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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面,超低價徵收,另一方面,剝奪第二年的生產準備金。如此一來,對農業生產的破壞性可想而知。

    田賦徵實、徵購、征借的“三征”政策,嚴重損害了農民的利益。三征政策實際上是對農民的掠奪政策,通過這種政策,國民政府從農民手中拿走了其收穫物的一半以上。其被奪走的不僅是農民全部的剩餘產品,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是維持他們自身生存需要的必需品。如1942年,在田賦較重的四川,每畝收穫物的59.5%要被拿走;在湖南,被奪走的農產品占每畝產量的52.79%;雲南被拿走的農產品也占到每畝的48%。通過三征,農村的糧食基本上被搜括殆盡。如此一來,雖然軍糧、公教人員等非農業人口的用糧得到了保證,但勞動農民卻要遭受忍飢挨餓的痛苦,絕大多數勞動農民只能以雜糧、野菜和草根樹皮為生,餓死人的事情已是司空見慣。

    片中說,徵收是對家有餘糧的殷實戶所實行。果真如此嗎?當時大小地主都以政府增加田賦徵實為藉口,大肆向農民加租加押。1942年國民黨政府行政院曾通令各省說:“耕地租憑契約訂定繳納實物或改繳實物仍不敷完糧者,得請求增加地租”,如果有“爭議或佃戶抗不交租,得向司法機關起訴”。公開鼓動地主階級把錢租改為物租,並把賦稅的負擔轉嫁於從事實際生產的農民。(《中國近代經濟史》P501)  

    不合理的田賦徵實和徵購額度,造成大量自耕農的破產,土地兼併日益嚴重。同時由於餘糧不足,大量青壯年離開土地投軍(有糧吃),使得農業生產人口大幅減少。吃糧的人增加,種糧的人減少,勢必第二年又要加重徵實和徵購額度。

    為什麼我說:國府對通貨膨脹推波助瀾呢?國府以低價強購(統制政策的統購統銷),而以8倍以上的價格出售。加上農業生產力的衰退,使糧食更成了稀缺之物,由此帶動物價的飛漲。

    當時,法幣是國家的統一貨幣。國統區的通貨膨脹同時對淪陷區(汪偽政權)的經濟產生重大殺傷力。當時,共產黨控制區為了保護邊區的經濟穩定,被迫發行邊幣。我們知道發行貨幣本是國家行為,邊幣的發行,促使共產黨開始考慮管理國家級政府所需的人材,並開始為之準備。

    就個人來說,如果有兩種貨幣,一種天天貶值,而另一種穩定得多。顯然,人們願意接受穩定的貨幣。因此,邊幣在華北、山東等地大行其道。

    我們來看一看,當時共產黨在它的控制區是如何穩定貨幣的,同樣也是從糧食入手。

    為了鼓勵糧食生產。共產黨除了開荒、移民、修水利等經濟措施外,最主要的是實行減租減息。減租減息的具體辦法,在地租方面,一般都實行“二五”減租。不論公地私地,佃種地等,也不論是錢稅制、物租制、活租制和死租制(鐵板租),一律照戰前租額減低25%,如群眾要多減時,也可以根據情況或三七、或四六減。減租減息政策從1937年8月正式提出,但受到了地主們的阻擾,他們企圖用自耕、出賣、分家等手段來威脅農民,或將租額提高,達到明減暗不減的目的。所以減租減息到了1942年才在各解放區普遍實行。  

    通過減租減息使農村階級關係和土地關係都發生了有利於廣大貧苦農民的變化。據太行區15個村的調查,減租減息後,地主和富農的經濟地位比之減租前顯著下降。地主占有土地的比例,從1942年前的23%降到1944年的3.6%,每戶平均占有的土地,由98.6畝降到42畝。貧僱農的經濟地位則顯著上升,平均每戶占有的土地數都有增長,許多上升到中農地位,使中農的戶數顯著增加,由1942年占農戶數的37.8%上升到1944年的55.2%,中農占有的土地則由1942年前的37%增到1944年的60%。(《中國近代經濟史》P542 這裡的中農就是自耕農)

    所以,當1946年,國民黨揮舞著“倚天劍”、“屠龍刀”向共產黨猛撲過來時,耀眼的鎧甲裡面裹的卻是一副瘦骨嶙嶙的身驅,他的肉差不多已被自己割光了。反觀共產黨,手中只有三節棍,但藤甲裡面卻是一幅壯實的身軀。所以,第一年,共產黨只能左閃右躲,第二年,國民黨氣喘噓噓,第三年,國民黨連招架之力都難以為繼了。

    所以,雖然他們的名氣不如出生入死、效命疆場的軍人那麼響亮。甚至我們連究竟有多少[戰士]在經濟戰線上奮鬥都無法統計。但他們對整個民族的貢獻,卻將永志於抗日戰爭的青史之中。  

    據國民政府行政院農村復興委員會1934年前後出版的幾省農村調查記載,農村捐稅的名目各省都有幾百種。

    又據天津《大公報》1932年統計,全國捐稅的名目有1756種。例如,不種鴉片的有懶惰捐,“大小便有糞溺捐.娶妻的有新婚捐,死人有棺材捐(福建),掃地有垃圾捐,以及過路錢,交通稅,五花八門,不一而足。”特別是強迫人民種鴉片和重抽鴉片捐稅,對人民所進行的毒害和壓榨極為殘酷。各地軍閥爭相勒種鴉片。蔣介石為了奪取鴉片稅的收入,大肆叫嚷禁菸,實行鴉片專賣,又大規模武裝運銷鴉片謀取暴利,禁菸的結果,變成了無形的推廣種煙。據估計,1932年鴉片產區達17省,面積400萬畝.年產鴉片2億兩,捐稅在3.43億元以上。”其他捐稅的數量也都在不斷增長。

    例如1928年特別是1931年後.地價和農產品的價格都在猛跌。而田賦的徵收數額卻在逐年增高。江蘇武進1925年至1932年七八年間就增加了一倍。田賦附加稅,袁世凱統治時還規定不得超過正稅30%,但1933年江蘇海門、如皋的田賦附加稅競超過正稅的二十五六倍。。同時,有些地方還要進行預征。1935年四川的達縣、重慶、海南等縣均已征至1970——1981年。據統計,1930年至1933年蔣介石政府的稅收在除債款外的財政收入中達95%。在蔣介石中央政府的稅項收入中,關稅、鹽稅、統稅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收入增長的很快,從1928年度的2.59億元,增加到1936年度的10.57億元。這三大稅源同樣被四大家族其及爪牙用來大飽私囊和發動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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