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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太晚了他就沒洗,其實怪不舒服的,今天泡個腳,水滾燙,一直燙到小腹都暖烘烘的說不出的舒服。
「別燙太久了,要起來涼一下。」顧醺老媽子一樣跟方慍說,「之前新聞上還報導說有個老爺爺燙腳把腳都燙到要截肢。」
「恩,知道了。」
「別不信,這可是新聞,不過怪嚇人的,難道沒有直覺嗎?」顧醺自言自語般問了一句,他覺得自己燙腳,剛放下去還行,但幾秒就得拿出來,不然燙得整個腳面像是被針扎一樣疼,這得是多狠的狠人才沒感覺啊?
小凳子上毫無豪門少爺包袱的方慍笑了笑,解釋說:「就和溫水煮青蛙的道理差不多,是潛移默化的,極慢的,而人又是適應性極強的動物,他不是一次就泡很燙很燙的水,是今天比如是五分燙,每天晚上都比五分燙一點,最後半年後他得泡十分燙的水去洗腳,甚至很享受這個過程。」
顧醺「哦」了一聲,有些昏昏欲睡,他向來不愛學習,一聽人長篇大論就眼皮子打架,這會兒聽方慍說一堆話,只覺得像是和尚念經,腦袋裡冒出一句誇讚:阿慍要是當和尚,應當是最會念經的那個。
「抬抬腳。」方少看少年泡的差不多,腳丫子都從白嫩嫩變得像是燒紅的小豬蹄,硬是覺得鮮嫩可口極了,有親一親的衝動。
可這一親怕是一發不可收拾,他怕自己從腳尖能一直向上親去,一寸一寸的都不放過,也停不下來。
這種感覺無法描述,他感覺自己才像是那被溫水泡的青蛙,是只渴望被燙死的青蛙,人生的前十幾年都渾渾噩噩沉浸在小醺給他的幸福里,原本是該就這麼燙死而不自知的,卻幡然醒悟,非要熱水愛他。
這比喻不恰當,方慍覺著小醺怎麼也不能算是一盆子熱水,一點兒也不優美,提起小醺最該聯想到的應該是一樹的桂花,瞧著安安靜靜乖巧迷人,實際上香氣逼人,熱熱鬧鬧到十里開外都能嗅到香氣。
他一邊給少年擦腳,一邊想了一堆,最終到底是沒有控制住,十分溫柔的在擦乾淨少年的腳後低頭親了一下在那腳背上。
他動作自然,就好像小醺生病的時候他給小醺渡水一樣自然。
顧醺也沒有驚嚇到,他似乎也是習以為常,乖乖任由方慍給自己擦完,爬上床就裹在被窩裡脫衣服,等自己光溜溜赤條條了,美滋滋就陷入夢鄉。
方慍倒是驚了,還以為小醺反應會很大,給他一腳呢,看來今天捉山雞捉累了,累了好,累就不會糾結很多事情,只會遵從本能的去尋求讓自己舒服安心的環境。
而他應當是小醺舒心環境中的一環。
就像小醺是他未來中最重要的一環那樣。
真好。
什麼時候小醺才能意識到這點呢?
方慍依舊相信小醺和他有著同樣的情愫,也或許是不相信還有其他可能。
他靜悄悄去倒了洗腳水,按照習慣,也是扒光了進被窩,只不過這回跟昨天不一樣,是直接進的小醺那邊。
他感受著小醺迅速貼近的親昵,就像是遙控器咔噠安裝上電池,哪怕待機狀態不被使用,那顆心也如指示燈般血紅髮亮。
叫人覺著未來可期。
第二天下午顧醺跟大伯還有傻大哥一起去村子招人打柿子的時候,突然臉蛋爆紅,自己捂住臉蛋恨不得找個洞埋起來。
傻哥哥顧學提著打柿子的長杆,黑白分明的眼盯著顧醺看了一會兒,說:「小醺,你臉好紅,發燒了?」
顧醺連連擺手說不是,他只是想到昨天阿慍親他腳背了!
以前沒有過的!
怎麼回事啊,親嘴都沒有親腳背讓他害臊,真是奇了怪了!
不行不行,必須找宋家明談合作了。
說曹操,宋家明到。
他的朋友們個個兒都去鄰居家借了打柿子的長杆,這會兒四個人都是瘦高瘦高風度翩翩的走過來,別提有多醒目耀眼。
顧醺不受控制的先看方慍,隨後努力調整自己被吸引的目光瞅向自己的「暗戀對象」。
宋家明正在摳鼻屎,挖出好大一坨還跟身邊的狐朋狗友豪哥分享戰績。
餘光看見漂亮的顧醺正對著自己微笑,宋少爺興高采烈跑過去彈走大鼻噶,到了顧醺面前就開始炫耀說:「剛才我們看見狼了!小野狼崽子,那老叔說是受傷了被他們撿到的,過年後就要送到林業局去。哇塞你是沒看見,狼崽子拉屎可真多!」
顧醺毫無興趣,瞬間破功,早知道就說自己喜歡的是豪哥了。
趙偉豪正在跟季俊邵還有方慍商量一會兒比賽打柿子的事情,突然也猛打了個噴嚏,懵了一會兒,有些欣喜地說:「不知道是不是吳思夢想起我了。」
顧醺:戀愛腦不要。還是宋家明吧。
作者有話說:
不怎麼會虐,基調會一直比較輕鬆,方慍爺爺讓顧醺爸爸離開那段才會展現出方慍的強勢和暴怒,兩個人才會真正意義上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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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演戲
宋家明覺得自己的好兄弟顧醺今天有點兒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