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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時,格根突然有了一種很不好的感覺——
他感覺金雕似乎知道晚上會發生什麼事,他感覺金雕似乎已經看到了什麼。
第124章
草原的夜晚很寂靜。
沒有家家戶戶電視機放影視劇的聲音,沒有車輛嘀嘀按喇叭的聲音,沒有飆車黨炸街的聲音,只有風聲和蟲鳴,偶爾夾雜著一兩個小動物的窸窸窣窣。
荒野深處和鋼鐵森林是兩個極端。
如今在隨便哪座城鎮裡都很難看到完整的星空了,偏僻點的地方還能看得多些,繁華點的地方乾脆只能看到少數幾顆格外明亮的。
高樓矮巷裡各色燈光共同匯聚成陸上星海,世界扭轉,把光輝劃給地面,把黑暗劃給天空。但在草原上,一切還是從前的模樣。
無數個夜晚,安瀾在難以入眠時抬頭看著流轉的銀河,思考著此時此刻照耀在她羽毛上的是多少年前誕生的光。
這些遺澤今晚也在朝地球灑下。
大自然將在朦朧的銀光里對破壞者進行復仇。
太陽落山前安瀾就在盤旋時看到了遠處的野獸,它們被偷獵者投放的血液炸彈所吸引,只是忌憚拿著棍子的兩腳獸,也忌憚巢區裡的金雕姐妹,不到天色昏沉時不敢輕易動作。
所以狼群等待。
而現在——時機來了。
十幾個身影一改先前蠢蠢欲動的試探模樣,毫不猶豫地朝食物所在之處奔來,體格最大的頭狼跑在最前面,在上到一處草坡時朝左右各回了一次頭,作勢要咬,把其他家庭成員死死按在了自己背後。
它觀察著一百米外的峭壁,也觀察著幾個正準備從食物邊上離開的兩腳獸,用經驗判斷發生衝突的可能性。
蒙古狼兇狠又狡詐。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蒙古草原上狼群泛濫,它們不僅獵殺野生動物,還會威脅牧民和羊群,於是蒙古各地每年都會組織好幾次獵狼行動。
久而久之,蒙古狼都明白了「棍子」的威力,但也摸透了人類的戰鬥模式。白天它們潛伏起來,到了夜晚就是羊圈和落單旅人受難的時候。
頭狼從喉嚨里發出嗚嗚的叫聲。
下一秒,十幾頭蒙古狼奔跑著分散開來,從四面八方朝峭壁底下包圍過去,同時響起的還有人類的厲聲叫罵和雜亂的槍聲。
格根在扣動扳機時慶幸自己心狠。
他覺得晚上金雕不可能跑出來丟石頭,天色一暗就催著莫日根和阿爾斯蘭帶上獵隼轉移方位,不要再待在屍體邊上,容易被野獸襲擊。
三人從藏身地小心翼翼地走出來,準備換一個石洞躲避,等衛星電話那邊的後援過來把他們接回家。
才走出去沒兩步,莫日根和阿爾斯蘭還在找足夠大的凹陷,格根心有所覺,回頭一看,冷汗就順著脊背往下流——
草坡上亮起一雙眼睛。
然後是第二雙,第三雙,第四雙,最後變成一片黃澄澄的海洋。
他握槍的手攥得死緊,臉上也有汗在冒出,心裡還能冷靜地思考:
這個高度不可能是狐狸,這個集群度也不可能是狐狸,只可能是某種更大的更危險的動物。
是狼。
格根和蒙古狼打過很多次交道。
那時他坐在鋼筋鐵骨的越野車裡,狼群在他看來不比流浪狗凶多少。
心情好時就組織經常坐副駕駛的恩和一起開槍打死前排的三四隻,看著後排逃之夭夭;心情不好時乾脆開車碾過去,只要有一隻被壓到慘叫連連,整個狼群都會往後退縮,留出足夠的用來逃跑的空間。
不過現在他沒有車。
能依賴的全部是兩個手下和四桿獵槍,頂多加上一具可以用來餵狼的屍體和一座底部勉強還算好爬的峭壁。
格根閉閉眼,一咬牙,壓低聲音道:「別找了,往上爬,有狼!」
說完,他把槍背在身上,一馬當先地抓著山石朝頂上爬去,全然不管開始尖叫的莫日根和呆若木雞的阿爾斯蘭。
恩和的槍在他手裡,加上原來那把槍的子彈,一共19發,莫日根有6發,阿爾斯蘭有10發,只要爬到高處,處理一個中等狼群還是有機會的。
想到這裡,他心裡定了定。
三人發揮出比平時更高的水平,在半分鐘裡就手腳並用連滾帶爬地上到三米高處,擠在一個小小的還算和緩的平台上。
這時狼群也到了眼皮子底下。
在這個距離,格根數清楚了一共有13頭狼,而且借著月光,他把每一頭狼朝恩和撲去時的樣子都看得清清楚楚。
同樣看清楚的還有莫日根和阿爾斯蘭。
一直做望風工作的莫日根抓起槍想也不想地朝天打了兩發,阿爾斯蘭跟著開了槍,不過他瞄準的是正在撕扯恩和屍體的狼群。
「蠢貨!」
格根大罵起來。
當初他到底是怎麼選的人,整個團隊裡除了恩和還有點用,另外兩個都是來當拖油瓶的嗎?
十幾頭狼敢上來和三個人硬碰硬,不是餓了好幾天沒有這膽子,它們要吃恩和就讓它們吃好了,等到肚子填飽一些,凶性自然下降,到那時再發動攻擊,只要打死幾頭,還怕剩下的不夾著尾巴溜走嗎?
可現在開槍是為了什麼?
一個朝天開槍除了浪費子彈沒有任何作用,一個朝狼群連開四槍,反饋就是咆哮,沒有一丁點小狗被踢傷之後的嗚嗚慘叫聲。<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