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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前要消滅流氓,現在要消滅低俗。何為低俗?我花了很長時間去想,那些界定別人低俗的人,他們到底高雅在哪裡——有人花一百塊嫖娼是低俗,有人用一百萬去玩藝人是高雅?有人看黃色圖片是低俗,有人看紅頭文件是高雅?有人買個模擬槍是低俗,有人真槍一崩兩人是高雅?有人玩魔獸就是低俗,有人玩模特就是高雅?
為了防止有一天我突然變成一個低俗的人,我率先宣布:從今天起,做一個低俗的人。
汽車知識和生命模樣
前幾天,又一位台灣明星離開。我之前沒有聽說過此人,但非常惋惜。事故是一場車禍,許多娛樂新聞指責他的汽車前方安全氣囊沒有打開,是導致死亡的原因。
這是很滑稽的。
她所坐的MINI COOPER 不算是報導中說的那樣,安全係數最高的車。在香港,它賣19 萬港幣,POLO 也要14 萬多港幣。只是一個女孩子比較喜歡的可愛小車。
但安全肯定不會有太大問題。撞擊的部位是側面和後面。所以,車子的側面氣囊和氣簾全部打開了。這是第一次撞擊護攔的時候打開的,第一次的撞擊屬於蹭護攔而已,人員本身受到的離心力和撞擊力都非常小,而且有氣簾的保護,所以肯定不會有大問題。
真正致命的撞擊是第2 下的卡車追尾。當時所有充氣的氣囊都已經泄氣,沒有保護作用,而且這下的力量是非常大的,如果車是歪著停著,那麼,肯定有一側人的腦袋會撞擊到玻璃或者B 柱。而另外一側的人不會有太大問題。這是常識。就看誰倒霉了,是坐在汽車車頭歪向的那一邊。
前面的氣囊不打開是完全對的,因為車頭一點損壞都沒有,所有的傳感器都沒有接受到撞擊的信號。試想,這是後方的撞擊,人的運動方向是往後的,前面的氣囊開了有什麼作用?世界上所有的車的前氣囊都不會開,換勞斯萊斯也一樣。
如果追尾的時候,前氣囊開了,那才是質量問題。而且更加危險,你後面已經被撞一下了,前面還要被莫名其妙打開的氣囊更重重打一下,豈不是很鬱悶。安全氣囊的爆炸力是可以拍死人的。所以,嬰兒是嚴禁坐在前坐的。
整個事故就是這樣。汽車和汽車廠商是沒有任何過錯的,汽車所有的被動安全保護系統已經完全發揮了它的作用。所以,對於這樣一個事故,對於汽車和廠家的指責和懷疑是非常滑稽和不科學的,尤其是關於前面的氣囊怎麼沒打開的猜測是非常業餘的。沒打開才是對的,如果打開了,她的助手現在說不定也還躺在醫院呢。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如果能走動,請立即下車離開。很多高速事故就是因為人留在車裡定定神回味回味的時候,被後面的車輛追撞導致死亡。
對於死,我一直是這麼覺得,他們並沒有離開世界,他們只是離開了人間。他們一定和我們分享著同一個世界,用不同的生命模樣。
給點鹹菜吃
我國的新聞給我的啟示是經常讓我知道原來我國有各種各樣的部門,這次,我就知道了國家標準委員會。國家標準委員會在內部制定了官員一頓飯不許超過十萬元,官員一次包二奶不准超過五個,官員一次叫小姐不得超過雙飛,官員一次受賄不准超過一億等標準之後,將視角和觸角伸向了民間,要規定電瓶車不准超過15 到20 公里每小時,重量不得超過40 公斤,否則將按照機動車來管理。
為什麼有這個標準的出台呢?很簡單,商人是靠出台產品盈利的,政府是靠出台政策盈利的,有了這個標準以後,大部分的電瓶車將要被劃為輕便摩托車或者電動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這個詞彙真新鮮),無論在牌照和稅費上都將大大增加。我不是特別理解,相關部門如果是以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為幌子的話,那麼這一部分超過標準的車,繳納了更高的費用以後,難道變得更安全了一點嗎?難道除了信春哥能不死以外,多交稅也能不死嗎?
這次的改革上,我們可以看出相關部門必殺的決心。因為相關部門知道,通過技術手段,狡猾的刁民可以將本來是40 公里極速的電瓶車在檢驗時限速到20公里甚至15 公里的國家標準,這一來相關部門鈔票就收不到了,怎麼辦呢?於是就又出台了40 公斤的標準,因為跑的比較快的電瓶車難免重量就重,這下你就沒轍了。我建議勞苦人民如果電瓶車的確超標了,等標準實行以後,在檢驗時將占據重量大頭的電瓶,輪胎輪圈等拆除,告訴他們,因為信政府,信國家,這人一有信仰,不光不死,而且這電瓶車連沒電沒軲轆也能開。
任何的交通都是要付出代價的,政府以安全的名義限制了摩托車很多時間。在其他國家,畢業以後年輕小伙子創業的階段,一台摩托車是陪伴他青春的記憶,對於很多不那麼富裕的家庭,摩托車是出行必須的交通工具,你不能要求每個人必須要去坐公共運輸。後來這些原本騎摩托車的人,一部分人選擇了地鐵和公交,一部分人買了小車,一部分人買了電瓶車。選擇地鐵和公交的,最近票價都漲了,選擇了小汽車的,油價也漲了,在某些奇特的城市還要收牌照費用和道路使用費,但是選擇了電瓶車的那些人,也就是這批人中最弱勢的那些人,相關部門一直沒有能夠從他們身上撈到油水,好不容易電價漲了吧,這錢還不歸自己。於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體現了出來,當年從摩托車上趕下來的那一批人,都要賺到你。
那麼電動車安全麼?不安全。因為電動車無聲無息,而且剎車性能差,很多電瓶車能開到甚至超過50 的速度。但是電動車駕駛員撞死人的事情很少見,更多的是電動車駕駛員被別人撞死。實施新標準以後,對於他們依然被別人撞死似乎沒有什麼幫助。電動車的標準很簡單,應該是牌照登記等手續徹底免費,限制速度不能超過35 到40,必須使用碟剎,使用頭盔。尤其是必須使用碟剎。我看過市面上很多電瓶車,我看到的大部分能超過50 的超級電瓶車,其實所配套的剎車系統和能開到50 的輕便摩托車是一樣的,都已經主動配備碟剎,這讓我很欣慰。這說明這些廠家雖然技術活不見得好到哪裡去,基本的良心還是要比一些相關部門要好的,就是你多交錢,服務和配套也會相對應的提升。但電瓶車超過50 還是有點危險的,因為輪胎配置比較差,悄然無息,這個速度就可能對行人造成比較大的傷害。
我有一個鄰居,在上海金山石化的某個工廠上班,每天回家要坐公交車25 公里回到亭林家中。但是他的公司經常加班,加班了以後他就沒有車回家了。他的月薪是1600 元,在周圍很多的工廠里,這已經算不錯的。周圍的房價都是1 萬元。他想買一個摩托車,看中了一台4000 多的,要去買。我說我這裡有一台一模一樣的小摩托車,我開了大概100 公里,我1000 多元賣給你(請要提問你為什麼不直接送給他的腦殘朋友多動動腦筋)。一周後,朋友說,我不要你的那台了,雖然便宜,但是還要上牌照的錢,最主要是油錢很高,我一個月要加掉快四五百塊錢油了,我承擔不起。你看我的電瓶車,也能開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