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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理和胡彥推搡著補充道:“還有果子錢!”
越來越多的百姓也擠過來,有的一文,有的兩文,葛招娣的籃子漸漸沉重不堪,最後甚至遠遠超過了三十貫。
“替我跟趙娘子說聲對不起,我不該胡亂議論她的出身,她一點也不低賤,她是個膽色過人的女英雄!”
“對!她是個女英雄!”在場眾人一一附和。
葛招娣含淚一一謝過眾人。她急奔向鼓院門口的衙役:“勞煩您看看,應該夠了!”
錢已湊齊,院判當即宣布可以以錢贖杖。直到顧千帆扶下趙盼兒,一直處在震驚中的趙盼兒才敢相信自己的運氣,她真的不用挨板子!
驚喜的趙盼兒用力地咬著自己的舌尖,她告訴自己,第一關已然闖過,下一關,一定不能泄氣!
庭審重開。衙役們再度敲響了水火棍。被傳喚而來的歐陽旭已經站在了堂下,他怨毒地盯著趙盼兒,低聲問身邊的胥吏:“聖人這次一定還有別的安排,不會讓趙氏得逞的,對不對?”
見那胥吏點頭,歐陽旭心中大安,他看向堂上,發現院判座位後面多了一扇屏風,但他並未將此事放在心上。
院判依照流程問道:“歐陽旭,趙氏狀紙你可看過?有何辯駁?”
歐陽旭大言不慚地高聲應答:“院尊明鑑,狀紙所述,皆屬妄言!趙氏之前曾為官伎,雖已從良,卻仍與樂籍之中人姐妹相稱,與勾欄倡女無異。下官身為士子,不過與她偶然相識,卻絕不可能與之有婚姻之約!”
一時間,堂下又安靜下來。
院判又問:“趙氏,你說與歐陽旭有婚姻之約,可有憑據?”
趙盼兒看向身後的孫三娘:“妾身左鄰孫氏宋氏,皆可為證。”
“孫宋兩人合夥與趙氏經營酒樓,三人常有錢貨往來,豈能為證?”說這話時,歐陽旭絲毫不掩飾他對商女樂戶之流的鄙夷。
杜長風對歐陽旭的行為不齒極了,後悔自己曾經把他當成朋友,他上前一步:“下官今科進士杜長風,也願為證!歐陽旭曾請託下官勸告趙氏放棄婚約,改為其妾。”
“你作了孫氏的相好,自然是向著她說話了!”歐陽旭反駁後,又在胥吏的暗示下說,“院尊,自古婚約,媒證聘財,缺一不可。趙盼兒拿不出婚書聘禮,串通幾個男女,便想誣告下官,實在惡毒之極!”
他心裡暗自打定主意,趙盼兒若要以當年定情的同心佩為證,他也會出示早就事先備好多的多枚同心佩,象高慧肚兜那般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地證實,那些同心佩不過只是市面上常見之物。
歐陽旭這話說到了點子上,院判看向趙盼兒:“趙氏,你有無聘財婚書?”
殊不知深諳歐陽旭無恥程度的趙盼兒並未拿出同心佩,反是向院判呈上一紙:“婚書已被歐陽旭所毀。但妾身尚有一物為證。這上面,寫有歐陽旭的三代籍貫和生辰八字。院尊,歐陽旭若未與妾身有過婚姻之約,妾身如何能得知他的生辰八字和三代籍貫?這些秘辛,只消與官告院檔籍相核,便知真假。”
歐陽旭頓時如遇雷擊,縱有一張巧舌,此時也派不上用場了。
趙盼兒諷刺道:“歐陽旭,你口口聲聲與我並不相熟,莫非你多情如斯,就連令堂的閨名也能隨意告知給陌生女子嗎?”
趙盼兒的話使聽審的衙役忍俊不禁,而屏風之內,便服的官家也難掩笑意,向身側的皇后豎起了拇指。
那細碎的笑意傳出顧千帆已然好了九成的耳中,他心念一動,震驚地看向屏風。
院判心中此時已經有了計較,但還是循例追問:“歐陽旭,你可還有辯詞?”
歐陽旭極速思考,最終深深一禮:“下官、下官或許在醉時與此女確有遊戲婚姻之語,下官有錯,甘願賠禮,但依律,男家自悔者,不坐。”
在一片譁然聲中,歐陽旭匆匆向趙盼兒拜了一禮:“請趙娘子寬恕。”
趙盼兒輕蔑地避過歐陽旭的那一禮:“這種敷衍之禮,我恕不接受!而且,麻煩歐陽通判看清狀紙,我要告的不僅僅是你毀婚不娶,還有你中傷騙詐的惡行!”
孫三娘出列道:“不錯,妾身為賀趙氏訂婚,曾送她祖傳唐硯一具,硯上有‘公子王孫自可留’七字,硯的後面有孫字印記。但歐陽旭毀婚之後,卻拿走此硯,拒不交還,我們姐妹上門討還,他卻雇了打手想將我們趕出東京!”
何四也出了列,既尷尬又自豪地說:“草民就是他當日僱傭的打手。”
“他們撒謊!”歐陽旭的臉色一陣紅一陣白,但仍然無力地辯駁著。
“歐陽旭離京前,曾讓家僕將家財交當鋪處置。此硯也在其中,還有當票為據!”池衙內將早已備好的當票和硯台交給衙役,也算是歐陽旭做盡壞事、合該倒霉,德叔找的那當鋪的老闆正是池衙內。
院判展開當票一看,果見上面寫著“今收唐硯一具,銘為‘公子王孫自可留’,背‘孫記’。當銀六貫。出當人——歐陽旭”字樣。
趙盼兒目光灼灼,朗聲道:“院尊,歐陽旭騙婚在先,騙財在後,妾身雖多番索要,他仍拒不歸還,這分明就是欺詐!依我朝律法,欺詐等同盜竊,五貫以上便應處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