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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女人倒打一耙!這是我單位的同事,我們根本沒有關係,你別信口雌黃地污衊人啊!”盛江急著爭辯。
那些照片確實不能證明什麼,不過是盛江和李姑娘吃吃飯、散散步,舉止親近的圖片而已。不過,負責做這場離婚審判的法官們,原本對盛江抱著的同情態度這會兒也沒有了。
老婆背著老公偷家裡的共同財產,老公在外面和別的女人搞暖昧,這兩個半斤八兩,誰都不吃虧。
法官最後判決,雙方離婚。
有關財產,雙方平均分配。
李琴手頭上的活期存款沒了,死期存款還有兩百來萬,有一套公寓記在盛江名下,還有三個門面記在自己名下,盛玲玲名下也有一套房子和兩間寫字樓,股票虧損中,不過也有五十來萬……這些全部要分給盛江一半,這讓恨盛江入骨的她難以接受。
盛江倒是挺滿意。反正他就打定主意不能和李琴過了,這種防人的女人要來有何用?再說,李琴現在沒了李家……也不能在仕途上給他多大的幫助,相反的,因為李家出的那些事有些陰損,他在單位里還受人指點,這段時間也是受夠了的。
他打算分了錢後重新開始,有這些錢和不動產,他能過上當家做主的好日子。
李琴拒不執行判決,本想拖著拖著最好能找到更多盛江出軌的證據,重新上訴。
哪曉得屋漏偏逢連陰雨。他們倆的寶貝女兒盛玲玲在國外出事了,據說是在寄宿家庭里和另外一位外國女孩兒起了衝突,兩人打了起來,盛玲玲動了刀子,雖說只是割傷了對方,可對方請了律師要告盛玲玲,將她送進A國的少年管制中心。
李琴接到這個消息,又哭又笑。
命運為什麼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接二連三地考驗她的承受力,她也已經快被年前年後發生的這些事給弄得喘不過來氣了。
李琴托關係找人幫盛玲玲請了律師,希望能夠和平解決這件事。
雙方律師協調解決的方案是可以不起訴盛玲玲,不過,需要李琴賠付一百五十萬美金。
這可是極大一筆錢了。如果說李家沒倒,這筆錢李琴求一求李元國或許還能求到,現如今……李家連片衛生紙都沒有了,她只能靠自己。
自己手頭上所有的東西加起來能夠付這筆錢,可是付了錢之後呢?她可就成窮光蛋了。
‘窮光蛋’三個字很讓李琴害怕。她從小就生活優越,一路都是被富養著長大的,不知道窮是什麼滋味。一旦手頭沒了錢,她又沒了靠山,那她的日子將會過的十分悽慘。
可她又不能眼看著女兒要在國外受苦而無動於衷。自己可就只有這唯一的親人了。李琴思來想去,還是決定要救盛玲玲。
她變賣手上一切財物,並且和對方積極協商,希望能夠減少些賠償。
不知道對方是以為他們有錢還是怎麼的,愣是咬死了不肯鬆口。
李琴變賣財物,盛江自然也知道了。他以為李琴要捲款私逃,帶了他家裡的老爹老媽、弟弟弟媳一同堵住李琴,不讓李琴賣東西。
李琴被逼的失去了往日的優雅,口沬橫流地大聲咒罵:“我是要去救你們家的孩子。盛江,玲玲在國外受苦,不救她她會去當少年犯的。”
盛江不信她這一套,事實上從他發覺李琴防著自己開始,就再也沒有相信過這個女人了。
“別扯這種謊言了。現在想用女兒來當藉口轉移財產,沒用的!我已經徹底看清了你這個女人,你滿口謊話,心機深沉,總是習慣把責任推脫到別人身上,就你是天下第一委屈人。”盛江極盡所能地諷刺李琴,一想到自己和這樣的女人過了十幾年,他就後悔。早知道這樣,當初還不如和林芳……
盛江想到林芳同樣一陣嫌棄。如果林芳的那個親戚能早些年找到他們該多好,那麼,他一定過得比現在舒服,親兒子也不會和他反目成仇。
“真的!你女兒在A國受難,你竟然不相信,不信你自己打電話給那邊的律師,或者,你打給大使館的人,他們說的話你總該相信吧!”李琴這時候也顧不得怨恨盛傑絕情了,她得把救命錢給盛玲玲送過去。
盛玲玲年紀太小,如果在國外被管制,沒人照顧會出大問題的。聽說國外的少年管制中心很可怕!
盛江不打電話,“現在馬上把你吞的錢都拿出來,分乾淨後咱們再也不要相見。”
李琴幫他把大使館的電話撥通了,盛江接聽了也當是假的,“好啊!你都會用這種招數來騙人了。你這輩子沒生成個戲子真是屈才啊!”
這下不僅盛傑罵,盛家的人都在罵。
罵李琴假清高、裝模作樣、就會欺負他們老實的鄉下人。
罵李琴不尊老不愛幼,對公婆不孝不敬,對親戚不問不顧。
罵李琴仗著有幾個臭錢,不把他們當人看,連兒子的家都不讓他們進……
李琴在這些人的口水唾沫中,感受到了世上最沉重痛苦。她是有很多毛病,可這些無利不貪的所謂親戚們,比她更歹毒。
從她身上能弄到錢時就百般抬舉,追捧著她。
從她身上得不到任何利益後,恨不能把她當成爛泥來踩。
就是這樣的一家人……她竟然為了這樣一家人把自己最美好的年華都給葬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