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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靈兒噗嗤一聲笑了出來:「你又胡亂猜起來了嗎?即便那真是春藥也不能證明他就是竊花賊吧?你這便隨我去向他道歉,當面把話說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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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寧修啊,我朋友(第一更,求推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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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春撇了撇嘴,十分不情願的哦了一聲。
卻說戚靈兒和桃春來到寧修房前時少年已經收拾包裹準備離開。
見主僕二人又來糾纏不禁皺眉:「陶兄,方才我不是已經說的明白了嗎,咱們各走各的,互不干涉。」
戚靈兒見寧修惱了,趕忙陪笑道:「誤會都是誤會,我這書童跟陳朋友開了個玩笑。」
「玩笑?」寧修眉毛一挑道:「有這麼開玩笑的嗎?」
戚靈兒心中一沉,心道這廝真不是好相與的,捅了一捅身旁的桃春,小婢子哎呀了一聲,十分不情願的沖寧修賠禮道:「那日我想驗驗你的身份,便翻開你的包裹尋路引。卻不曾想發現了一個小瓷瓶。我感到好奇便打開瓷瓶,見裡面全是白色顆粒以為是鹽巴,便把它都倒進了你的酒杯里。對不起啊。」
好啊,果然是這個小書童!
寧修直是暴怒,身子向前一探,便要提起小書童教訓。
泥人尚且有三分氣性,寧修被他這麼捉弄醜態盡出,當真得好好教訓他一番。
「唉,君子動口不動手啊。陳朋友罵他兩句便是了,可不要動手啊。」
戚靈兒見寧修便要揮拳,趕忙上前一步攔住。
桃春早已嚇得瑟瑟發抖,怯懦道:「人家是做錯了,可是已經道過歉了啊。你這人怎麼抓住不放呢。」
寧修冷笑道:「道歉?道過歉這件事便算了?你未經陳某同意私自翻看陳某包裹,還將那......那鹽巴投入陳某酒杯中,害得陳某醜態盡出,你一句對不起就算了?」
桃春自然知道那小瓷瓶里裝的不是鹽巴,但這麼說她的罪過顯得輕一些。
寧修也清楚瓷瓶里裝的是合歡散,昨晚的呻吟聲已經讓他夠丟臉的了,為了給他自己留點顏面這才順著話頭說下來。
「你,你還想怎樣。」
「偷竊可是重罪,陳某若是拉你去見官,縣尊必定打你板子。」
聽到要見官,桃春哇的一下就哭了出來,小拳頭狠狠砸向寧修胸脯:「壞人壞人我不要去見官。」
寧修不禁苦笑,到底誰是壞人?這位顛倒黑白的本事倒真是一流。
他當然不可能拉著小書童見官。一來他也知道小書童是惱他才作得惡作劇,並不是什麼真正意義上的竊賊。
二來他用的是假路引,真的到縣衙打官司萬一露餡麻煩就大了。
「哼所以陳某已經是仁至義盡了,我們就此別過各自趕路吧。」
寧修鬆開小書童,冷冷說道。
「陳朋友,這荒郊野地你叫我們去哪裡尋馬車?」
「尋不到馬車便靠走,怎麼也能走到荊州。」
「你!」
被寧修嗆得一時語噎,戚靈兒爆發了小宇宙:「若不是為了尋個小冤家寧修,哪個要去荊州。罷了罷了,離開陳朋友,陶某難道就到不了荊州了嗎?」
嗯?
寧修?荊州?
寧修有些發蒙,他應該在二人面前沒有說出過自己的真名吧,陶凌怎麼喊出了寧修二字?還專門為了寧修去荊州?
雖然重名的情況很正常,寧修還是有些好奇道:「陶兄,你要找的這寧修也是荊州人?」
「對,我去荊州就是為了這個死鬼。」
戚靈兒攥拳憤憤道:「此人是個十足的奸商,明明開了酒樓,做了肥皂賺的盆滿缽滿卻做起老賴,欠我家的錢現在還沒還。我此行便要去荊州把錢討回來,再痛扁他一頓。」
呃.....陶凌要找的這個寧修不會真的是自己吧?
人人都可以開酒樓,但能做肥皂的可只有他啊。
這陶凌住在京師,不惜穿行千里去荊州討債,看來被欠了不少錢。
寧修繼承了小秀才的記憶,可不記得他家有這麼一號債主啊。
難道是他繼承的記憶只有一部分,是破碎不完整的?
不行,這件事得回家向老爹問清楚。
見寧修呆若木雞,再沒有剛才咄咄逼人的氣勢,戚靈兒蹙眉道:「怎麼,你認識他?」
寧修連連擺手:「不認識,不認識。」
「不,你一定認識他。方才陶某提到他的名字時你的身子都跟著顫抖了一下。」
我靠,這廝觀察能力還是挺強的啊,竟然這麼細微的動作都捕捉到了。
「這個......唉說來話長啊。」
寧修搖了搖頭,迫不得已開始表演。
「這寧修陳某確實認得。說起來他還算陳某一個朋友。」
「哦?那你為何方才說不認識?」
戚靈兒又驚又喜,連忙追問道。
「這不是很正常嗎。他是我的朋友,而陶兄是他的債主。哪有幫著債主坑朋友的道理。」
戚靈兒點了點頭,覺得很有道理的樣子。
「不過你現在還是承認了。哈哈,這下你更得帶上我們一起去荊州了。」
寧修心中一萬隻羊駝奔馳而過啊。
這算個什麼事?路上隨便遇到個同行的旅人都是債主,自己還要和他一起同去荊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