪同客人前來。我儘量提前回來,如果我沒能及時趕回來的話讓新建幫忙先接待。」
陳招娣一聽到盛華服裝廠幾個字,眉頭就打成了結,瞪著劉欣雨一臉的恨鐵不成鋼。
為了安撫陳招娣,少不得要向陳招娣透露一二:「奶,雖然明天要談的事確實與盛華有關,不過來的並不是盛華廠的人,而是區裡的領導,於廠長只是陪同。」
聽說是區裡的領導,陳招娣的臉色總算好了些許,卻又添了幾分緊張。
劉家現在住在這個區,孩子們讀書也都在這個區,餐館和工廠同樣也在這個區,突然聽說區裡的領導要來自家餐館用餐,陳招娣會緊張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
劉欣雨笑盈盈地挽住陳招娣的胳臂小聲道:「奶啊,你可是與縣長書記吃過飯握過手的人,以平常心待之,沒啥可緊張的。」
對啊,緊張啥啊,就當明天要見的是縣裡的領導!
見陳招娣不再緊張,劉欣雨又把正在店裡幫忙的劉新建,與他交待了一些細節,沒在餐館吃飯,開著車回了北湖胡同。
餐館開業之前。劉家就搬來了楊柳胡同。
按陳招娣的意思,是要讓劉欣雨和劉新建一起搬去楊柳胡同,然後把南街胡同的房子出租,好歹也能收些租金。
劉新建當然不願意,一是不想被長輩管制,二是捨不得將這麼好的房子租給他人居住,但是陳招娣向來說一不二,最終不得不把南街胡同的房子租了出去。
不過劉欣雨並沒人答應搬去楊柳胡同,她倒不是怕被長輩管制,而是早就想要搬去北湖胡同。
那裡才是她理想中的家!
對於劉欣雨,陳招娣就沒辦法像對待劉新建那樣說一不二,畢竟劉欣雨與劉新建不一樣。
劉新建是劉青松的兒子,在結婚分家之前,必須得聽家裡的。
劉欣雨則是早就分了家的孫女,而且一向自主自立。
哪怕心裡有再多的想法,面對劉欣雨,陳招娣部顯得有些弱勢。
再說北湖胡同那個院子一直空著確實可惜,租給別人住更是不可能。
那樣的房子,她都不知道該租給什麼樣的人住。
要是租客的素質高還好,要是遇到素質差的,收的那點租金都不夠修繕的費用。
還是隨劉欣雨自己高興吧!
劉新建是個機靈的,以保護劉欣雨為藉口,硬是讓陳招娣同意他也住在北湖胡同。<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