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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薇聽出他言語見的一些些譏誚,畢竟她是陳效的情婦,不管實際上是不是,名聲已經在外了,

    她不解釋,反而順著王俊那意思,拿出幾分新歡的架勢,問:「那孩子叫什麼?」

    王俊見她這樣倒有些意外,愣了愣才回答:「千羽,陳千羽。」

    「千羽?哪兩個字啊?」她又問。

    「千萬的千,羽毛的羽。」王俊解釋,一邊說一邊著意看了她幾眼。王俊是知道他們之間到底怎麼回事的,此時卻好像錯過了什麼情節。

    林薇和王俊在這邊研究女孩的名字,陳效已經走到李夏跟前。林薇遠遠瞧著那女人,直覺得意外,陳效的前妻竟會是這樣一個人。雖然保養的好,但看陳千羽的年紀,李夏也應該有三十多了,卻還是一幅很天真的樣子,一看就是到是從小就被保護的很好的那種,生性開朗,長得又漂亮,也沒讀過多少書,不是因為笨,而是因為沒必要,每天逛逛街,吃吃下午茶,打打麻將就好。

    她聽到陳效對李夏講話,問:「你怎麼把孩子帶這兒來了?」

    就是很平常的語氣,話說的也不重,李夏一聽,竟然就是一臉泫然欲泣的表情,可憋了一肚子氣開口,卻又是一幅要吵架的架勢:「我不帶她上這兒來,能看得到你嗎?」  

    陳效卻是見怪不怪了,伸手攬過那孩子的肩膀,就道:「走吧,走吧。」

    李夏跟在後面,看樣子還想說什麼,只是無人理會,有點下不來台,反倒是那孩子還淡定些,甩掉陳效的手,撇撇嘴道:「不就是警察局嘛,當誰沒見過似的。」

    林薇瞧著陳千羽,那眉眼與陳效倒是有幾分相像,看得出也不是個好對付的,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麼想,人家的孩子跟她又有什麼關係,後來回想起來,才覺得這就是所謂的先見之明。

    大約是不自覺地,陳效把千羽送上車,關了車門,回頭看了一眼馬路對過的林薇。那就是條兩車道的小馬路,李夏的目光也跟過來,此時倒是很有幾分大家閨秀的樣子,明明看到陳效車裡坐著個女人,只當沒看到。

    離開警局,陳效就跟王俊去公司了,林薇獨自回到和平花園,一個人吃飯,做了功課,就靠在床上看書,看著看著又想起白天的情景,李夏對陳效態度很不好,但從女人角度出發一看便知那與其說是脾氣,還不如說是在撒嬌,這兩人怎麼湊到一塊兒,又怎麼分開的,她突然很感興趣。

    半夜,陳效回來了,林薇已經躺在床上睡著了,他在她身邊坐下,床墊往下陷了一點,她就醒了。

    「總有一天要被你嚇死。」她這樣說。  

    「別裝了,」他回答,「你已經習慣。」

    林薇默認,他說的是事實。他來,她不意外,他不來,她也不會巴巴的等著,她不知道這究竟算是什麼。

    「明天我去香港,」他又開口,「王俊會去調案卷,所有的口供,調查記錄,他有辦法,會找到那個人。」

    林薇怔了一怔,終於要結束了,她在心裡說,這整件事情,包括他們之間的約定。陳效大約也在想同樣的事,又彎腰伸手到她床下去摸。那裡還有一瓶半滿的酒,她的私藏,以防萬一,自以為沒人知道,可他卻是熟門熟路。

    「我很久沒喝了,」她解釋,「要喝也只喝一點點。」

    他笑起來,不是信任也不是不信,去廚房拿了兩隻酒杯,斟了一杯給她,一杯給自己。

    她接過來,啜飲一口,問:「香港,你會去很久?」

    「也不一定。」他回答。

    「去做什麼?」她又問,總有種預感,他對她什麼都不瞞著。

    他笑:「去說服一群對我恨之入骨的人。」

    「你打算怎麼做?」

    「變個魔術,連哄帶嚇。」他答得並不認真,大概只有林薇會覺得他說的是實話。  

    她也笑,拍拍他的肩膀,對他說:「祝你好運。」

    他伸手輕撫她的頭髮,喃喃道:「這是最好的機會,也是最後的機會。」

    ☆、34.第七章 (5)

    林薇很快喝到微醺,對陳效說:「我還不知道多少你的事。」

    「想知道什麼?」他問。

    「我今天看到你老婆。」她聽到自己說的話,控制不住地笑起來,像個典型的酒鬼。

    「兩年前離的婚,」他對她舉舉杯子,「如果你問的是這個。」

    「為什麼離婚?」她收斂了一點,假裝嚴肅。

    「我們不對路,她是輕喜劇,我是黑幫電影。」他打比方,似乎一點都不意外她會提起這件事。

    「結婚時你幾歲?」她又問。

    「二十四。」他回答。

    她想了想,說:「很早,但也不是什麼都不懂的年紀了。」

    「我母親病了,我想讓她高興。」陳效解釋。

    「碰巧李夏又有個有錢的爸爸。」林薇戲謔。

    「是,」他點頭,「她有個有錢的爸爸。」  

    總有許許多多的不得已,林薇覺得諷刺,繼續問:「你母親得了什麼病?」

    「累風濕關節炎,」他答的很平靜,「很痛苦,整個人都變了形。」

    「你結婚,她就會覺得好一點?」她還是嘲他,知道他受得了。

    「至少那個時候,我這樣以為,」他回答,「而且,找個人結婚是最便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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