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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重逢與遺忘(2)“你是/嗎?”

    “我幾乎認不出你來!”他抱歉地說。但這是個謊言,他看過她的唱片,即使沒看過,也不會記憶她的容貌。他只是對這樣子的重逢有點措手不及。

    她問他要去哪裡,他回答說沒什麼事要做。她問他知不知道+過身了,他點了點頭,說自己當時在巴黎,沒法趕回來。既然他沒地方要去,她提議找一家咖啡店坐下來,她知道附近有一家很不錯的,那裡有非常出色的義大利咖啡。

    他走在她身邊,近乎難以置信地看著她。在一個微小的時間裡,一種屬於以前的時光忽然重演如昨,卻都成了斑駁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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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本來是不愉快的一天。大清早,-在一本雜誌上讀到一篇關於她的評論,那是由一位很權威的樂評家寫的。對方在文章里毫不留情地抨擊她這個學古典音樂出身的人,不好好去彈她的鋼琴,反而在舞台上賣弄色相,簡直是古典音樂的一種淪落。在文章的結尾,對方還嘲笑她寫的歌實在媚俗得可以。如果不是靠著幾分姿色,誰會買她的唱片?

    顧青出差去了,她憋著一肚子的委屈離開公寓,想要吸一口善良的空氣,於,她想起了附近有個墓地。  

    走過墓地的時候,她遠遠看到一個兒時的相識。一種溫暖的感覺從她心頭升起,她滿懷高興地走到他身邊。戳了他一下。他回過頭來,神情有點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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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變了這麼多嗎?”她問。

    “你一點都沒變。”他說。

    “我寫過很多信給你,你一封都沒回。”她微笑著抱怨。

    “我太懶惰了!”他抱歉地說,低頭啜飲了一口咖啡。

    這又是一個謊言。

    他沒回信,因為他太妒忌她了。

    他輸了那個比賽,鋼琴也從他的生活中告退。他從來沒有想過,在他們兩個人之間,只有一個人能夠繼續往前走-從英國寄回來的每一封信,都是對他無情的折磨,提醒他,他不是那個幸運兒。

    他曾經多麼嚮往成為鋼琴家?八歲之前,他的生活和鋼琴,就像音樂和弦上的音符一樣共同存在,而命運卻把他們硬生生地分開了。他恨自己,也恨。如果是另一個人贏了,他會好過一點-

    臨走之前,打了好幾通電話想要跟他道別,他都假裝生病,沒有接電話。一天,避無可避,他拿起話筒,用一種亢奮得近乎異樣的聲音說,他正在踏單車,聽起來好像他完全不在乎。  

    “你明天會來送機嗎?”她在電話那一頭問。

    “不行啊!我明天要上學。”

    “你記得寫信給我啊!”她叮囑。

    後來,他一封信也沒寫。而其實,他曾經多麼喜歡。

    第一次到+家裡,他彈完了一支歌,-在後面用手指戳了他一下,他笨拙地朝自己身後看去,看到她站在那裡,一張臉紅紅的,朝他燦然微笑。不知道為什麼,他也笑了。那是爸爸媽媽走了之後,他第一次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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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重逢與遺忘(3)他那天彈的,是媽媽生前常常彈的《遺忘》。媽媽喜歡把他抱在膝蓋上,一邊彈一邊唱,那是一支悲傷的歌。媽媽從來沒有跟老師學琴,她是自己跟著琴譜彈的,媽媽也沒教過他怎麼彈。

    那天在+家裡,+叫他隨便彈一支歌,他緊張得對著琴鍵發呆。時間變得愈來愈漫長了,一種熟悉的音調突然從他心中升起,就像媽媽再一次把他抱到懷裡,握著他的小手,放到琴

    鍵上,鼓勵他默默背出每一個已經深深刻在他記憶里的音符。原來,人的靈魂從不會遺忘。  

    就在那個時間裡,他回頭看到-,她就像一個詩意的音符,跟逝去的媽媽和他最愛的鋼琴融化在一起,喚回那種溫暖的懷抱。

    雖然-輸了他也不可能贏,但是,她贏了,把他丟下,在那個時候,就是對他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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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幾乎不會知道,在/心中,她是那個背叛了這段友情的人。

    到了英國之後,她寫過很多信給他,一直寫到十一歲。在知道爸爸媽媽離婚的那天夜裡,她躲在被窩裡,靠著手電筒的一圈亮光,照亮信紙,寫了一封很長的信給他。這一次,他依然沒有回音。她沒有再寫了。

    起初,她以為那些信寄失了,又或者是他已經搬家;可是,她很快記起,/的舅舅是個郵差。

    她漸漸相信,/已經把她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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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到近況的時候,她才知道/已經放棄了鋼琴。

    “為什麼?”她詫異地說。

    他聳聳肩:“就是不再喜歡了。”

    雖然他看起來滿不在乎,但她猜想是那次比賽挫敗了他。  

    她並不想贏,她家裡有能力送她出國深造。她希望/能夠贏,那麼,他們便可以一起去英國。

    她一直覺得/比她出色。他家裡連一台鋼琴也沒有,他平時用來練習的,是他舅舅買給他的紙印琴鍵,就是一種把琴鍵印在紙上的東西。他把琴鍵鋪在飯桌上,彈的時候完全無法聽到聲音,只能想像。

    在那個寂靜的世界裡,他卻奏出了最響亮的音符。他是個天才。

    她忽然對他感到無限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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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重逢與遺忘(4)7

    “這又有什麼可惜呢?畢竟,人生除了鋼琴之外,還有其他。”他再一次聳聳肩,呷了一口咖啡說-

    問起他近況的時候,他很輕鬆的說,他現在幫朋友暫打理一家唱片店。

    “那你一定知道我出唱片了,你覺得怎樣?”她熱切地期待著他的回答。

    “很好,真的很好。”他回答說。

    多少年了?改變的不是-,而是他-知道他在巴黎混過,於是問起他知不知道有一家豬腳餐廳?她去巴黎的時候,在那裡吃過飯,有個來自波蘭的琴師在那裡彈琴,彈得不錯。  

    他無法坦白告訴她,那個時候,他就在咫尺之遙的廚房裡洗盤子。只要他剛好走出廚房去,他們便會相逢。

    幸而,他錯過了!

    曾幾何時,他們只是隔著一個英倫海峽,卻也隔著天涯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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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覺得像那篇評論說的,我是在賣弄色相嗎?”她問/。

    他咯咯地笑了:“如果我有色相可以賣弄,我也不介意。”

    “你也有一點色相的!老師就比較疼你。”

    “異性相吸嘛!”

    “可惜你趕不及參加她的葬禮。”

    “人死了,不是躺在一口墓穴里的。”他說。

    他們懷了一個早上的舊,那篇惱人的評論已經變得微不足道了。跟整個人生相比,它又算得上什麼?

    臨別的時候,她叮囑他以後要常常聯絡。

    “這次別再把我忘了!”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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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重逢與遺忘(5)9

    他不會忘記兒時那段幸福的時光。

    一個陽光燦爛的夏日,當他和-來到+家裡的時候,見到+頭上戴著一頂闊邊糙帽,臂彎里穿著三個救生圈,雀躍地說:

    “今天天氣這麼好,我們不要上課了,我們去海灘!”

    +駕著她那部白色跑車載著他們到海灘去,一路上,車裡那台電唱機迴蕩著麥當娜的《像一個處女》,他們三個跟著音樂興奮地扭動身體。

    在海灘附近的商店裡,+幫-揀了一套粉藍色的三點式游泳衣,他自己拿主意挑了一條小鹿斑比的游泳褲。

    他們三個都不會游泳,於是各自坐在一個救生圈裡,那是他們的小船。在近岸的水面上,他們用雙手代替船漿划水。

    後來,他們趴在沙灘上曬太陽、吃冰棒。他偷偷把-丟棄的那支冰棒棍子藏起來,放在枕頭底下,在夜裡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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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外月光朦朧,在他那間狹小的公寓裡,/正在讀一本書。這本書是+死後留給他的,美國存在心理學家羅洛·梅著的《自由與命運》。  

    那天,夏薇把書交到他手裡。他一直想,老師為什麼送他這本書呢?她自己何嘗不是擺脫不了命運的荒涼,最後孤單地死在她心愛的鋼琴前面。

    這些日子以來,他把書讀了一遍又一遍,驚異地意識到+的一番苦心。她好像站在遠處,朝他微笑,祝願他重新了解命運的深沉。命運並非指偶然降臨在我們身上的厄運,而是對於人類生命有限性的接納與肯定,承認我們在智力及力氣上的限制,並永無止境地面對自身的弱點和死亡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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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重逢與遺忘(6)命運的精彩就是有種種限制,有勇氣去衝破這些限制,便是作為一個人的自由。

    他曾經埋怨命運使他變成孤兒,然後,又奪去他的鋼琴。他或多或少因此放逐自己,而今才發現那些並不是自由,而是逃避。

    +雖死,猶在鼓勵他。她比任何人都要了解這個孩子。

    比賽前一個月,+把他接到自己家裡住,好使他可以用一台真的鋼琴練習。輸了那個比賽之後,他沒有再到+那裡去。+來找過他兩次,他兩次都躲起來,沒有為自己爭取過一些什麼。+也沒有再來了。

    他最後一次見她,是站在窗前,看著她失望地離去的背影。那天下著雨。她穿一身黑色的衣服,撐著一把紅傘,就像第一次出現的時候那樣。  

    她從雨中來,又從雨中去。這不是她的命運,而是/自己的命運。他張開了翅膀卻沒有飛翔。

    十六年來,+的一雙眼睛一直沒有離開過他。當生命的弦線將斷,她為他留下了自由之歌,只待他自己去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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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書合上,想起他兒時擁有過的一套書,同樣是禮物,而且,最後都成了死者的禮物。

    車禍之後,警察在他父母的屍體旁邊找到一套書,那是一套共十二本的《姆明童話》故事書,芬蘭作家朵貝·楊笙的作品。回程的時候,他的父母走上了另一條路,沒能帶著這份冒雨出去買的生日禮物回家。

    書的扉頁上,有他媽媽的筆跡。

    給我親愛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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