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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誰也不能忽視這場戰鬥產生的影響。
美軍也很快認識到,真正構成威脅的不是中國陸軍的飛彈部隊,而是那些能夠透過美軍防空網的隱身戰鬥機。
雖然在與J-20對抗的時候,F-22A的優勢仍然非常明顯。
在很多戰鬥中,F-22A都能做到先敵發現,並且先敵攻擊。很多時候,都是F-22A在發現了J-20之後,打開彈艙,準備發射攔截飛彈的時候,被J-20發現。因為雙方使用的中程空對空飛彈的性能相差不大,所以晚發射飛彈的J-20很難在超視距戰鬥中占據優勢。進入視距內之後,因為F-22A已經在超視距戰鬥中取得了優勢,加上部署在東北戰場上的美軍戰鬥機要比中國空軍的戰鬥機多得多,所以F-22A往往能夠憑藉較為明顯的數量優勢,彌補在格鬥空戰中的機動性差距。
但是對美軍來說,J-20帶來的最大問題不是F-22A打不過,而是美軍的整套對空作戰體系受到了威脅。
要知道,在美軍的對空作戰系統中,F-22A只是一把無堅不摧的利劍,而真正起到關鍵作用的是規模龐大的支援機群,特別是由E-3與E-2組成的預警機群。說得直接一點,即便沒有F-22A,依靠性能先進、數量眾多的預警機,美軍仍然能夠用以F-第三代戰鬥機取得空中優勢。
相反,如果預警機發揮不了作用,就算有再多的F-22A,美軍也很難掌握制空權。
問題就在這裡。
拿E-3D來說,其脈衝都卜勒探測雷達對J-11這類大型戰鬥機的探測距離在四百公里以上,對同類型的大型飛機的探測距離更是高達六百公里,即便在下視情況下,對低空飛行的戰鬥機的探測距離也在三百公里以上。但是在面對J-20這類隱身戰鬥機的時候,E-3D的最大探測距離還不到一百公里。如果J-20的航向正好對準了E-3D,即將RCS面積最小的頭部對準E-3D,那麼E-3D對J-20的最大探測距離只有六十公里。與之相比,J-20的相控陣火控雷達即便在邊搜索邊跟蹤的工作模式下,對E-3D這樣的大型飛機的探測距離也在兩百五十公里以上。
如此一來,J-20反而能夠提前發現E-3D。
也就是說,預警機已經不能提供預警了。
更重要的是,J-20配備的SD-10S中程空對空飛彈在攔截迎向目標的時候,最大射程超過了一百二十公里,即便攻擊逃逸目標,最大射程也在六十公里以上。也就是說,J-20可以在被E-3D發現之前發射飛彈,然後轉向逃逸。
等到E-3D發現逼近的飛彈時,已經來不及進行規避了。
正是如此,在此之前的戰鬥中,J-20才多次偷襲美軍預警機得手。
可以說,如果不是中國空軍嚴重欠缺遠程警戒能力,無法準確掌握美軍預警機的部署情況,不然J-20還能擊落更多的預警機。
預警機所遭受的損失,肯定會對F-22A的作戰使用產生影響。
甚至可以說,在沒有預警機支持的情況下,F-22A能夠發揮出一半的性能,那就非常了不起了。
實戰中,F-22A在與J-20交戰時損失慘重,就與美軍的預警體系受到打擊有直接關係。
再回過頭來看,就不難明白,帕特里奇為什麼一再認為,到了第三季度,隨著中國空軍的先進戰鬥機大規模服役,美軍的空中優勢將被抵消掉,而失去空中優勢之後,美軍在地面戰場上一定舉步維艱。
可惜的是,這已經是改變不了的事實。
對帕特里奇來講,解決問題的唯一法子就是增大投入,在中國空軍獲得足以扭轉局面的力量之前,拖垮中國空軍。要想達到這一目的,就只能主動發起攻擊,而且得針對中**隊的重要目標,迫使中國空軍應戰。
正是如此,帕特里奇才會讓美日聯軍的空中力量重點轟炸軍事目標。
地面戰爭還沒打響,空中決戰就開始了
第十章 斬首行動
第十章斬首行動
發起空中戰役,只是帕特里奇達到目的的手段之一。
為了順利打下北京,帕特里奇還選擇了其他手段。比如在下達作戰命令之後,帕特里奇採納了聯合司令部里一名日軍參謀的建議,仿照美軍在伊拉克的做法,以涉嫌戰爭最的名義下達了“撲克牌通緝令”。
事實上,就連帕特里奇都知道,在伊拉克行得通的法子,在中國不一定行得通。
別的不說,美軍懸賞通緝中國高層領導人與軍隊高級將領的名義就不成立。雖然在此之前,美國就一直指責,中**隊違反了國際戰爭法,比如在東北戰場上,中**隊就處決了不少日本戰俘,甚至將日軍遺體釘在木樁上,但是這種指責只針對中**隊,而不針對中**隊的某一個將領。事實上,美國也拿不出相關證據,證明中國高層、或者是高級將領下達過違反戰爭法的命令。再說了,美軍自己的行為也不夠乾淨,配合美軍作戰的日軍也犯下了不少罪行。真要追究責任的話,誰都跑不了。
最重要的是,中國並沒戰敗,也沒有淪陷,通緝中國領導人自然沒有多少意義。
顯然,帕特里奇不會對此抱多大的希望。
有意思的是,在美軍的懸賞中,用紅心J代表的羅耀武的賞金高達五千萬美元,而用大鬼代表的狄劭康的賞金只有五百萬美元。依照美軍給出的解釋,羅耀武涉嫌下令讓部隊秘秘密處決了數十萬日韓戰俘,犯下了嚴重的戰爭罪行,而狄劭康只是中國的國家領導人,並不是軍隊指揮官,也就沒有下達過類似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