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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朱藍是原告的後媽,小三上位,一直人品惡劣,道德有問題,當年氣得原告媽媽跳樓自殺……

    被告律師立即打斷,請求道:「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不管是不是後媽,是不是小三上位,與本案無關,我希望原告律師不要亂帶節奏。」

    法官嚴肅道:「原告律師,請說與本案相關的事情。」

    張四不慌不忙:「法官大人,我說的確實是與案件有關的事情,朱藍小三上位,育有一子,比我的當事人小半歲。

    現在,我當事人的妻子懷孕,她的兒子沒有孩子,所以,她急不可耐地想要弄死我當事人的孩子。

    這裡面涉及到豪門憑藉子嗣爭奪財產,並不像被告說的那樣,只是嫉妒而臨時起意。

    她完全是有計劃有預謀的。

    計劃性殺人與激情殺人,性質是完全不同的。

    她不光想要害死夏念安肚子裡的孩子,還想要害死夏念安,這樣,一屍兩命,裴晉廷必然會情緒受影響,也就沒有精力和她的兒子爭家產了。

    另外,關於兩名從犯,她們雖然是從犯,但是是受朱藍的脅迫……」

    「你胡說,我沒有想害死夏念安,我也沒有脅迫任何人,你這是栽贓,是誹謗,你是律師就可以信口開河了嗎?」朱藍簡直氣瘋了。  

    這什麼狗屁律師,這不是睜著眼睛說瞎話麼?

    「安靜!」法官嚴肅地喊了一聲。

    朱藍立即住嘴。

    張四繼續說道:「兩名從犯的丈夫都是從事商業活動的,他們的公司與朱藍在海外管理的公司一直有合作。

    從犯是迫於合作的壓力,才對夏念安出手的。

    法官大人,您可以核實這件事情。

    裴晉廷與她的兒子裴宴城確實在商業競爭,您也可以核實。」

    還不等法官說話,朱藍的兩名從犯姐妹迫不及待地認同張四的說法,說就是朱藍用項目要挾她們這麼做的。

    做這件事情,其實與她們的主觀意志是相違背的。

    朱藍氣得破口大罵,張四故意刺激朱藍:「被告,在法庭上惱羞成怒是沒有用的。」

    法官判案的依據是法律條款,量刑的時候除了看法律條款、司法解釋以及參考過往的相關案例以外,多少也是有個人情緒的。

    被告越是情緒崩潰,在法官眼裡,就是行為惡劣,拒不認罪。

    「你們簡直血口噴人。」朱藍氣得肺痛。  

    裴宴城一直拉她,讓她不要說話,不要著了張四的道。

    朱藍反應過來了,趕緊閉上嘴。

    張四看了朱藍一眼,邪魅一笑,說道:「沉默也是沒有用的。

    法官大人,我還有別的證據,朱藍謀害夏念安不是一次兩次了。」

    聞聲,裴東梁和裴宴城的臉色都是一變。

    朱藍眸子裡也滑過震驚。

    裴晉廷除了調查了郵輪上的事情,還調查了之前的事情?

    肯定是詐她的,她一定要穩住心態。

    才調整好心態,就見張四真的呈了新的證據。

    文件、音頻遞上去以後,張四說道:「法官大人,這是裴家的傭人范翠英與被告的通話錄音。」

    聞聲,朱藍臉色變得極度難看。

    第469章 好熟悉的場景

    裴宴城的拳頭也在身側收緊。

    果然上一次他逮到小翠鬼鬼祟祟打電話是真的,母親真的那次就想要對夏念安動手了。

    張四又說道:「被告心腸歹毒,為了謀害夏念安肚子裡的孩子,不惜讓人假裝跳樓,不止大量消耗警力,還製造社會恐慌,擾亂社會治安……」  

    裴宴城震驚地看向朱藍。

    竟然那次裴氏大樓有人跳樓的事,也是她策劃的?

    朱藍咬緊牙關,眉頭擰得死死的。

    裴晉廷還真是一條不叫專咬人的狗,竟然真的去查了以前的事情。

    法官一一核實證據,又傳訊了證人。

    張四繼續辯護,說朱藍小三上位以後,經常言語刺激裴晉廷,導致裴晉廷多年以來一直精神受到打擊和困擾。

    夏念安與裴晉廷結婚以後,朱藍又各種唆使傭人對夏念安進行辱罵……

    這些東西,都是道德層面的,與案子其實沒有太大的關係。

    但是,這會影響法官的判案。

    在一個人性質極度惡劣的時候,量刑更容易從重。

    果然,有張四的辯護,加上視頻、音頻證據以及證人當庭對質,合議庭合議以後,從重判決。

    判處朱藍有期徒刑八年。

    朱藍:「……」

    她真是震驚又氣憤。

    她連夏念安的一根頭髮絲都沒有碰到,竟然獲刑八年。  

    明明律師見她的時候說過的,這樣的案子,最重最重,2年頂天了。

    現在竟然判八年。

    她立即瞪向律師。

    律師為難地說道:「我早說了,做過的事情一定不能對律師有隱瞞,你這樣打我一個措手不及啊!」

    裴東梁臉色很難看。

    他直接就甩袖子走了。

    真是氣死了。

    他氣朱藍竟然違背他的意思多次對夏念安肚子裡的孩子下手。

    他也氣裴晉廷找了法外狂徒張四來往死里給朱藍定罪。

    法官當庭宣讀了判決以後,宣布退庭,有異議的可於15個工作日內到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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