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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很多。你有看韓純憶的書嗎?」
「有啊!我喜歡看愛情小說。」
「你呢?你在哪裡工作?」
「剛剛把工作辭了,近來有些事情要忙。」
「忙些甚麼?」
「我要結婚了。」
「喔,恭喜你。」
「你呢?你還是一個人嗎?」
「是的,看來我還是比較適合一個人生活。」
「只是你還沒找到一個你願意和她一起生活的人罷了。”
「也許是吧。」
她呷了一口咖啡,說:「十五年過得真快,好像是昨天的事。我還擔心你認不出我來呢!」
「怎麼會不認得呢?」
「我到你以前住的地方去過,新的房客是一位姓夏的小姐。她告訴我,她也去找過—位很舊的朋友,但是,對方認不出她來了。」
「那個人也許是舊朋友,而不是舊情人吧。如果曾經一起,是不會忘記的。」
「如果我不是來這裡找你,而是在街上碰到你,你也同樣會認得我嗎?」
姜言中望了望她,說:「我沒想過會不認得。」
她笑了:「我們竟然一直沒有再相遇。」
「你還戴著這個潛水錶嗎?”姜言中看到她手腕上的潛水錶。
「嗯。」
「十一點三十七分?現在已經這麼晚了?」他怔了一下。
「不。是手錶壞了。」
「壞了的手錶,為甚麼還要戴著?」
「怕你認不出我來。」
「假如認不出你,也不會記得這個手錶。」
「韓純憶長的甚麼樣子?」
「哈哈,兇巴巴的。」
「她寫過一個重逢的故事。」
「我知道你說的是哪一個。」
“一雙闊別多年的舊情人偶然相遇,大家也想過上床,最後卻打消了念頭,因為,對方已經變得像親人那樣了。」
「那是她兩年前寫的故事。」
「重逢的故事,放在任何一個年代,也是感人的。”
「因為我們都渴望跟故人重逢。」
「我們也會變成親人一樣嗎?」
姜言中望著她,沒法回答。
「我們是沒法成為親人的。」她說。
「是的,我們不會。」他說。
她望著他眼睛的深處。她來這裡,決不是要找一個親人。她要找的,是她十五年縈繞心頭的男人。她要尋覓的,不是親人的感覺,而是愛的回憶。她想相信,愛是永遠不會消逝的。
當他認出她腕上的手錶,她的身體已經迎向了他,迎向那十五年悠長的回憶。
她是個明天就要結婚的女人,這一刻的她,卻躺在舊情人的身體下面,承接著他每一次的搖盪。愛欲從未消逝,他們是成不了親人的。
晚上十點半鐘了,她坐在床邊穿上鞋子,說:「我要走了。」
「我送你回去。」姜言中說,
經過他的書房時,她看到一本書,是米謝·勒繆的《星星還沒出來的夜晚》。
“這本書,可以借給我看嗎?我的那一本丟了。」
「你拿去吧。」
「我看完了還給你。」
姜言中用計程車送她回去。天上有一輪明月,一直跟在他們的車子後面。
「你喜歡這本書嗎?」姜言中問。
「嗯。說是寫給小孩子看的,卻更適合成年人。書里有一頁,說『如果我們可以任意更換這副皮囊,是否有人會看中我這一副呢?』,我真的想過這個問題。」
「你的那—副皮囊,怎會沒人要呢?我的這一副,就比較堪虞。」
那一輪滿月已經隔了一重山,車子停了下來,姜言中間她:「是這裏嗎?”
「是的。我就住在這裡。」
「再見。」她說。
「再見。」他微笑著說。
她從車上走下來。
「思洛——」他忽然叫住她。
她立刻回過頭來,問他:「甚麼事?」
他望著她。
十五年太短,而這—刻太長。
終於,他開口說:
「祝你幸福。」
「謝謝你。」她點了—下頭,微笑著。
他走了。曾經有那麼一刻,她以為他還愛著她。
他記得她腕上的手錶,這不是愛又是甚麼?她故意戴著手錶去找他。假如他忘記了這個手錶,她也會把他忘記。可是,他沒有忘記。她以為十五年的思念不是孤單的。
假如姜言中問她:「你可不可以不去結婚?」也許,她還是會去結婚的,但她會一輩子記著這一晚。她和他,是沒有明天的。即使如此,她仍然渴望他會說:「不要去結婚。」她是懷著這樣的希望去見他的。
她忽然明白了,這個想法是多麼的可笑?姜言中和她上床,是要完成十五年前沒有完成的事。他想進去她的身體,去那個他沒去過的地方,填補從前的遺憾,好像這樣才夠完美,才可以畫上一個句號。
她卻以為,他十五年來也愛著她。在肉體交纏的一刻,他們兩個人心裡想的東西,是有點不一樣的。
今天晚上,他不再有遺憾。她也不再有了。她知道她的思念或許是孤單的。所有重逢的故事,也都是各有懷抱的。
她打了一通電話給姓夏的女人,告訴她:
「我找到我要找的人了。」
「他認得你嗎?」
「他認得我。」
「那你真是太幸運了。」
「是的。謝謝你。夏小姐,我覺得你的聲音很熟悉。」
「是嗎?」她在電話那一頭笑了笑。
狀頭的時鐘指著十一點鐘,快要到明天了。她覺得,還是昨天比較好。昨天的夢,比較悠長。
她擰開了收音機,聽到一把熟悉的聲音說:
「如果有—個機會讓你回到過去,你會回到哪一年?」
這不就是姓夏的女人的聲音嗎?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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