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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的“美利堅合眾國”,非常不像樣子。這個“國家”既沒有國家元首,也沒有政府首腦,甚至連一個真正可以作主的政府也沒有。弄得法國大使抵達美國的時候,想說一句祝頌美國國家元首的話,都錯誤百出,被人嘲笑。英國人都嘲笑美國人是“農夫”,確實有出發點,因為此時的美國人確實不知道,怎麼樣才算一個真正的國家。
如果只是缺少國家和政府首腦,那還只是外交不便,但政府職能的不完全,就讓康柏這樣的財團領導者感到非常不便了。目前許多本應由政府來行使的權力(比如對外宣戰、和約締結、外交主導、貨幣製造),是由大陸會議來行使的。大陸會議的權力其實很小,比如組建海軍、從各州招募軍隊、解決各州爭端等,就需要三分之二邦的同意,也承擔不起諸如協調金融貿易、調節市場流通、保衛國家安全之類的重任。
雖然經過康柏的參與,設立了中央銀行,稅務總局等機構,加強了大陸會議的權利,已經很有了點政府的樣子,但離康柏等財團領袖的要求,還差得很遠。所以他在報刊上的很多文章,提出建立一個真正國家,立刻引來了北方的財團領袖支持,包括亞當斯領導的聯邦派息,也紛紛發文章呼應康柏的文章。
成立一個職能政府,推選出正式的職能部門負責人,已經被康柏的行動,比歷史早好幾年提上了日程。
一七七八年年通過的《邦聯條例》,存在明顯的草創性和過渡性,在許多原則問題上是含糊其辭甚至含混不清的。其中最嚴重的問題是,所謂“美利堅合眾國”,究竟是獨立主權國家的結盟,還是高度自治區的聯合?也就是說,它是一個主權國家,還是十三個主權國家的聯合體?
邦聯不是國聯,也不是聯邦。也就是說,在邦聯制度下,那些聯合起來的State具有“半國家”性質的“邦”。《邦聯條例》明確規定,這些“邦”保留自己的主權、自由、獨立、領域與權利,除非他們同意將這些權力和權利部分授予邦聯。
這樣的國家形式,即便成立一個政府,也完全沒有多少能力。所
建國問題。重新被提上日常。
在康柏離開期間。大陸會議最主要的議題,就是傑弗遜率領民主派系和亞當斯領導聯邦派系,針對是不是要表決聯邦建國。進行的強烈爭論了。
邦聯和聯邦在爭論中的時候,還有一個提議也很響亮。雖然支持人很少,但確實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那就是有人提議應該成立王國。這個提議本身,過於脫離獨立戰爭領導階層的政治主張,所以並沒有被正式討論。但關於國王由誰擔任的問題。作為一個曖昧的選項,卻著實熱鬧了好一陣子,出現大量的“勸進”活動。不外乎一些政治投機者,眼看美國獨立戰爭即將勝利,決定追捧某些人當國王,自己也當個擁立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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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這次戰爭,因為康柏在軍事上干預,讓華盛頓的決定性影響力。並沒有出現。而其他人物,功績也基本上非常平均。沒人在戰後的美國,擁有絕對影響力。在這樣的情況下,那些人想擁立出一個“國王”。也基本不大可能。
不過任何時候,任何方。都不缺乏政治野心家。就有人公然提議,可以效仿神聖羅馬帝國的選帝制,封分諸候國,讓獨立戰爭中的功臣,當各個候國的領主,然後由這些“選王侯”選舉出正式的國王。
這樣提議,在神聖羅馬帝國已經沒落的年代還要提出來,自然是只能被人嘲笑的。至少那些被擁立的對象,沒有一個敢說確實應該“選”一個國王出來。看到那些擁立他們當國王、當領主信件,全都是直接銷扔掉了事,根本不作任何考慮。
反到是康柏看到這個提議後,暗暗乍舌,其實這還是自己心目中最想要的制度呢。嘿嘿,當領主,選國王,那才是典型西方中世紀生活,可惜現在已經過了中世紀,確實不符合時代發展要求,要不然自己肯定全力支持這種制度。
這次聯邦建國爭論中,領導者雖然是傑弗遜和亞當斯,但是參與者卻不局限於他們雙方,甚至兩個派系中的成員,在這件事情上的立場也不全一致。有的民主派系成員,就主張聯邦建國,也有的聯邦派系成員,覺得可以維持現在的邦聯結構。
在康柏離開費城的一個多月時間裡,已經進行了幾次大的辯論。亞當斯甚至還在大陸會議提案,要求十三個州馬上選出七十四名制憲會議代表,來費城參加聯邦制憲會議,儘快制定一部國家法律。雖然還在討論制憲代表的選舉辦法等等進行討論,但通過也就是時間問題而已。
制定憲法,這是《獨立宣言》發表後,就早有被大家期待的事情。
畢竟不管是鬆散的邦聯,還是統一的聯邦,都必須具有一部正規的憲法。《獨立宣言》和《邦聯條例》,都不是正規的憲法文件。制憲然後立國,這是基本程序,但因為獨立戰爭是被動爆發,所以還沒來得及開制憲會議,就進入了戰爭中。而在戰爭中,也沒時間慢慢選舉制憲代表,來召開制憲會議,所以只能先簡單的出一個《獨立宣言》,來表示已經立國了。正式的憲法,卻一直拖著。現在好不容易把英國人從美國趕了出去,當然應該正式立憲了。亞當斯的提議,符合各派共同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