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37頁

    「那這水怎麼治,什麼都沒有,總不能我們幾個直接下去挖吧。」隨行的一個年輕官員嚴勛與鄧蒙子交換了一個眼聲,故意大聲嚷道。

    「京師來的官員還真是好風氣,」張知志斜了一眼容市隱,「不是耽擱行路,便是打退堂鼓。若什麼都有,我們要你們何用?

    容市隱皺眉看著周圍的環境,並未出言。京師來的官員中有幾個聽到這話,都隱隱有些不滿。

    只見那嚴勛環顧了周圍人一眼,道:「張大人,你這話什麼意思。我們這些官員此次都是抱著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決心來替絮南治水,不過抱怨兩句,張大人怎的就要這般辱沒我們。」

    在場的除了容市隱官位最高,接下來便是鄧蒙子和張知志,其餘不過都是六品之下。但這些人,在京中多多少少都是倚靠著一些權貴的,而且工部尚書徐江懷有意為難容市隱,指派的淨是些倚著背後權勢混日子的那一類人。

    此時嚴勛有意挑起公憤,那些人自是輕易著了道,面對著這位遠離京師的縣令,你一言我一語的討伐的起來。

    「張大人既然自視甚高,又何苦讓我們來?」

    「我們是工部尚書大人親自點名派遣下來的,大人這話是指責工部無能了。」  

    「此次前來絮南是皇上下的令,怎的張大人是覺得聖上也有錯?還是想抗旨不成。」

    張知志見對方越說越嚴重,一張黑臉愈加黑的可怕。

    鄧蒙子悄悄打量著容市隱,卻見容市隱並沒有想要出言勸解的意思。心裡琢磨不明白,莫非這容市隱竟不知輕重到這般,真想和張知志撕破臉?見容市隱不為所動,暗暗握了握拳,繼而鬆開手,在腰側做了一個向下砍的動作。

    另一邊,容市隱佯裝不知曉的往高處攀了幾步,還饒有興致的指著遠處河水翻騰的漓河,對著陸梵安道:「你看,那就是漓河。這條河養育了世世代代的絮南百姓,但每年也要帶走許多條人命。絮南人最痛恨漓河,可卻也最離不開漓河。你可還記得我同你說過這世間恩義最是淺薄,可剩下的半句,我卻還沒說完。人情恩義,都是有代價的。」

    「說什麼呢?」陸梵安不明所以的挑眉看了看容市隱,待看到容市隱眼神悄悄往鄧蒙子處撇了一下,心領神會。

    原來話里有弦外之音啊,雖然不知道具體原因,依舊附和的指了指張知志處,故意高聲嚷道,「那邊兒都快打起來了,你確定不過去看看?」

    「熱鬧這邊兒也能看。」容市隱不咸不淡道。  

    「什麼?」陸梵安不可置信瞪大了眼睛,被容市隱冷不防的一句冷幽默驚了半晌,像看稀奇一樣繞著容市隱打量了一圈,立定在他面前道,「說,你是誰,你把我家容大人藏哪兒去了?」

    容市隱將陸梵安從身前推開,往上走了幾步,越過陸梵安的那一剎,嘴邊似還擒了抹若有似無的笑意。

    陸梵安的容大人。

    陸梵安跟在容市隱身後,正要說話,突然有幾個難民衝到不遠處的張知志面前,其間一個中年婦人大聲哭嚎到:「大人,大人,一定要為我做主啊,我兒才十三歲啊……」

    「走,該我們出場了。」容市隱看了陸梵安一眼,率先邁開步子往吵嚷處走去。

    第20章 離間

    「發生了何事?」容市隱問道。

    那幾個難民卻全然不理會,尤其那婦人,只一門心思撲倒在張知志腳下,邊哭邊喊,道:「青天大老爺你可要為我做主啊,我孩兒死的真可憐……」

    眾人看了看容市隱,一時不知該作何反應,容市隱卻渾不在意,往旁邊退了退,向張知志做了個請的手勢。

    「有何冤情,你且慢慢說來?」張知志也不推辭,扶起那婦人道。  

    那婦人站起身來,又哭鬧了許久,才抽抽噎噎道:「民婦趙氏,本來與丈夫在絮南經營一家酒館,誰知我家那位竟在這次洪災之中不幸喪命,留下了我與我兒小勇兩個相依為命。今天早上,我和小勇本想在臨時安紮營外的野地里找些野菜。可誰知……」

    趙氏說到這裡,又掩面哭的說不下去。張知志卻頗有耐心,一直等她平靜了才又問道:「究竟發生了何事?」

    「我兒子,」像是鼓起了極大的勇氣道,「我兒子被京中來的一個當官的和他手下的侍從打死了,只是因為我兒不小心弄髒了他的衣衫。我也差點遭了他的毒手,幸虧當時周圍聚起了人,我才得已逃脫,求大人一定為我做主啊。」

    張知志看了一眼容市隱,道:「可你怎就確定那是京中的官員呢?」

    「他自己說他是從京師來的,他舅舅是右相,沒人會把他怎麼樣的。」婦人抹著眼淚道。

    「容大人,這你怎麼說?」張知志不客氣的問道。

    容市隱向張知志頷首示意了下,轉身朝著鄧蒙子道:「鄧大人,怎麼回事,本官不是讓你通知所有官員今日都要勘察災情嗎?」

    「大人,是下官的不是。今早臨行前李墨李大人說是因水土不服,身體不適,所以想要歇息一日。下官一時疏忽,就忘了稟報。但李大人……」

    鄧蒙子還想要說什麼,卻見容市隱臉色不善,忙轉了話鋒,道:「下官這就派人去請李大人。」

    眾人隨著趙氏到事發處,果然見一少年的屍體橫陳在荒野處。頭上有兩處瘀傷,皆是鈍器所為,便應是致命傷了。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37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