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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後的寧修忙著做手抓餅、做肥皂、開酒樓,也沒空和縣官打交道。
雖然偶爾會有拜會縣尊套套近乎的念頭,卻一直沒有時間付諸實施。
現在好了,一來就要擊鳴冤鼓,還真是刺激。
寧修來到縣衙前,無心多想便抄起鼓槌對著鳴冤鼓一陣猛敲。
這可嚇壞了縣衙門前當值的吏員。
事實上明代百姓很少直接敲鳴冤鼓,一般的苦主都是托人寫好了狀子叫吏員帶進衙門,由縣尊大老爺先閱覽,再決定何時開堂審案。
只有命案或者極大的冤案,苦主才會敲擊鳴冤鼓。
大明朝有規定,一旦鳴冤鼓響,那麼無論如何縣官必須立刻前往大堂審案。
想一想,也就能理解為何縣尊大老爺反感百姓敲擊鳴冤鼓了。
這玩意屬於臨時突發情況。
沒準縣尊大老爺正在睡午覺,或者和小妾在後衙耳根廝磨,享那魚水之歡。
突然一陣鼓響,擾了清夢是小,萬一受到驚嚇影響了男女功能,那可如何是好。
偏偏朝廷有規制,縣尊還必須得立刻升堂,心中自然是憋屈憤怒的。
所以,通常情況下那些敲擊鳴冤鼓的百姓會有一項特殊待遇——打板子。
是的,所有敲擊鳴冤鼓的百姓通常都會被打十板子,以示官家威嚴。
但是有一種情況除外,便是擊鼓的是有功名的讀書人。
有功名的讀書人是潛在的做官人選,故而也算是自己人。
自己人嘛,雖然混蛋一些,但也是同一陣線的,沒必要把事情做絕。
寧修自然是知道這個小細節的,故而才會毫不猶豫的揮動鼓槌敲起鳴冤鼓。
古往今來國人都喜歡拉幫結派,對於自己人和敵人那是完全兩種態度。
寧修要做的就是儘可能的把縣尊大人拉到自己這邊來。
江陵縣的縣令姓陳,名復,字夫之,南直隸蘇州人也。
嘉靖三十五年進士,短暫在吏部文選司任職後一直外放縣官。
這麼些年下來,卻還是一個縣官,早已心灰意冷。
故而陳縣令寄情男女之事,每日都要與寵妾行房,且偶爾也會流連青樓楚館,風流韻事沒少做。
晚明已經不像明初,隆萬之交,風氣變得極為奢靡。
官員們也不再擔心有人檢舉私生活問題。因為大傢伙都一個樣,便是那些科道言官難道就不好色嗎?
只要不是因為站錯隊被人揪著不放,玩幾個女人怎麼了?
那是一點風險沒有的。
此時陳縣令正在後衙與寵妾柳氏享那魚水之歡,聽聞鳴冤鼓響嚇得差點萎了。
他還沒來及發作,便有一個小吏推門而入。
「縣尊大老爺,有人,有人敲鳴冤鼓啊。」
此刻柳氏與陳縣令皆是不著寸縷,如膠似漆的纏綿在一起。
如此香艷的畫面被一個小吏員看到,陳縣令直是氣炸了。
「滾出去,滾出去!」
那吏員這才意識到自己闖禍了,邊扇自己耳光邊告饒:「小的該死,小的該死。」
忙不迭的退了出去。
陳縣令早已興致全無,一把推開寵妾柳氏,穿好中衣套了外衫,又整了整凌亂的髮髻。
「這幫下人真是愈發混帳了,跟他們說過多少次了,進門之前要先敲門。竟然這麼冒冒失失的闖進來。真是氣煞我也。」
陳縣令嘆息一聲道:「你先在這裡等著,我去前衙看個究竟再回來陪你。」
柳氏也受了驚嚇,此刻梨花帶雨的模樣頗是惹人憐愛。
她點了點頭,泣聲道:「奴奴等老爺回來。」
陳縣令搖了搖頭,推門而出。
見那報信的吏員跪在門前,抖若篩糠,陳縣令狠狠一腳踹在他屁股上。
「該死的東西,平白壞了本官的好事。你都看見什麼了?」
「啊,小的什麼都沒看見,什麼都沒看見啊。」
陳縣令冷哼了一聲道:「說吧,發生了什麼,怎麼有人在敲鳴冤鼓?」
在陳縣令的印象中已經很久沒有聽到過鼓聲了,今日是怎麼回事,竟然在落日黃昏時分突然響起鼓聲來。
吏員哭喪著臉道:「小的也不知道啊,一個毛都沒長齊的屁孩子在敲鼓,小的這便急忙趕來給大老爺報信了。」
......
......
第三十一章 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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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縣令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縣尊大人下令升堂,三班衙役紛紛就位,戳著水火棍喊著『威武』,氣勢十足。
事實上,縣令斷案通常都在二堂,只有很特殊的情況才會在大堂公開審理。
譬如大案命案,又譬如這種臨時敲了鳴冤鼓的。
寧修被帶到了堂上,沖縣尊大人拱手行了一禮。
陳縣令不由得怒火上竄。
好個毛頭小子,莫名其妙的敲了鳴冤鼓不說,見官還不跪,簡直是不把他這個江陵縣父母官放在眼裡。
陳縣令急於找回在床上丟失的男人尊嚴,一拍驚堂木呵斥道:「大膽刁民,見到本官為何不跪?來人吶,與本官把這刁民推翻先打十板!」
寧修連忙道:「縣尊大人恕罪,學生寧修乃是縣學生員,有功名在身,按照定製衙門之上可不行跪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