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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她立刻就答應了,樂善挑眉:「你沒有疑問?」
「沒有,您幫了我,您覺得怎麼樣好就怎麼樣辦吧,我只想……」宋春菲有點不好意思,「我嫁給您之後,我能不能常回娘家,常去看看姐姐?」這是她最關心的事情。
樂善爽快道:「小事一樁,你哪怕住在娘家都可以。」
宋春菲極為高興:「好,那說定了。」
樂善叮囑:「此事你不能向你家人透露,此乃我們之間的秘密。」
「好,您放心,我一個字都不會說。」
如此乖巧,一時又讓樂善生出種欺騙小孩子的愧疚,不過他也是為宋春菲著想,兩個人彼此沒有感情,強扭的話對誰都不好,還是先保持距離,看看情況。
當然,他會在別的地方補償她,她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要花錢也隨意。
樂善說清此事後很快離開了宋家。
剛到府邸,管事說霍雲在客堂等他,說是送葡萄酒。
他又不是府里的小廝,送酒需要親自前來?
樂善走進去,正要詢問有什麼事時,鼻尖卻忽然聞到一陣冷香,與那日在酒樓時聞到的一樣,而後再細看坐著的霍雲,衣冠楚楚,鮮艷奪目,他眉頭不由擰了起來。
他認識的霍雲,從年少時就不講究衣著,因要練武,身上從沒有累贅的東西,更別說熏衣了,可現在呢,從戴的玉冠到穿的靴子,無一不透出精緻,他忍不住道:「雲璈,你最近真有些奇怪啊!」
霍云:「……」
知道樂善是何意思,但霍雲不想解釋,他一個還沒成家的人懂什麼啊?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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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提神的事。
他問:「聽說你去我岳父家了?」
「是, 跟宋二姑娘見個面,彼此了解一下。」
霍雲知道這事兒是委屈了樂善,但樂善畢竟是男子, 風言風語對他傷害不大, 對女子就不同了,他遇到此事就該主動表個態,不過聽宋春汐說宋春菲也願意嫁, 那多少是對他有點好感。
「見過後, 可有什麼想法?」
樂善道:「就一孩子。」
霍云:「……」
「十六歲也不小了。」
「看起來小。」
「怎麼會呢, 我記得她也不矮……」
樂善知道霍雲的心思。
他讓自己幫忙,不小心讓自己捲入了這件事, 便覺過意不去,但另一方面宋春菲又是霍雲妻妹, 他在意宋春汐故而也頗擔心宋春菲的名聲,就有些左右為難,希望這件事能圓滿解決, 比如期望自己能喜歡上宋春菲, 或者宋春菲也喜歡上他,這就皆大歡喜了。
樂善道:「小歸小,人還是挺好的,通情達理,瞧著也沒什麼脾氣。」
不是那種誇張的讚美, 是很實在的話,那多半是出於真心,霍雲心想, 就他對女子的排斥, 還能講出幾句好話, 也不容易了。
「我早說過她不錯,你以後……」
樂善打斷他:「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是我長輩呢,我既願意提親,自會做好打算,你就別操心了。」問他,「你總不是專為這件事來的吧?」
他既這麼說,霍雲自不提了,進入正題道:「我有些事一直沒告訴你……八年前廣豐的礦山塌陷案你可聽說過?我正奉旨在查這樁案子。」
樂善驚訝:「你又不是大理寺,刑部的人,聖上竟讓你查案?」
「此案不是一般的案子。」
樂善道:「是嗎?我真沒有印象,你直說吧。」
霍雲便把來龍去脈,事無巨細的告訴他。
兩個人既然要成為連襟了,關係比之前更深,他覺得沒有必要再瞞著樂善,而且還能多一個好幫手,可以儘快剷除幕後主謀。
樂善聽完真有些目瞪口呆,而後又一笑:「我早猜到你有事,可沒想到竟在調查謀逆大案……這秦瑀真了不得,藏得夠深,不,應該說老瑞王是個老狐狸,秦瑀充其量是完成他父親遺志吧?那你準備怎麼做?」
「除掉他在京城的同黨。」
「那是要從廣恩伯父子之前結交的人查起了吧?」
崔易父子用心險惡,想以宋春菲為質,可此舉也暴露了自己,就是沒想到崔易父子倆嘴巴挺硬,抗住了曲舟的審訊。
既如此,只能斬首了,反正他已同天子商量過,順著廣恩伯府這一根藤往下查,把藤上掛著的甭管是扁豆,還是葫蘆,能揪的一併揪下來。
將這些同黨除掉,讓主謀孤立無援,有道是獨木難支。
霍雲拍拍樂善肩膀:「我已經與聖上提過,你同我一起查,事成之後必有重賞。」
「賞不賞什麼的不重要,多請我喝酒就行。」樂善說著一頓,「不對啊,你最近酒都不喝了。」
話題可以就此打住。
霍雲心想,如果樂善哪日喜歡上了宋春菲,他倒是能詳說一番,比如提醒樂善,不要再喝五香燒酒。
他起身告辭。
但臨到門口停了停:「等空下來時,我跟你學學打馬球。」
樂善:「……」
這人太不對勁了!
怕中間又生事端,影響小女兒嫁人,宋家樂家商議吉日時,徐鳳娘提議定在六月二日。<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