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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一點來看,倒是能看出來這張老三平時並不是謊話張口就來的那種人。
這次在堂上做假證,要麼是有所圖,要麼是有什麼把柄被人捏住。
張老三說完,老婆子立馬就求縣令為他們做主。
「大人吶,張老三說的您都聽到了,確實是沈家黑了心肝,欺負我們莊稼人不認字,哄騙我家大伯哥簽的字啊。
在他們沈家的莊子上,人都是他們沈家的人,還不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
求大人為我們做主,讓沈家把地還給我們吧。
前頭幾年的那些我們都不計較了,只要他們能把地還給我們就行。
我老婆子還能活幾年,我多吃一口少吃一口都行,只可憐了我孫子孫女還那么小,餓得就剩皮包骨頭了,實在可憐吶。
求大人可憐可憐我們,求大人一定為我們做主啊。」
老婆子越說越投入,真像是滿心滿眼都只有孫子孫女的慈愛祖母,不熟悉她的人看了真就要被她的演技給騙過去。
堂上別人不知道她是什麼人品,沈華柔和縣令大人是知道些的。
是以,看到她這番作態,都不信。
縣令見過的人經過的事可比沈華柔多,更有經驗,作為一縣之主他不會無理無據聽信任何人的一面之詞。
沒到縣令詢問,沈華柔就保持著沉默,她沒什麼可心虛的。
縣令一句話讓老婆子閉嘴,「本官自會秉公辦案。」
然後他將視線移至沈華柔身上,「對張老三的指證,你可有什麼要說的?」
正好這個時候去傳沈樅的衙役也回來了,沈樅被帶上堂來。
「草民沈樅拜見大人。」
沈華柔只言未說,縣令先讓沈樅講當時簽契書的過程。
「馬桂來的那天除了莊子上的下人外,確實沒有別的人能作證。
過了一天之後他也再和張老三一起來,當時草民還以為他是有什麼事,他不明說草民也不好當著張老三問。
等張老三走了之後正要問,他就自己說了原由,說特地來說聲謝,因為我們沈家買地的價每畝比別處高了半兩銀。
草民敢發誓,馬桂買地的時間絕對是在張老三前兩天。
草民有一個習慣,每次置辦這些產業之後都會在當天到衙門過戶落實,絕對不會改天再辦。
包括張老三的文書,也是在當天下午就送到衙門登記。
大人可以查閱記錄,草民不敢矇騙大人。」
別說馬家的人了,就是沈華柔都沒有想到沈樅竟然還有這樣一個習慣。
在平日來說,他這樣的習慣是對主家負責,是辦事能力的體現。
但放在現在,就是關鍵性的證據。
沈家的文書可以說是作假,但在衙門登記的絕對不可能。
若真能做假,首當其衝就該縣令自我反省查處。
隨著縣令下令師爺去取卷宗檔案,堂上跪著的幾個人各自反應不同。
老童聲從來到現在還沒輪到他作證,他也只是幫馬桂和馬超寫了份文書,充其量算個證人,整件事可以說是根本就不關他什麼事,最淡定的也屬他了。
另一個證人張老三,不停的扭頭去看馬超母子倆,慌張是肯定的,都要入冬的天氣了額頭上還出了豆大的汗珠。
他本就不願意來做這個證的,是馬超答應事後會給他十兩銀子,他們太需要這十兩銀子了。
一年前老娘沒撐住還是走了,人沒留住,賣地的銀子也所剩無幾。
哪想屋漏偏逢連夜雨,厄運專找苦命人,兒子又因為長期吃不飽飯餓出了病,都要兩歲了還不能站。
別家的孩子一歲上就走路了,再晚些一歲半也能扶著東西顫巍巍挪兩步。
可他兒子,到現在快兩歲的娃,連站都站不住。
到縣城找大夫看了,說是打小餓出來的毛病。
好吃好喝的養著,再陪著藥吃上一年兩年的,或許能有機會。
不然,這輩子就毀了。
他當爹的,就算是自己癱了死了,也不能讓孩子受那個罪。
所以在馬超找上他的時候,他猶豫了一番就答應下來。
馬超承諾過,只要他來了,就給他十兩銀子。
做假證是要坐牢的,他知道,他願意坐牢。
這會兒馬超也慌了心神,根本就沒有心思打理張老三。
經過開始的慌亂之後,張老三仿佛是接受了自己接下來會面對的境況,人反而是鎮定下來。
他只擔心,家裡沒了他,妻子兒子要吃更多的苦。
馬超母子倆跪在一處交頭接耳,「我哪知道還有這個?聽都沒聽說過。」
老婆子一輩子就沒買賣過地,更沒置辦過什麼產業,她確實不知道竟然還要到衙門來登記備案一說。
馬超的心情跟她也差不了多少,到底是哪一天他早就在張老三那裡知曉,不用師爺取檔案來心裡已經沒底了。
在痛恨地拿不回來的同時,更焦心給如何跟那位交代,他可是拿了那位銀子的,還已經花了不少。
第172章 罪加一等
賀元敬正趕上縣令大人宣布沈華柔無罪,馬超母子二人誣告他人各受罰二十板。
作假證的污人清白的張老三同罪,老童生無罪。
宣布完之後,沈華柔拜謝過縣令,便和沈樅一起出來。<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