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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她跟蹤余志希和那個空中小姐去唐人街。前面的兩個人,親熱地走著;後面的她,落寞地跟著。她看到那個女人在一個賣花的攤子前面停下來,買了一束紅玫瑰。
周五晚上的唐人街,人頭涌涌,她已經拼命地跟著他們,最後卻失去了他們的蹤影。她像個瘋婦似地四處去找,最後又回到那個賣花的攤子前面。黑夜裡,只有她空茫茫地無處可去。她跟蹤的伎倆,也真的只是個後備的貨色。
一轉身,她看見余志希和那個女人坐在一家中國餐館裡面。她站在對面的人行道上,看著餐廳里的那兩個人。余志希說話的時候,常常溫柔地輕撫那個女人的臉。他對她,卻從來不會這樣。他何曾愛過她呢?
他說沒法愛她的理由是因為她太完美。這是她永不相信的謊言。
所有的完美,不過是相對的。她愛他,他不愛她,這便是相對。不被他愛的她,可憐地完美。被她所愛的他,驕傲地不完美。
她才不要完美。若能被他所愛,千瘡百孔又何妨?可是,他卻說她太完美。
看到那個不完美的他再一次撫摸女人的面頰,她終於捨得走了。在遙遠的香港,還有一個男人永遠守候著她。
她沒有想到,連他也會走。
回去之後,她打了一通電話給鄭逸之。
‘陪我吃飯好嗎?’她問。
電話那—頭的他,卻沉默了。
‘你沒時間嗎?那算了!’她把電話掛斷。她一向是這樣對他的。
幾天之後,她又找他。
‘你不想見我嗎?’她驕傲的問。
‘好吧。’他說。
他們在那家義大利餐廳見面。她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她害怕連他也失去。
鄭逸之就坐在她跟前,可是,他的眼睛深處,再沒有從前那份恭敬和渴望。離開餐廳之後,她故意跟他挨得很近,他卻無動於衷。終於來到她的家了。她首先說:
‘你要進來嗎?’
‘不要了,我明天還要上班。’他說。
剎那間,她方寸大亂,也顧不了尊嚴,就問他:
‘你這是甚麼意思?’
‘沒有別的意思。’
‘我已經離開余志希了。’她說。
他並沒有高興的神情。
她終於問:‘你不愛我了嗎?’
沉默了良久,最後,他說:
‘那個時間已經過去了。’
‘甚麼時間?’她問。
他低下頭,沒有回答。她和他,頃刻間,也是關山之遙了。
午夜裡,她光著身子坐在鋼琴前面,拿起電話筒,接通了夏心桔的插nnelA。
‘我想用鋼琴彈一支歌。’她說。
‘我們的節目沒有這個先例。’夏心桔說。
‘我要彈的是DanFogelberg的《Longer》。”
鄭逸之會聽到嗎?他們在書店裡重逢的那天,書店便是播看這首歌。他離去的日子愈長,她的思念和懊悔也愈長。他說那個時間已經過去了,說的其實是時限吧?當她首先把生日蛋糕上的蠟燭吹熄,也同時是把他所有的期待熄滅。
十一歲那年的愛,已經永逝不回了。
【
第七章夜已深了,羅曼麗抱著電話機躺在床上,不知道好不好打出這個電話。她和梁正為分開三年了。今天晚上,她撕心裂肺地想念著他,很想聽聽他的聲音,很想知道他現在的生活。
分手三年後,突然打電話給舊情人,他會怎樣想呢?他會不會已經愛上了另一個女人?她該用甚麼藉口找他?
三年了,那些甜美的回憶穿過多少歲月在她心中飄蕩?她翻過身子去,把電話機壓在肚子下面。她很想念他,卻又害怕找他。她為甚麼要害怕呢?三年前,是她提出分手的。既然是她要走,現在打一通電話給他,並不會難為情。然而,跟他說些甚麼好呢?
她昨天跟程立橋分手了。她一點也不難過。程立橋是不錯的,可是,拿他跟梁正為比較,他便有很多缺點。近來有好幾次,當他深入她的身體,她也閉上眼睛不望他。她知道,她已經不愛他了。
但她不想告訴梁正為這些。她不想讓他知道她有一絲的後悔。
她擰開收音機,剛好聽到夏心桔主持的插nnelA。一個女人打電話到節目裡問夏心桔:
‘假如一個男人和你一起一年零十個月了,他還是不願意公開承認你是他的女朋友,那代表甚麼?’
夏心桔反問她:‘你說這代表甚麼?’
女人憂鬱的笑了笑,回答說:
‘他不愛我。’
是的,當你不愛一個人,你一點也不想承認他和你的關係。她跟程立橋一起十一個月了,她一開始就不想承認她和他的關係,她知道自己很快便會離開他。有些男人,你說不出他有甚麼不好,可是,你就是沒有辦法愛上他。當時寂寞,他只是一個暫時的抱枕。
DanFogelberg的《Longer》在空氣中飄蕩,她拿起了話筒,撥出梁正為的電話號碼。電話那一頭,傳來他的聲音。
‘你好嗎?’她戰戰兢兢的問。
‘是曼麗嗎?’
他還記得她的聲音。
‘沒甚麼,只是問候一下你罷了。’她說。
‘你好嗎?’
他充滿關懷的聲音鼓舞了她。
‘你甚麼時候有空,我們或許可以吃一頓飯。’她說。
‘哪一天都可以。’他說。
‘那明天吧。’
掛上電話之後,她從床上跳到地上,把衣櫃裡的衣服全都翻了出來。明天該穿甚麼衣服呢?該穿得性感一點還是不要太刻意呢?三年來,她胖了一點,現在已經來不及減肥了。她站在鏡子前面端詳自己,她比三年前老了一點,但也比三年前會打扮。
這些歲月的痕跡,梁正為不一定看得出來。
明天,她要以最美麗的狀態跟他再見。她要在他心裡喚回美好的回憶。
剛才他的聲音那樣溫柔,也許,他同樣懷念著她,只是他沒勇氣找她罷了。
第二天晚上,她穿了一條性感的大V領裙子赴約。梁正為看來成熟了一點,也變得好看了。
三年不見,他現在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他的事業也很成功。而她自己,卻沒有多大進步。
她的工作不得意,感情生活更不消提了。
看到梁正為現在活得這麼好,她有點不甘心。當天為甚麼要放棄他呢?她太笨了。
‘有女朋友嗎?’她微笑著問他。
梁正為笑笑搖了搖頭。
太好了,他跟她一樣,還是一個人。
‘三年也沒談戀愛,太難令人相信了。’她說。
‘要愛上一個人,一點也不容易。’他說。
她點了點頭:‘是的。’
她最明白不過了。
三年前,她二十六歲,他二十九歲。他們同居了四年。她很想和他結婚。可是,每一次當她向他暗示,他總是拖拖拉拉,她終於認真的說:
‘我想結婚。’
一次又一次,梁正為都推搪。
‘你是不是不想和我結婚?’她質問他。
‘我們都已經住在一起了,跟結婚有甚麼分別?’他說。
‘假如你愛我,你是會娶我的。你不夠愛我。’
是的,他不夠愛她,他還不願意為她割捨自由。
梁正為解釋說,他還有很多夢想。
她並不認為婚姻和夢想不可以並存,這不過是藉口。
一天,她跟梁正為說:‘不結婚的話,我們分手吧。’
她馬上就收拾了行李搬走。她滿懷信心的以為,為了把她留在身邊,梁正為會屈服。可惜,她錯了,他並沒有請求她回去。這一局,她賭輸了。
既然她走了出來,又怎可以厚著臉皮回去呢?
三年來,她談過幾段戀愛,百轉千回,她才知道自己最愛的是梁正為。他在她心中的回憶,沒有任何一個男人可以取代。從二十二歲到二十六歲這段美好的時光,她和他一起成長。她竟然為了一時之氣而放棄了他。她一天比一天後悔。她那時候太自私了。假如她愛他,她不應該逼他結婚。
‘我可以去參觀你的房子嗎?’她問。
‘當然可以。’
梁正為把她帶回家。羅曼麗以前送給他的一盞小燈,仍舊放在他床邊。那是他二十七歲生日時,她買給他的。她很喜歡那盞燈。那個波浪形玻璃燈罩下面,是一個金屬的圓形燈座,這個燈座便是開關,隨便按在哪一處,燈便會亮。梁正為喜歡在跟她做愛的時候把燈亮著。溫柔的光,映照在他和她的臉上,她愛張開眼睛望著他,這樣她會覺得很幸福。
床邊的小燈亮著,他還沒有忘記她吧?
三年了,他們又再一次擁抱和接吻,他深入她的身體。她張開眼睛凝望著他,沉緬在他的溫柔之中。
她希望他重新追求她。她不要再尋覓了。
那天午夜,她爬起床,說:‘我回家了。’
‘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
她瀟灑地離開。她想把這一次甜美的重眾當作一次偶然。也許,梁正為比她更後悔當天太不珍惜。為了尊嚴,她不會主動。
第二天,梁正為約了她下班後在酒吧見面。他沒有提起昨天晚上的事。她失望透了。也許,昨晚在他來說,也只是個偶然。舊夢重溫,只是因為當時寂寞。
既然梁正為不再愛她,為甚麼仍舊把她送的燈放在床邊?也許,他不是不愛她,他只是害怕她又要他結婚。
‘那時候我真是自私。’她說。
‘嗯?’他不明白。
‘關於結婚的事——’
‘我也很自私。’他抱歉地說。
‘我現在—點也不想結婚。’
‘為甚麼?’
她笑了:‘我已經過了很想結婚的年紀。’
她並沒有說謊。這些年來,她對婚姻已經失去了憧憬。那時她為甚麼想結婚呢?
她要用婚姻來肯定他對她的愛。他愈是反抗,她愈要堅持,甚至不惜決裂。
‘假如我們當時結了婚,不知道現在會變成怎樣?’她說。
梁正為笑笑沒有回答。
她望著他,那些美好的日子干百次重複在她心裡迴蕩,她真蠢!那時為甚麼要離開他呢?她不會再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