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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人稍稍活躍,有人喊:「對!這件事早該辦了!」

    致庸道:「無論一國一家還是一店,要想興旺,必須用人,用人就要兼顧東家、掌柜、夥計三方利益,我提議,在店規里加一款,學徒四年以上出師,願在本號當夥計者,一律頂一厘身股,此後按勞績逐年增加。」

    此言一出,眾人皆驚詫地抬起頭來。

    顧天順抬頭想說什麼,又不好張口,暗中捅了捅身邊原先的二掌柜。

    二掌柜無奈地站起道:「東家,你這一條……恐怕自打有了晉商以來,就沒有過。要是夥計也能和掌柜一樣在生意里頂一份身股,掌柜和夥計還有啥區別?」

    三掌柜接著站起,道:「東家,我明白東家的意思,東家是看這一陣子要辭號的夥計太多,想留住他們,這是東家對夥計們的恩情。可是東家,要是看哪個夥計家中過得艱難,你讓柜上另外施恩就行了,萬萬不可開這樣的先例!」

    此言一出,下面的掌柜都起鬨起來,茂才不禁皺起眉頭,有點擔心地朝致庸看去。

    只見致庸神閒氣定,用力拍拍手道:「諸位,我說兩句。大家的意見我也聽到了,反對的理由無非有兩條,第一條,給夥計頂身股在晉商中沒有先例;第二條,你們擔心給夥計頂了身股,掌柜的就失了顏面,和夥計不好相處。如果只是這兩條,那我就要說說自個兒的意見了。要說沒有先例,那也沒有什麼,天下事總要有人第一個去做,關鍵在於這樣做有沒有道理。給夥計頂身股,是為了留住人才。人才是什麼?人才是我們做生意的根本。只要能把人才吸引到我們復字號來,我們為什麼不能開一開這樣的先例?」  

    眾人安靜下來,致庸繼續道:「別的不說,比方說復盛公的馬荀,據我所知,近年來復盛公的生意有七八成都是馬荀做的。這個人要是走了,復盛公的生意就要讓他帶走大半!這樣一個人,我們為什麼不能給他頂一份身股,讓他留下?」

    一時間眾掌柜都互相看了起來,想反對又似乎很難反駁。

    致庸看看他們,補充道:「至於第二條,我們現在就可以在新店規上清清楚楚地寫上,即使掌柜的和夥計同樣頂一份身股,掌柜的也還是掌柜,夥計絕對要敬重、聽從掌柜的招呼,誰違背了這一條,就是違背了店規,大掌柜依然可以讓他出號!」

    很快便有人道:「好,這樣好。」

    致庸趁熱打鐵:「大家沒有意見是不是?沒有意見,這一條就定了,給夥計們按年資頂一份身股!」

    和祥店的分掌柜祁東山猛然站起:「東家,既然今天大家在此商議革新店規,我就提一條,讓大家議議!」

    致庸高興道:「好,很好,大家有什麼好主意,都說出來。」

    祁東山道:「總號對分號在經營上統得過死,分號沒有丁點兒自由,什麼都得聽總號的,說穿了是要各分號分攤總號的虧欠。我提議新店規里加上一條:分號和總號各自獨立經營,獨自核算,自負盈虧,誰的業績是誰的,誰也不能強迫誰為誰效勞,到了四年帳期,賞罰要分明。」  

    眾分店掌柜一陣叫好,場面很快熱鬧起來。

    泰安店的蘇掌柜道:「我提一提,老店規裡頭的好東西,一條也別拉下。像這不能帶家眷、不能喝花酒、不能捧戲子等等,都要寫上。捧戲子就少不了花錢,錢不夠就免不了鼠竊狗偷的事情發生!」

    他話音未落,同店的三掌柜站起道:「我也說一句,以後對總號大掌柜的權力要有所約束,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要寫明,不能讓他的權力無邊無際;權力無邊無際,必然任人惟親,造成店內同仁離心離德!」

    致庸越聽越高興:「好!接著說。」一邊的茂才奮筆疾書,一一寫上。

    顧天順在一邊再也坐不下去,滿頭大汗,悄悄離去。

    二掌柜、三掌柜匆匆跟著趕進大掌柜室,只見顧天順正在含淚收拾鋪蓋。

    二掌柜上前勸道:「大掌柜,您別這樣啊……」

    顧天順抹淚道:「二位爺,顧某早就不是大掌柜了!」

    三掌柜嘆氣道:「大掌柜,你說東家今天這頓飯真是……」

    顧天順怒道:「他哪是要請掌柜的吃飯,今天的事情他和那孫茂才早就商議好了!反正我顧天順已經幫他解了高粱霸盤之圍,他已經過了河,可以拆橋了!」  

    顧天順一邊哆嗦著手收拾東西,一邊顫聲道:「事情到了今天這個地步,我還有什麼臉面留下來?我要回祁縣去!」

    一聽這話,二掌柜急得跺腳:「大掌柜,聽我一句話,你不能走!我覺得今天的事吧,東家主要是對事,並不是對著大掌柜你一個人。顧爺你堂堂喬家復字號大掌柜,一世英名,晉商中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要是這樣灰溜溜地走了,以後人們怎麼議論大掌柜?大掌柜想過沒有?」

    顧天順一驚,醒悟道:「要這樣說,我還真不能走了!顧天順命可以不要,但一生的名聲,不能不顧惜!我還真想看看,他喬致庸怎麼處置我這個在復字號效力了四十年的老掌柜!」

    他探頭向外,隱約聽見致庸正在念新店規:「……第十一款,各號夥計有權頂一份身股,身股由一厘起,累年按勞績由東家和掌柜會議決定是否添加;第十二款,不得任用私人,非經東家和掌柜的會議,不得收徒;第十三款,不准帶家眷人號;第十四款,店內任何人一律不得喝花酒;第十五款,店內任何人無故不准進戲園子聽戲;第十六款,買賣公平,誠信第一,不准強買強賣,欺矇客商,發現一例,立即出號;第十七款,不得強索債務,更不得逼死人命,違者出號;第十八款,店內任何人均不准賭博,違者出號;第十九款,店內任何人均不得吸毒,違者出號;第二十款,也是最後一款,任何人在任何時候不得與任何相與商家爭做霸盤,違者出號。以後這個新店規就是鐵的,就是我們復字號的立業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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