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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雙眼布滿血絲,頭髮亂糟糟,鬍子沒刮,看來已經幾天沒離開過錄音室的男人名叫胡桑,在德國學音樂。他是她的舊情人。他監製過許多出色的唱片,名字一度炙手可熱。曾幾何時,她為他的才華傾倒,他們深深地相愛過。
七年前,他為她離開了太太和兒子。那時,她才二十三歲,他三十三。她終於得到她想望的男人;可是,得到了,又是另一回事。愛在生命里流逝,在期待落空的每一個瞬間流逝,也隨著她的成長而流逝。
他不再是她心中那個神聖而高大的形象,不再是一個遙不可及的情人。從前,她總覺得自己配不上他,她得不斷進步以免跟他距離太遠。後來支發現,不進取的那個人是他。終於她明白,她需要的,是這個男人的缺席,而不是他的在場。
她知道惟有胡桑能幫-,-需要他,他也需要。他的事業已經今非昔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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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遙遠(9)14
胡桑看著那兩頁歌譜,他沒想過對她說不。他深深地愛著面前這個女人,有些人註定是另一個人的死穴,林孟如是他的死穴。分手四年了,他依舊像過去一樣愛著她,依舊在夜裡思念她。他甚至能夠為她死,何況是要在事業上幫她一把?他聽說她在新公司里並不如意。他太知道了,她好強的外表只是用來掩飾脆弱的自我,她老是懷疑自己不夠好,不值得愛,惟有不斷前進,才能證明自己的價值。
只要他還有一口氣,他會守護在她身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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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顧青和-在一家印度餐館裡吃飯。她興奮地複述了今天發生的事:林孟如喜歡她的歌,並且問她會不會有興趣自己來唱。如果她答應的話,他們會跟她簽約,然後出唱片,她可以做她自己喜歡的音樂。這意味著她將會成為歌手。
她好像期待顧青的意見;然而,他看得出來,她是期待他的支持。他也知道她需要一點錢來幫她媽媽還債,而她是不會接受他的援助的。
“為什麼不試試看?”他做了她期待的事情。
她那麼有天分,能夠好好使用,才沒有白活一場。
“我能夠為你做些什麼?”他問。
顧青現在在家族的銀行上班,他姐姐顧貽和顧雅也是在銀行里工作。顧貽是個工作狂,是爸爸最得力的助手,顧雲剛最疼她。顧貽談過幾段戀愛,如今還是獨身。顧雅只比顧青大一年,顧青從小就覺得她是家裡最聰明的孩子。然而,人太聰明了,便難免會迷失。她很多時候不知道自己想要追求一些什麼,她剛剛和相戀兩年的男朋友分手。
顧青的媽媽最疼他,顧青到銀行上班,也是為了媽媽。這個善良的女人雖然渡洋留學,骨子裡卻很傳統。他相信人生有許多責任。為人女兒,為人妻子,為人母親,都是她的責任,她總是害怕自己做得不夠好。
在自己家族的銀行上班,時間比較容易控制。那麼,他便可以為-處理一些事情。結果,-跟唱片公司的合約是他去談的,他成了她的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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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唱片在四個月之後推出,那是一張很有水準的唱片,甚至有評論說,這張唱片是胡桑近年的代表作。唱片的銷量超過了他們預期的,-的名字已經有人認識了。
名氣好像一夜之間湧來,幾乎令人措手不及,她忙著為事業奮鬥。
今天晚上,-要出席電視台一個現場直播的音樂節目。顧青一個人在家裡,看到了在電視屏幕上出現的她-穿著傅芳儀為她搭配的衣服,品味出眾。她一邊彈琴一邊唱歌,她是那麼漂亮,甚至比以前更漂亮了一些。一種不安忽然壓在顧青心頭。在倫敦的日子,除了天氣偶然令人沮喪之外,生活是那麼簡單和平靜,仿佛是可以過一輩子拭目以待。時光已經永難復回嗎?鋪在-腳上的,是顧青從來沒有想過也沒法想像的一種人生。他會從此失去她嗎?
然而,很快地,他這種想法受到了自己內心的譴責。如果他對一個人的愛是足夠的,為什麼會害怕她成功?難道他不希望她成功嗎?從認識她的那天開始,他便知道她不會是個平凡的女孩,他比任何人更早地發現她的優秀。這一刻,他不是應該感到驕傲嗎?
假使他洽談室要失去她,那麼,他至少是無愧的。他們一起走過了倫敦的夜色,他知道,以後的夜色也許都不一樣了。然而,每一個改變,都是通向一次考驗,正如今天晚上,她不在身畔,但他發覺自己比往昔更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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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遙遠(10)人的生活就像作曲,每人在自己生活的樂章里都有一個房屋的位置,他願意和她一起譜寫他們共同的那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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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回去巴黎,那天在渡輪上,他遇到一個人,改變了他的計劃。那人是他的舊同學魯
新雨。魯新雨在一行座位里發現了/,他走上去跟他打招呼,兩個人拉雜地談了一些往事。魯新雨記得/以前很受女生歡迎,而且很會做生意。/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一些冒牌皮具,賣給那些愛慕名牌又買不起真貨的女生。他還收集同學們的舊唱片,拿去二手唱片店轉賣,自己收一些車馬費。
/窘困地笑了,這些事,他都不記得了。那時為了賺點零用錢,減輕舅舅的負擔,他做過很多兼職。
“你有興趣做唱片店嗎?”魯新雨忽然說。
然後,魯新雨告訴/,三年前,他開了一家唱片店,賣新唱片,也賣二手唱片。這家店的規模雖然小得可憐,但是從一開始便賺錢了。現在,他很想把這家唱片店送給別人。三個月來,他一直找不到合適的人,他平日是坐地下鐵上班的,今天很偶然的搭渡輪,然後遇上/,而/以前也幫同學賣過舊唱片,看來他是最適合的人選了。
/其實嚇了一跳,怎麼會有人把一盤賺錢的生意無條件送給他呢?
這個時候,魯新雨帶著一抹幸福的微笑說,他女朋友下個月便要去西班牙,她會在那邊逗留一年學西班牙語。他答應了陪她一起去,他不放心她一個人。他又補充說,她是個很好孤女孩:聰明、迷人,很特別。他走了,唱片店便沒人打理,反正賣出去也賺不了多少錢,他想要送給一個人。
/沒答應。
魯新雨堅持要他再考慮一下,並且跟他約好隔天在唱片店見面。
隔天,/去了唱片店,那家店小得只能讓幾個人同時擠進去,生意卻還不錯。然後,那個女孩來了,/看見她,不禁有點詫異。她只是個很平凡的、長著一雙大耳朵的女孩。愛情或許都是大近視,我們愛上惟有我們才覺得無與倫比的人,那是一種視覺的偏差。
三個人去吃飯的時候,魯新雨坐在大耳朵旁邊。大耳朵的話很少,一直低著頭看書,魯新雨不時提醒她說,菜涼了,先吃一點吧。這個時候,大耳朵會抬起頭來,朝她男朋友柔情地微笑。/被這種感情打動了,答應替魯新雨暫管理唱片店,而不是作為一份禮物。
“一年後你加來,我便還給你。”/說。
他想,或許可以利用這一年時間賺點錢,再去任何一個地方,除了巴黎。他突然對巴黎的豬腳感到一股嫌惡。這天晚上,魯新雨剛好點了一客蜜汁火腿,和大耳朵兩個人吃得很滋味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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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留了下來,四個月後,他在唱片店裡看到-的唱片。這張名為《遙遠》的唱片,是-自己作曲的,裡面收錄了她的鋼琴獨奏。唱片風格介乎古典和流行之間,看得出是秀有野心的嘗試。唱片封套上,-穿著一襲無袖的白色絲襯衣和黑色西褲,靠在一台亮晶晶的史坦威鋼琴前面,一副自信滿滿的樣子。
她出落得比以前更清秀了,只有一雙眼睛依舊淘氣又明亮,跟小時候的她沒有兩樣。他以為-有天會成為鋼琴家的,怎麼一夜之間成了歌手?他把那張唱片放在店裡最當眼的位置,整天播她的歌。只是,就跟那張唱片的名字一樣,他和她,已經太遙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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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重逢與遺忘(1)1
一開始就是一個壞日子。/大清早接到舅母的電話,提醒他別遲到,這天是他父母的忌辰。他持上電話,醒來又滑回睡眠,以致當他再度醒來時,已經遲了。
他匆匆趕到墓地去。他的父母死於二十年前的這一天,埋在同一口墓穴里。二十年來,
徐義雄每年的這一天都一定率領一家人來拜祭。/只有在去了歐洲的那三年才缺席。
他來到墓地的時候,表妹徐幸玉朝他拋了個眼色,又望了望她爸爸的背脊。/就是怕看見他舅舅,怕他的嘮叨和責備的神色。現在,徐義雄臉上又出現了那種神色,知道了/還在賣唱片之後,他說:
“為什麼不正正經經找點事做?”
徐義雄不知道他這個外甥腦子裡想些什麼。他大學畢業之後,在實習學校教了九個月英文,便去了歐洲,像個寄失了的郵包似的,幾乎是下落不明,三年後才又打回頭。
他這個人太不進取了。他有多麼不進取,徐義雄就覺得自己有多麼愧對姐姐和姐夫。他可是盡了心去教養/的,他把他當作自己的親生兒子看待,把他供到大學畢業,以為他會好好為前途打算,誰知道他什麼事都好像漫不經心似是而非的,枉費了自己的一番苦心。遺傳就是這麼奇怪的事情,/終究還是像他爸爸,即使韓維澤在二十年前的這一天就從兒子的生命中缺席。
/一直默不作聲,他很少跟舅舅說話。他尊敬舅舅,可他們是用兩個不同頻道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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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墓地的時候,徐幸玉把一個小小的蛋糕盒放到/手裡。明天是他的生日,她買了一片蛋糕給他。
“別忘記吃啊!”她用手指托托臉上那副大眼鏡說。
她要趕回去上課。她是醫學院四年級的學生,聰慧、好學、善良又為人設想,只有她沒枉費徐義雄的苦心。她長得像她媽媽,不算漂亮,卻惹人好感。
/擒著蛋糕,沿著墓地外面的街道走去,忘記走了多遠。
父母在他的記憶里已經漸漸模糊了。那塊老舊的白色大理石墓碑是時間玄秘的飛逝,提醒他,他曾經是某個人的兒子,曾經有個把他抱到心頭;只是,能夠這樣做的人已經遠去,躺在一口墓穴里。
他走路時幾乎視而不見,所以他幾乎走過了她的身邊,直到他感到自己的臂膀被人戳了一下,他才回過神來,看到了她。但是她已經在遠處就認出他了。她走到他身邊,露出一抹驚訝的微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