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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輕時讀蕭伯納的劇本《芭芭拉少校》,有場戲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業巨頭安德謝夫老爺子見到了多年不見的兒子斯泰芬,問他對做什麼有興趣。這個年輕人在科學、文藝、法律等一切方面一無所長,但他說自己有一項長處:會明辨是非。老爺子把自己的兒子暴損了一通,說這件事難倒了一切科學家、政治家、哲學家,怎麼你什麼都不會,就會一個明辨是非?我看到這段文章時只有二十來歲,登時痛下決心,說這輩子我幹什麼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個一無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因為這個原故,我成了沉默的大多數的一員。我年輕時所見的人,只掌握了一些粗淺(且不說是荒謬)的原則,就以為無所不知,對世界妄加判斷,結果整個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我年登不惑,才明白蕭翁的見解原有偏頗之處;但這是後話——無論如何,蕭翁的這些議論,對那些淺薄之輩、狂妄之輩,總是一種解毒劑。

    蕭翁說明辨是非難,是因為這些是非都在倫理的領域之內。俗話說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一件對此人有利的事,難免會傷害另一個人。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見解受所處環境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覺得明辨是非是難的。倘若某人以為自己是社會的精英,以為自己的見解一定對,雖然有狂妄之嫌,但他會覺得明辨是非很容易。明了蕭翁這重意思以後,我很以做明辨是非的專家為恥——但這已經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當時我是年輕人,覺得能潔身自好,不去害別人就可以了。現在我是中年人——一個社會裡,中年人要負很重的責任:要對社會負責,要對年輕人負責,不能只顧自己。因為這個原故,我開始寫雜文。現在奉獻給讀者的這本雜文集,篇篇都在明辨是非,而且都在打我自己的嘴。  

    倫理問題雖難,但卻不是不能討論。羅素先生雲,真正的倫理原則把人人同等看待。考慮倫理問題時,想替每個人都想一遍是不可能的事,但你可以說,這是我的一得之見,然後說出自己的意見,把是非交付公論。討論倫理問題時也可以保持良心的清白——這是我最近的體會;但不是我打破沉默的動機。假設有一個領域,謙虛的人、明理的人以為它太困難、太曖昧,不肯說話,那麼開口說話的就必然是淺薄之徒、狂妄之輩。這導致一種負篩選:越是傻子越敢叫喚——馬上我就要說到,這些傻子也不見得是真的傻,但喊出來的都是傻話。久而久之,對中國人的名聲也有很大的損害。前些時見到個外國人,他說:聽說你們中國人都在說「不」?這簡直是把我們都當傻子看待。我很不客氣地答道: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你認識的中國人都說「不」,但我不認識這樣的人。這倒不是唬外國人,我認識很多明理的人,但他們都在沉默中,因為他們都珍視自己的清白。但我以為,倫理問題太過重要,已經不容我顧及自身的清白。

    倫理(尤其是社會倫理)問題的重要,在於它是大家的事——大家的意思就是包括我在內。我在這個領域裡有話要說,首先就是:我要反對愚蠢。一個只會明辨是非的人總是憑胸中的浩然正氣做出一個判斷,然後加上一句:難道這不是不言而喻的嗎?任何受過一點科學訓練的人都知道,這世界上簡直找不到什麼不言而喻的事,所以這就叫做愚蠢。在我們這個國家裡,傻有時能成為一種威懾。假如鄉下一位農婦養了五個傻兒子,既不會講理,又不懂王法,就會和人打架,這家人就能得點便宜。聰明人也能看到這種便宜,而且裝傻誰不會呢——所以裝傻就成為一種風氣。我也可以寫裝傻的文章,不只是可以,我是寫過的——「文革」里誰沒寫過批判稿呢。但裝傻是要不得的,裝開了頭就不好收拾,只好裝到底,最後弄假成真。我知道一個例子是這樣的:某人「文革」里裝傻寫批判稿,原本是想搞點小好處,誰知一不小心上了《人民日報》頭版頭條,成了風雲人物。到了這一步,我也不知他是真傻假傻了。再以後就被人整成了「三種人」。到了這個地步,就只好裝下去了,真傻犯錯誤處理還能輕些呀。  

    我反對愚蠢,不是反對天生就笨的人,這種人只是極少數,而且這種人還盼著變聰明。在這個世界上,大多數愚蠢里都含有假裝和弄假成真的成分;但這一點並不是我的發現,是蕭伯納告訴我的。在他的《匹克梅梁》里,息金斯教授遇上了一個假痴不癲的杜特立爾先生。息教授問:你是惡棍還是傻瓜?這就是問:你假傻真傻?杜先生答:兩樣都有點,先生,凡人兩樣都得有點呀。在我身上,後者的成分多,前者的成分少;而且我討厭裝傻,渴望變聰明。所以我才會寫這本書。

    在社會倫理的領域裡我還想反對無趣,也就是說,要反對莊嚴肅穆的假正經。據我的考察,在一個寬鬆的社會裡,人們可以收穫到優雅,收穫到精雕細琢的浪漫;在一個呆板的社會裡,人們可以收穫到幽默——起碼是黑色的幽默。就是在我呆的這個社會裡,什麼都收穫不到,這可是件讓人吃驚的事情。看過但丁《神曲》的人就會知道,對人來說,刀山劍樹火海油鍋都不算嚴酷,最嚴酷的是寒冰地獄,把人凍在那裡一動都不能動。假如一個社會的宗旨就是反對有趣,那它比寒冰地獄又有不如。在這個領域裡發議論的人總是在說:這個不宜提倡,那個不宜提倡。仿佛人活著就是為了被提倡。要真是這樣,就不如不活。羅素先生說,參差多態乃是幸福的本源——弟兄姐妹們,讓我們睜開眼睛往周圍看看,所謂的參差多態,它在哪裡呢。  

    在蕭翁的《芭芭拉少校》中,安德謝夫家族的每一代都要留下一句至理名言。那些話都編得很有意思,其中有一句是:人人有權爭勝負,無人有權論是非。這話也很有意思,但它是句玩笑。實際上,人只要爭得了論是非的權力,他已經不戰而勝了。我對自己的要求很低:我活在世上,無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見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願,我的一生就算成功。為此也要去論是非,否則道理不給你明白,有趣的事也不讓你遇到。我開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麼,但我總得申明我的態度,所以就有了這本書——為我自己,也代表沉默的大多數。

    王小波

    1997年3月20日 君特·格拉斯在《鐵皮鼓》里,寫了一個不肯長大的人。小奧斯卡發現周圍的世界太過荒誕,就暗下決心要永遠做小孩子。在冥冥之中,有一種力量成全了他的決心,所以他就成了個侏儒。這個故事太過神奇,但很有意思。人要永遠做小孩子雖辦不到,但想要保持沉默是能辦到的。

    在我周圍,像我這種性格的人特多──在公眾場合什麼都不說,到了私下裡則妙語連珠,換言之,對信得過的人什麼都說,對信不過的人什麼都不說。起初我以為這是因為經歷了嚴酷的時期(文革),後來才發現,這是中國人的通病。龍應台女士就大發感慨,問中國人為什麼不說話。她在國外住了很多年,幾乎變成了個心直口快的外國人。她把保持沉默看做怯懦,但這是不對的。  

    沉默是一種人類學意義上的文化,一種生活方式。它的價值觀很簡單:開口是銀,沉默是金。一種文化之內,往往有一種交流信息的獨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語言,有一些獨有的信息,文化可以傳播,等等。這才能叫作文化。

    沉默有自己的語言。舉個住樓的人都知道的例子:假設有人常把一輛自行車放在你門口的樓道上,擋了你的路,你可以開口去說:打電話給居委會;或者直接找到車主,說道:同志,五講四美,請你注意。此後他會用什麼樣的語言來回答你,我就不敢保證。我估計他最起碼要說你「事兒」,假如你是女的,他還會說你「事兒媽」,不管你有多大歲數,夠不夠做他媽。當然,你也可以選擇沉默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對這種行為的厭惡之情:把他車胎里的氣放掉。幹這件事時,當然要注意別被車主看見。

    還有一種更損的方式,不值得推薦,那就是在車胎上按上個圖釘。有人按了圖釘再拔下來,這樣車主找不到窟窿在哪兒,補帶時更困難。假如車子可以搬動,把它挪到難找的地方去,讓車主找不著它,也是一種選擇。這方面就說這麼多,因為我不想編沉默的辭典。

    一種文化必有一些獨有的信息,沉默也是有的。戈巴契夫說過這樣的話:有一件事是公開的秘密,假如你想給自己蓋個小房子,就得給主管官員些賄賂,再到國家的工地上偷點建築材料。這樣的事幹得說不得,屬於沉默;再加上講這些話時,戈氏是蘇共總書記,所以當然語驚四座。還有一點要補充的,那就是:屬於沉默的事用話講了出來,總是這麼怪怪的。  

    沉默也可以傳播。在某些年代裡,所有的人都不說話了,沉默就像野火一樣四下漫延著。把這叫作傳播,多少有點過甚其辭,但也不離大譜。在沉默的年代裡,人們也在傳播小道消息,這件事破壞了沉默的完整性。好在這種話語我們只在一些特定的場合說,比方說,公共廁所。最起碼在追查謠言時,我們是這樣交待的:這話我是在廁所里聽說的!這樣小道消息就成了包含著排便艱巨的囈語,不值得認真對待。另外,公廁雖然也是公共場合,但我有種強烈的欲望,要把它排除在外,因為它太髒了。我屬於沉默的大多數。從我懂事的年齡就常聽人們說:我們這一代,生於一個神聖的時代,多麼幸福,而且肩負著解放天下三分之二受苦人的神聖使命等等;在甜蜜之餘也有一點懷疑:這麼多美事怎麼都叫我趕上了。再說,含蓄是我們的家教。

    在三年困難時期,有一天開飯時,每人碗裡有一小片臘肉。我弟弟見了以後,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衝上陽台,朝全世界放聲高呼:我們家吃大魚大肉了!結果是被我爸爸拖回來臭揍了一頓。經過這樣的教育,我一直比較深沉。所以聽到別人說:我們多麼幸福、多麼神聖時,別人在受苦,我們沒有受等等,心裡老在想著:假如我們真遇上了這麼多美事,不把它說出來會不會更好。當然,這不是說,我不想履行自己的神聖職責。對於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我是這麼想的:與其大呼小叫說要去解放他們、讓人家苦等,倒不如一聲不吭。忽然有一天把他們解放,給他們一個意外驚喜。

    總而言之,我總是從實際的方面去考慮,而且考慮得很周到。智者千慮尚且難免一失,何況當年我只是個小孩子。我就沒想到這些奇妙的話語只是說給自己聽的,而且不準備當真去解放誰。總而言之,家教和天性謹慎,是我變得沉默的起因。

    與沉默的大多數相反,任何年代都有人在公共場合喋喋不休。我覺得他們是少數人,可能有人會不同意。如福科先生所言,話語即權力。當我的同齡人開始說話時,給我一種極惡劣的印象。有位朋友寫了一本書,寫的是自己在文革中的遭遇,書名為《血統》。可以想見,她出身不好。她要我給她的書寫個序。這件事使我想起來自己在那些年的所見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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