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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以後,就跟上癮了一樣,戒都戒都不掉。
我最初遇見丁曦微這女人,是在一家超市門口。地下車庫發生了堵塞,我的車被堵在入口的車道上進退不得。情緒不耐煩,眼睛隨意的看著超市LED屏幕上投放的新春GG,然後就注意到了站在門口發傳單的一個長得跟方晴姐有五六分很像的女人。
我差點就以為是方晴姐本人了,實在太像了。
大冬天的,她穿著件又破又舊的黑色棉襖……我需要收回自己剛才的話,她哪裡像個女人,就是個黃毛丫頭,身材瘦了吧唧,颱風天估計都不能出門,不然就要被刮上天。
海市是南方,冬天雖不會下雪,但風颳起來跟刀子似的又冷又寒。她的兩條腿都在打哆嗦,不停地在走動,手裡抱著傳單,看見個人就湊上去。
她留給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跟方晴姐長得很像的女人。
我對女人沒什麼興趣,更加不會對男人有興趣。不會像靳夜和焦恩陽那群種馬一樣葷素不忌,是個女的,能看得過去,就上了。
沒人會懂我。
從七歲被送出國後,我接觸到的就是最底層的黑暗,跟這群在吃喝玩樂里打轉的富二代完全不一樣。
我每天都要想辦法活下去。
我的母親從厲家把我要回來後,就替我改了名,叫林澤。她最終還是把我甩給了厲家這邊,我永遠記得她送我上飛機後,跟我說:“小澤,你並不是林家的孩子,你骨子裡流的都是厲家那群土匪的血。”
她那麼優雅,像是施捨般把一張銀行卡放進我的衣服口袋裡,徹底與我斬斷了關係。
厲家確實是土匪,厲老頭子,也就是我爺爺,是從死人堆里活出來的。他信奉的是叢林法則,誰最強誰就會有話語權。
老頭子告訴我,二叔要弄死我,想要活命,就只有一個選擇——去國外讀書。
我當然不想死。
一個個都把我當成垃圾處理,我憑什麼要去死!
老頭子唯一做對的一件事,就是替我改了名,叫厲莫臣,這名我喜歡。
被送到美國一所寄宿制封閉的學校,經常無緣無故被人打。我也不傻子,想要我死的人那麼多,我連夜跑了,我睡過街頭,躺過下水道,打過黑拳,當過傭兵,做過黑客……也殺過人。
這個世界上,比我悽慘的人多了。
李丞和陳嫻他們這些從小被偷賣過來的人,比我可憐多了,從小就被迫接客,像他們這樣的孩子很多都活不過成年,死了都不知道被會丟到哪個旮旯掩埋。
所以我從來不覺得自己可憐。
我很惜命,拒絕了很多男人最喜歡的三樣——煙、酒、女人,同樣也約束自己不被金錢權勢等等種種**迷了眼睛。
在北美,我逐漸有了氣候,最先找到我的是方晴姐,她嫁到了美國。她是給過我溫暖的人,我的確也不喜歡在美國的生活。
所以我帶著自己培養出來的人回國了。
老頭子聯繫上你,從他的眼睛,我看見了興奮殘忍的光。他想讓我跟二叔自相殘殺,我沒把自己的經歷裝傻逼,也把自己背景洗得很乾淨。
我對自己說,早晚有一天,我要把這老頭子送進精神病院。
沒有人生下來就喜歡黑暗、喜歡殺戮,跟我的人,都是刀尖上飲過鮮血,想要堂堂正正走在陽光下,而不是躲在陰影里。
我接受的都是美國商業思維,在老頭子眼皮子底下,照樣活得風生水起,裝孫子、裝傻逼這種技術活,我從小練到大,不是老子自誇,妥妥的人精。
二叔在老頭子眼裡是個扶不起的阿斗,沒有血性。他整天都想要搞事情,二叔不把我當一回事兒,只管兢兢業業的經營他的。
跟方晴姐長得像的人,我一般都會瞧兩眼。靳夜認為我暗戀方晴姐,我也是這樣認為的。畢竟方晴姐在我心裡是不同的,她是我的救贖。
我第一次見丁曦微留了很深的印象。
偶爾經過商場或者門口會潛意識的去留意,被手底下的注意到後,有人自作主張,把丁曦微的個人資料送到了我面前。
我起初真沒有怎麼感興趣,就是看了看照片上那張臉,以及注意到她早戀,談了男朋友。
我嗤之以鼻。
徐陽問我要不要把這女人找來,我笑罵他個神經病,文明社會,要注意素質。
靳夜這孬貨,連他場子裡姓楊的老女人都不敢動,就只會來陰的。看不慣張蘭,就重新替我找個更像的。
找了一大堆過來,隨便我挑,不用花錢的。
沒讓徐陽找來的人,靳夜背底里偷地把人弄進了盛世裡面,神秘兮兮丟給我一張房卡,說要送我個驚喜。
我真沒想過他會給我找來丁曦微。
我看人的眼睛很少有錯,丁曦微這女人……不能算女人,連胸都不沒有發育好,只能算個女孩,她不可能會出賣自己身體,大冬天都能硬抗著發傳單,不可能會出來賣!
可惜,我錯得有點離譜。
這女的脫光了,取了個晴晴名,就敢來勾-引我。最可笑的是我居然真的有反應了。
送上我床的女人早就見多了,沒一百個,也有幾十個,沒一個能有反應。第一次栽倒了個冒牌貨手裡。
最扯的是她還流血了,都玩早戀了,還能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