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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幾乎是順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
然而與這姑娘接觸越多,越了解她的天賦,朱克就越替她不值。
這種對於天才的惋惜,讓他在最熱戀期的時候,決定回國。
一是為了跟父母交代一下,看能不能解決結婚問題;二也是想了解一下兩國的政策,看能不能讓女友到華國求學。
「我本來是想先回國鋪墊一下,再帶她一起回去,」
朱克苦笑,「但我萬萬沒想到,等我回來的時候,就再也找不到她了。」
女友消失了。
在這個人魚混雜的貧民窟,消失一個女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那段時間,朱克瘋了一般地抓人就問,然後卻得到一個更不能接受的答案。
「在我走後不久,」
朱克笑得像是在哭,「她發現自己懷孕了。」
孕婦自然不能繼續當管理員,女友被毫不留情地趕出管理員隊伍,沒有一分錢的補償。
失去了管理員身份的女友,不敢繼續在貧民窟住下去。
「所以她耗盡所有積蓄,租下了這間公寓。」
「為什麼還是離貧民窟這麼近?為什麼樓層這麼高?因為她那時候只能租得起這種公寓。」
朱克躺在沙發上,看著灰濛濛的天花板,自言自語道。
「那時候我在幹什麼?我在陪父母喝早茶,我在跟朋友聚會。」
「我是混蛋啊。」
淡淡的悲愴氣氛在室內瀰漫,沈年也望著天花板,沒有試圖插話。
他知道故事講到這裡,朱克已經不是為了得到聽眾的回應,而是想將這麼久以來壓在心裡的石頭,稍稍挪開一些,喘口氣。
果然,好不容易將那點哽咽壓下去,朱克又緩緩地繼續道:「有人說她死了,被埋在了公墓里;也有人說她被□□那群人藏了起來。」
當然,還有一種說法是她跟有錢人跑了,但朱克甚至說都不屑說出來。
他相信女友的品質,自然不會信這種莫須有的謠言。
「於是我買下了這間公寓——可惜裡面生活的痕跡已經被房東全賣掉了——等啊等啊,一晃就過去了五年。」
「這五年來,每一具屍體被挪出公墓,我都會去看。」
有些屍骨已經腐爛得不成樣子,有些甚至連證明身份的牌子都找不到了,但朱克就是堅信,這裡面沒有女友。
「昨天我去看了最後一具,」他如釋重負地笑了,「沒有她。」
公墓的租期是五年,所以只要排除所有在五年前在那個時間點附近的屍體,就代表女友並未入墓。
至於幫派那邊……
「我還要感謝你和呦呦,」朱克望了眼沈年,「如果不是你們,我絕不可能入□□如無人之境。」
他花費了五年跟幫派里的每一個人打好交道,摸清了幫派的底,也成功讓自己變得臭名昭著。
不過一切都是值得的。
至少他確定了他的女友絕不是被幫派里那些人帶走的。
沈年恍然:「怪不得我就嚇了這麼幾天,那些人就潰不成軍了。」
原來還有朱克在使力。他還尋思著都是□□的人了,怎麼一個二個膽子那么小。
「就算沒有我,你再多嚇幾天,他們也堅持不了多久的。」
朱克不在意地揮揮手,眼睛裡總算流露出些許的欣喜,「沈年,她沒有死,也沒有被他們帶走。」
沈年也笑了,他望著天花板,哪裡不知道朱克是在自我欺騙。
但人有時候正需要這樣的安慰,才能繼續堅持走下去。
「是啊,」他說,「我估計她是躲在某個角落生你的氣呢。誰讓你自己提前回國的?」
「還不快把我弟妹找回來?我話放在這啊。」
沈年擲地有聲:「等你們團聚,我一定給你們封個大大的紅包!」
在這個國度,斷電是家常便飯的事。
沈年這句話一落地,公寓內也應聲暗了下來,良久,朱克的聲音在黑暗中緩緩響起。
「我已經聽到了,你可不能反悔啊。」
「我就是拼了命,也不會放過這個坑你的機會的!」
窗外又傳來了歌聲。
「知道了——」沈年懶洋洋地拉長調子,「守財奴!」
他們兩個都知道,是該到離別的時候了。
朱克需要繼續去別的地方尋找女友的蹤跡,而沈呦呦和沈年也快要離開了。
在離開之前,沈呦呦先找到了奴雅的弟弟,將昨天拍攝的照片遞給了他。
弟弟快活地接過信封,然後發現了不對,「欸?怎麼有兩張?」
「因為我發現你做另一件事更快樂。」
沈呦呦伸出食指,神秘地晃了晃。
【什麼什麼?昨天我光顧著看打架去了,沒怎麼注意到呦呦拍了什麼!】
【我也!昨天的那一系列太精彩了,簡直是可以載入史冊的程度哈哈哈哈!】
【你這個史冊,是那個「shi」?(doge)】
弟弟打開信封,先是露出第一張。
在污濁不堪的糞坑中,幾個少年,穿著縫合而成的膠質皮套,迫不及待地展現著自己手中的碎鑽。
有的皺著眉頭在奮力翻找,讓溝里濺起陣陣漣漪;
有的用雙手捧起,黃色的渾濁液體中,幾顆小小的碎鑽閃閃發光;<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