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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句話是,「如果沒人當爹,我不介意獻身。」

    第三句,「你那藍眼睛的寶寶和我真像啊,我已經告訴他,我是他爹地了。」

    四年後的重逢,恍若隔世。

    見她傻站著不說話,他主動握住了她的手,道,「你肚子裡的這個取名字了沒?沒有的話,我幫你想。」

    唐頤回神,拍掉他的手,笑道,「不用勞煩了,我已經想好了名字,叫洛基。」

    「托爾和洛基?」他伸手拍了下額頭,做了個誇張的動作,「唐頤,要不,你再給我生一個,叫奧丁吧!」

    「你想得美。」

    「哈哈哈。我一向很美。」爽朗的笑聲,久久不落。

    ***

    1990年魏瑪。

    柏林圍牆倒,東西德國終於合併了,蘇聯人占領了長達半個世紀後,終於撤出了德國。

    一個白髮老人在殘壁下走過,這是他四十五年後,第一次回到德國。過去第三帝國的輝煌,如今只剩下不堪的記憶,連黨衛軍這三個字都成了難以啟齒的禁忌。

    站在魏瑪的市中心,除了被戰爭摧毀的,其他仍是原貌,除了變得更加滄桑,幾乎並沒有什麼改變。他站在一棟建築物的門口,兩根柱子上刻著浮雕,這裡曾是他們國防軍的軍警處,現在卻是市政廳。  

    他抬頭望向天空,陽光下依稀見到那猩紅色的萬字旗在風中飄揚,頭頂掠過斯圖卡的身影,部隊聲勢浩蕩地在廣場上走過,嗨希特勒的叫聲此起彼伏……

    一眨眼,便是半輩子,那時的他才二十八歲,年少輕狂。

    他坐上火車,去了四十公里處的城市近郊,走了很多錯路,終於給他摸對了。人老了,很多記憶都變得模糊不清,可有些事卻依然那麼深刻,仿佛昨日乍現。

    房子還在,只是破殘不堪,仿佛隨時會倒塌。在外面的空地怔忡了半晌,他才慢慢地走近,心中思緒起伏,眼眶微微發熱。

    一用力,他伸手推開了房門,一股腐舊的味道迎頭撲來,到處結滿了蜘蛛網。可是,家具還在,就連屋頂那曾被他射穿了的吊燈也在。這一切,就像是藏在他腦中的記憶,除了陳舊,其他什麼都沒改變。

    他伸手拂過桌子,椅背,窗台,嬰兒床,然後在床上坐下,這裡埋著多少辛酸苦辣、悲歡離愁?

    閉起眼睛,還記得她背著自己流淚的樣子,她的臉,那麼清晰地浮現出來,這麼多年來不曾忘記。當時做出這個選擇的時候,並不覺得錯,因為在那一時間點上,是正確的。可是後來,他用整個人生證明了,這是一個錯誤的決定。如今,想要後悔,卻晚了。同樣的錯,他犯了兩次,所以活該一輩子孤獨。  

    戰爭結束了,可他們也成為過去式。歲月除了皺紋,最終什麼也沒給他留下。

    他嘆了口氣,起身。

    在鏡子前,再度站住了腳,因為在梳妝檯上散亂的雜物中,他看見了一條項鍊。他的心狂跳了起來,他記得,那時她明明是帶在身上一起帶走的!這說明,在過去的四十五年裡,她曾來過這裡。

    打開項鍊掛墜,看到三人合照的那一刻,他忍不住熱淚盈眶,一雙不再清澈的綠眸盈滿了腐蝕的淚水。是自己將她傷得太深,所以她寧願選擇遺忘,連帶所有和他有關的東西都不要了。

    他取出照片,用嘴唇親吻著上面微笑的人兒,所有發生過的畫面在眼前流過。他笑了。在這一刻,仿佛臉上的皺紋全都退去,時間慢慢倒流四十五年,他又回到那個年輕的時代。

    如果上帝給他第二次選擇,他不會錯過她。

    作者有話要說:

    謝謝大家四個月來的支持,沒有大家的留言+地雷+收藏,估計我早就坑了。這個題材實在太冷,冷得叫人堅持不下,但所幸的是,我還是努力完結了。很自豪!

    估計大家看到這樣的結局會有諸多失望和不滿,不過對我來說,這就是二戰的殘酷、這就是人生的無奈,緣起緣滅,在抉擇到來的時候,沒有那麼多時間讓你仔細考慮和反悔。

    不少人私下q我,希望能夠有情人終成眷屬,我也有過思量,但最終還是決定遵從自己的意願。嗨皮ending會讓你在看時爽,但缺少了一份唏噓,一份感嘆,既然二戰的文我花了那麼多功夫去考證,就不希望它只一篇單純的小說,裡面融合了我對德國人的理解和自己在德國的一部分經歷和領悟。

    我覺得,人生就是這樣,錯的時間認識錯的人,錯的時間認識正確的人,正確的時間認識錯誤的人,都走不到一起,只有在正確的時間認識正確的人,才會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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