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頁
不對……林織深吸了一口氣,掐了掐掌心讓自己保持冷靜,這不是他的情緒控制力,有什麼在干擾他。
站在林織面前的男人眼神在嫌疑人的面上掃視,感覺到一絲微妙的違和。
在審訊的四十個小時內,這個青年有過慌張有過憤怒,持續否認自己殺人的事實,甚至狂躁地想要掙脫束縛站起來,近乎歇斯底里的情緒崩潰。
可兇手一向很狡猾,也很會表演,有時候自己都能騙過自己,他不可能心軟。
從證據來看,的確是他的嫌疑最大,可就在剛剛,在他問話之後,這個人的反應開始變得很怪異。
要不是就在他眼皮子底下,他會以為換了個人。
即使閉著眼,林織也能感受到被盯上的壓迫感。
林織竭力壓制住了身體本能地想要扣住椅子緩解緊張的衝動,這與他不喜歡暴露情緒的習慣相反,他很快知道了緣由。
原主是個獨居的三流小說家,曾經是一個樂團里的小提琴首席,做到這個位置應該前途無限,可他的精神並不穩定,他幼年便表現出這種病症,類似於躁鬱症,倘若不順心,他會更加神經質。
因為樂團里有新的足以與他競爭的小提琴手,在對方的挑釁下,原主失控動手,最終被勸離了樂團。
原主為此不願再拉琴,只覺得恥辱,搬離了原先的城市,買了一個房子閉門不出,在這期間他迷上了看小說,尤其是刑偵推理懸疑類,看多了便想自己寫。
他的文采不算好,但好在筆下的故事可看性還不錯,先後出版了兩本小說,有了一點名氣,但之後寫的東西編輯都認為沒有達到出版標準。
一連被拒絕了幾個故事,原主的精神已經緊繃到了界限,即使吃藥也無法壓制,家裡的酒喝完了,他就出門買酒。
從便利店到他住的地方,有一個近路,是一條小巷。
在原主的記憶里,他一邊喝酒一邊提著一袋啤酒走過了那條路,然後就回家了。
昨天,他被一陣敲門聲吵醒,然後就被戴上了手銬,帶到了警察局審訊室里。
原來昨天清晨,有抄近路上學的中學生在那裡發現了一具屍體。
根據法醫推測,男人的死亡時間是晚上九點到十點之間,原主正好在那個時候買酒經過,巷子前後的攝像頭都拍到了他進出。
原主沒有做的事情自然否認,在警察說到死者的身上有原主的腳印的時候,原主腦子空白了幾瞬。
他的精神狀態本來就不好,加上又喝了酒,所以根本不記得自己做了什麼。
警察將照片給他看,上面有著極為明顯雜亂的腳印,連死者的身上也有這樣的踢打的印子,可見原主踢了不止一腳,而且力度不小。
監控的時間也可以證明原主在巷子裡停留了一會兒,這與原主之前說的什麼也不知道什麼也沒做就直接回家有了矛盾。
原主已經在這裡待了很久,因為獨居加上沒有朋友,也根本沒有人來幫忙,只能等到四十八小時扣留結束後,警方沒有新的證據,他才能回去。
林織按了按脹痛的太陽穴,原主的情緒控制能力很差,不是性格而是精神疾病,難怪對他也有些影響。
他搜遍了原主的記憶,原主真的不記得那段時間發生了什麼。
但原主畢竟看了很多小說自己也寫小說,知道罪名不能亂認,所以一直在否認自己殺人。
警察反覆地想從他口中挖出些內容,可他什麼都不知道自然什麼也說不出。
林織想,這件事可能沒那麼簡單。
他不認識死者,和死者沒有糾紛,兇器雖然就在現場,但是上面沒有任何指紋,殺人動機不成立證據不足,警察沒必要一直抓著他這條線不放。
從情況上來看,他完全就是個喝蒙的酒鬼,在巷子裡可能被屍體絆倒了,所以泄憤地踢了幾腳就走了。
除非,警察沒有找到其他的線索,所以他成了這個案子的第一嫌疑人。
林織眨了眨有些乾澀的眼,警察也不讓原主好好睡覺,加上原主根本沒吃什麼東西,所以他的狀態才這麼糟糕。
那個男人還在看他,是個很敏銳的人,林織心裡下了評判。
「14日晚九點你經過那條巷子看見了什麼?」
「什麼也沒看見,我喝著酒,只想趕緊拿著酒回家。」
「你在巷子裡起碼停留了七分鐘,而穿過那條巷子只需要不到兩分鐘。」
「可能我喝多了,在原地緩緩。」
「死者的身上也有你的腳印,你真的一點印象都沒有?」
「沒有。」
男人坐回了椅子上,冷冷地盯著他。
那種眼神讓人畏懼,甚至是壓抑。
林織平靜對視,掃過了審訊室里的裝潢。
和他原先在的時代相似,林織從記憶里得知這是這個時代的2018.
他正對的桌子前貼了一張標語,『以上筆錄我看過,和我說的相符』。
因為男人緊盯著他,林織的注意力又放在了他身上。
這男人長得很不錯,身高起碼一米八五,肩寬腿長,肌肉緊實,他的眉眼偏凶厲,給人一種極強的野獸般的攻擊性,就像咬住獵物就絕不送口的鷹隼。
讓人很有感覺,所以即使01還沒傳送資料,憑藉這份感覺和羈絆,林織想他應該是他的老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