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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菀在她身旁扶著她,撿了一旁的斗篷,用乾淨的地方替她擦著頭上臉上的血和眼淚,輕聲道:「你已為他死過兩次,足夠了,他心既已不在你身上,你又何苦執著?已經搭上前半輩子,不必連後半輩子也搭上。」
陸璘在堂上低聲吩咐衙役:「看住她,別再讓她尋死。」
案情雖已真相大白,卻還未審理結束,公堂上的秩序還須維護。衙役大喝道:「所有人退回原地,肅靜,肅靜,再說話吵鬧者便視為擾亂公堂!」
堂上其他人都聽令回到自己原來的位置,方氏卻早已絕望至極,也不顧衙役喝斥,仍是痛哭。
陸璘說道:「孟方氏,此案你雖犯誣告之罪,但也同時檢舉了孟洪生與朱氏通姦事實,你還須將所知詳情如實稟來,本府好依律判決。」
方氏聽說還能治朱氏與孟洪生的罪,看他們一眼,臉上雖是神情呆滯、一臉死灰,卻還是慢慢止了哭聲。
施菀這時朝方氏道:「你還欠我的醫藥錢,待案子結束,你到馨濟堂找我,結藥錢。」
說完,未待方氏反應,便拿了地上那件斗篷,站起身來。
陸璘見了那染遍鮮血、再也穿不了的斗篷,突然就明白她的意圖。
方氏是個心思重卻好強的人,她不會願意欠人錢不還,施菀這樣說了,她肯定要去結藥錢,這樣,她就能再見一次大夫,而施菀也能看她傷口恢復的情況,以及看她那時是否還一心尋死。
連一件比藥錢貴得多的斗篷都毀掉了,施菀在意的不是藥錢,而是醫者仁心,擔心方氏。
他看著施菀滿手的血,說道:「此案有勞施大夫提供線索,施大夫先在證詞上簽字畫押,然後去清理身上血跡吧。」
「是,謝大人。」施菀說著,到一旁簽下名字,按了手印,隨後與嚴峻一起離開公堂。
人群仍圍著公堂,想看看這案子最後如何了結。
陸璘先問方氏:「你為何服用家中的耗子藥?」
方氏垂淚道:「前一日,我發現我家男人與那賤人的事,找他鬧,他竟然說……」她哽咽一會兒,繼續道:「說我種種不是,說她好,她還懷孕了,說要娶她為孟家延續香火……我哭了一整夜,到第二日,就想一死了之,所以吃了耗子藥。」
「朱氏送來的包子呢?」陸璘問。
方氏咬牙道:「她竟然還有臉送包子來,分明就是我男人拿家裡的錢去補貼的她,我把那包子全扔豬圈裡給豬吃了。」
「然後你還是吃了耗子藥?」陸璘問。
「是。」方氏哭道。
「你可曾想過,你吃了放砒霜的耗子藥,幾乎是必死無疑,若非你丈夫帶你尋醫,若非正好大夫醫術高明,你不會活過來,也沒有機會告朱氏毒殺你?」
方氏哭訴道:「我原本沒想告她向我下毒,我醒了,孟洪生卻還指責我多事,一輩子小氣,什麼都吃,害他誤了兩天的工費,還花了不少醫藥錢……我以前都是把新鮮的好的飯菜留給他,自己就吃剩下的,常吃得肚子疼……」
方氏說著便又痛哭起來:「想起來這些,我這心裡便又恨又悔,所以就……就告了朱秀娥,我就想拼了我這條命,也要拉她當墊背,不能讓她好過!」
「我呸!你聽到沒,你這是誣告,要打板子,最好把你給關起來!」朱氏喊道。
方氏狠瞪著她:「你通姦!淫婦,不要臉!」
「肅靜!」陸璘呵止住她們。
其實誣告罪比通姦罪還重,特別是誣告他人謀殺,所以真按律法來判,方氏是杖三十,徒兩年,而朱氏則是杖二十,徒一年,孟洪生最輕,只須杖二十。
但按村民純樸的意識,一定是更同情原配方氏,而鄙夷寡居卻與人私通的朱氏,若真如此判,難免引起村民不滿,致使禮樂崩壞,更何況方氏在悲憤之下誣告朱氏,於人情上也能理解。
他思慮片刻,下令道:「孟方氏,自服毒藥後誣告朱氏毒殺自己,理該重罰,杖三十,徒兩年,但念其痴心錯付,情有可原,又有重傷在身,所以免去杖刑,徒兩年,可用錢財抵贖;至於朱氏,杖二十,徒一年,但若能找大夫證實確實有孕,可免除杖刑,不可用錢抵贖徒刑;至於孟洪生,事情皆因其寡情貪色而起,杖三十。」
聽見判決,方氏沒有反應,朱氏嚶嚶哭了起來。
待處完杖刑,該收監的人收監,圍觀的人便慢慢散去,縣丞楊釗從後面出來,親自端了茶到陸璘面前道:「大人明察秋豪,英明果決,下官在外面細聽了一下,百姓都在誇大人呢!」
「楊大人過獎,不過按律辦事而已。」陸璘說完,抬眼看向堂外,只見百姓都已慢慢散去,他起身去往外面,發現外面只留下兩三個似乎意猶未盡還在閒聊的老人,並不見施菀師徒。
他們是一早就走了麼?
陸璘在原地站了一會兒,垂眸,轉身回了縣衙。
而此時,從縣衙去往馨濟堂的路上,施菀與嚴峻一同坐在馬車內。
嚴峻向來知道師父怕冷,今日風大,防風的斗篷還不能穿了,他便叫了馬車,師父也沒反對。
師父以前就安靜,今日更安靜,坐在馬車內,神色有些悵然,不知在想著什麼。
嚴峻說:「我去替師父買件新斗篷來,師父不要難過了。」
施菀忍不住輕輕笑了起來,問他:「你這孩子,哪裡來的錢買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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