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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哪裡來錢?你給我啊?」她反問。
何齊想說,行啊,我給你。
話還沒說出來,林薇已經在那裡自問自答:「得了吧,下次見面,我是不是要把你當恩客了?」
恩客二字脫口而出,她就覺得不大好,何齊卻還在那裡孜孜不倦的問:「你說什麼?什麼意思啊?」害她拿著聽筒,鬧了個大紅臉。
凌晨,他們又約了去吃宵夜。兩個人,兩碗餛飩。再過一天,還是這樣,只是點心又換了一種。幾天功夫,他們已經變成那條街上的熟客,跟好幾個排檔的老闆都認識了。
兩人對坐著,除了吃東西就是說話。何齊中文還是不好,能說的也就那麼幾句,還不肯老老實實的說。有些事情他嫌說起來太複雜,那怎麼辦呢?他就胡說。
就比如他的自行車,那幾天,他還是騎車過來,但已經不是頭一天的那一輛了。
林薇看見,問他:「怎麼換車了?」
他回答:「街上拿的。」
非要她板起面孔來問,他才費勁解釋:前一輛是酒店借的,現在這輛是特地去買的。
又比如他來上海的理由,林薇也曾問過他:「你小子沒事跑來上海乾嗎?」
「打官司。」他這樣回答。
她不信,嘴裡嗤的一聲,他也沒再多解釋,因為這倒真是實話,而且事情之複雜,他肯定是說不清楚的。
林薇與何齊相反,是很能聊的人,常常跟他說起她在Ash遇到的事情,白天在韋伯家做過些什麼也會瑣瑣碎碎的說出來。何齊卻不嫌她羅嗦,大半夜的坐在街邊聽她說那些雞毛蒜皮的事情,似乎是許多年以來他遇到過的最有意思的事情了。
林薇時常提起莎莉,說那丫頭還是不肯讀書,成天拖著她去外面玩,把附近能去的、不能去的地方都轉了一遍。暑假眼看過掉一半,書單上的書一本都沒看完。
最後還是何齊教了她一個辦法,照著書單上的名目,替她找來改編電影的影碟,而且還是VCD,分上下兩半,只帶上半部分去給莎莉看,至於剩下的——就沒有了。林薇將信將疑,如法炮製,沒想到這個辦法在莎莉身上還真管用了,好好的故事看到一半沒有了,莎莉好奇的萬箭穿心,一時半會兒又找不到後一半,只能翻開書來找後話,半天工夫就把後半本《海蒂》磕磕巴巴的讀完了。而後,又是《海底兩萬里》和《格列佛遊記》。閱讀這件事本來就是開頭最難,一旦讀過兩三本書,辨出其中樂趣,想停也難。可就在林薇以為大功告成的時候,莎莉已經開始專揀愛情小說看了。
林薇把這事當笑話講,何齊卻又想起從前的事情。
這一招並不是他的原創,是他父親想出來的,讓他讀完了人生第一本書——《男孩彭德羅的煩惱》。那時的何齊未滿十歲,只要父親在家,就使盡渾身解數纏著他,像樹熊那樣賴在他身上,表演新學的本領給他看,無時無刻不在叫「爸爸爸爸」。
十歲以後,一切就都變了。外祖父重病,他們搬去英國住,表面上的理由是因為那裡有最好醫生和最好的中學教育,實際卻是家裡百多年的醫藥生意,恨不得每一個長輩都是人瑞,生了病就要避出去,裝作無疾而終,而且,他的父母也已經形同分居。
每年,父親來英國兩次,一次新年,一次是他生日。他總是像盼著過節一樣盼那些日子,可每一次都慘澹收場。
他一直不懂父親為什麼不喜歡他,對他如此苛責嚴厲,就好像他是彭德羅,是「全城最壞的男孩」,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罪過。
直到有一天,他聽到母親在跟父親說他的言行,但他並沒有做過那些事,講過那些話。他花了很久才弄清楚其中的邏輯,那是一種病態的邏輯——母親不得不這樣做,除了這些,他們之間已經沒有其他聯繫了,他是他們唯一的「共同的敵人」。
又過了幾年,他升學去了美國,母親終於去心理醫生那裡就醫,經過幾次昂貴漫長的治療,效果了了,閒時仍舊在他們父子之間挑事情。何齊也恨過她,覺得是她把自己與父親的關係弄到如此地步。但每當母親酒醉,總是緊抱著他,說:小齊,我只有你。他又心軟了。
在婚前,母親也是風頭正勁的人物,最出色的美人。後來,他出生,所有人都說他酷似母親,其實他們最相似的並非容貌,而是脾氣。他們都愛一個人,母親的愛之深甚至到了病態的地步,而他雖然不表現出來,卻也是愛著的。可世事總是這樣諷刺,直到他這一次來到上海,才算真正知道,他與母親兩個人都被辜負了。
不過,人已經去世,身後的事情法院也已經判了,他決定不再去想這些,畢竟眼下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考慮,比如,林薇。
一連幾天,何齊都在分手之前這樣想:今天,一定要吻她。結果卻都無功而返,倒不是被她拒絕,而是他怕她會拒絕,沒有動作。那個年紀的何齊也是急性子的,這種粘不啦嘰的做法完全不是他的作風,但面對林薇,他就是這麼無可救藥的變得粘不啦嘰的了,原因似乎很簡單——他完全摸不清她的脾氣,也拿不準她會是什麼反應。
為這件事,何齊糾結了幾天,結果那個吻卻是毫無準備的來了。
那一夜,他還是送林薇回家,直到她家巷口,兩人還在說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