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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這個時候,絕味齋那邊來人了,送來一個空著的食盒。

    這是張巡撫送來的……黎青執打開食盒,就看到裡面有一封信。

    他現在,也算是跟張巡撫成了筆友。

    黎青執打開張巡撫的信,發現裡面裝了幾張信紙,展開之後,先看到的就是張巡撫寫的信。

    張巡撫說了昨天發生的事情,說幫他拿到了六百兩銀子的稿費,又說裕隆商行的錢富貴想要求煢獨散人的筆墨。

    黎青執一愣,然後就看到了裕隆商行那位錢掌柜寫的信。

    原主不擅長讀書,書讀得很不好,不會看筆跡,也沒記住自己大舅舅的字是什麼樣子的。

    但原主記得自己父親的「花押」。

    這封信的末尾,有李兆的花押。

    所以……這個錢富貴,是他大舅舅?

    黎青執心情複雜。

    原主的大舅舅對原主真的很好,所以,他要不要去見見?

    考慮過後,黎青執還是打算去見見。

    他想要知道他外公一家的情況。  

    至於他的身份可能會暴露……那真要是原主的舅舅,應該還是可信的,而且到時候完全可以見機行事。反正現在他在暗處,錢富貴在明處。

    黎青執給張巡撫寫了一封回信,說自己並不認識李兆,然後又寫了一幅大字放進去。

    等寫完……他收好那一千兩銀票,看向金小葉:「小葉,這銀子給你……我明天要去一趟省城。」

    「去幹嘛?」金小葉好奇地問。

    「去見一個人,那人可能是我舅舅。」黎青執道。

    他現在的模樣已經變了很多,錢富貴應該是認不出他的,他打算到時候先跟錢富貴偶遇一下,看看錢富貴的情況,再決定要不要見錢富貴。

    張巡撫的信上寫了錢富貴現在的住處,做這件事還是很簡單的。

    第二天,黎青執起得特別早。

    他沒有在家裡吃早飯,而是去了絕味齋那邊。

    他到的時候,絕味齋這邊燈火通明,那些勞工正將滷味撈起,搬到一艘艘的船上。

    黎青執上了前往省城的船,在滷味的香味里前往省城。

    按照現代時間算,他們是凌晨五點多出發的,到省城的時候,是上午十點多。  

    搖船的勞工要去送貨送信,黎青執卻是下了船,在碼頭附近找了個茶館喝茶。

    這茶館不遠處有個客棧,那客棧,就是錢富貴住的地方。

    也不知道錢富貴今天會不會出門……

    黎青執慢慢喝茶,順便聽周圍人聊《逃荒錄》。

    「你們知道嗎?因為《逃荒錄》,晉王可能會被貶。」

    「聽說皇上又很喜歡這書。」

    「京城的百姓,也都喜歡這書!」

    「聽說那邊都把李兆的經歷編成戲文了!」

    ……

    這些人對京城的情況知道得並不清楚,但說得非常起勁。

    黎青執聽了半個時辰,然後就看到一個風度翩翩,瞧著四十來歲的中年男人從客棧出來。

    那人是原主的舅舅,他其實已經五十多歲了,但看著比實際年齡要年輕不少。

    第177章 相認

    黎青執起身離開茶樓, 來到一條巷子裡。

    最近天很冷,大街上很多人都戴了帽子,他也一樣。  

    現在……黎青執將自己的帽子翻過來戴上, 打開自己隨身帶著的包裹,從中找出一條棉布的長圍巾給自己圍上, 遮住半張臉。

    衣服他沒換,反正他穿的就是常見的衣服, 但他拿出一個暖手筒給自己套上, 再微微佝僂起身體……

    他如今的模樣,跟之前已經截然不同。

    黎青執來到巷子外面, 朝著錢富貴追去, 然後就見錢富貴進了一家酒樓。

    他稍稍等了一會兒,這才走進酒樓, 將一封信遞給上來招呼他的店小二:「小二,麻煩你把這信交給剛剛進去的,那位披了個毛邊披風的錢老爺。」

    說完,黎青執還拿了一小串串起的銅錢給這個店小二。

    給人送封信不是什麼事兒,店小二拿著信就去找錢富貴了。

    黎青執沒有在這裡多留, 轉身離開。

    那封

    信是他提前寫好的,約錢富貴在城外一處亭子見面。

    酒樓里, 錢富貴點了好幾樣菜,讓那幾個一直跟著他的下人和他一起吃。

    「之前吃過的絕味齋的滷味,在酒樓竟然也有……」錢富貴要了一份鹵豬舌, 慢慢品嘗:「這絕味齋的東西, 味道當真不錯。」  

    正吃著, 店小二過來,對錢富貴道:「你是錢老爺?外面有人給你一封信。」

    這店小二說的是方言, 但錢富貴大概能理解他的意思,然後就是一驚。

    他在江安省除了沈芝蘭幾乎沒有認識的人,好好的誰會給他寫信?

    會不會……是煢獨散人。

    「多謝。」錢富貴笑著接了信,將之打開。

    信里用不那麼雅觀的字跡寫了一個地址,說要單獨跟他聊聊,而最後的落款只有一個字「直」。

    此外……末尾還簽了一個花押,那是錢富貴以前用的花押。

    他們做生意的人,擔心有人冒名頂替或者有人假造契約,都會給自己想一個特殊的花押當做記號。

    錢富貴還曾讓自己的外甥外甥女學過他的花押。<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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