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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情感] 《趁南風》作者:珩一笑【完結+番外】
文案
向楠第一次碰到程如珩時,她汗流浹背,碎發糊在臉上,他閒庭信步,與友人談笑風生。
第二次,他站在講台上講宋詞,她坐在下面打遊戲。
後來,他跟她說,他的名字出自「君子如珩,羽衣昱耀」。
向楠扭頭跟朋友說:「我完了,我愛上他了,我一定要把他追到手。」
我要他念的每一句詩,都幻化成我的名字。
再後來,向楠拖程如珩去操場跑步,指著某處說:「當初,我就是在這裡墜入愛河,溺斃身亡的,你要來給我收屍嗎?」
程如珩:「……」
–
【小劇場】
向楠趴在籃球場邊,被程如珩拎起衣領,「看什麼呢?」
「看男大學生打籃球啊。」
「看人還是看球?」
她嬉笑著回頭抱他,「男大學生哪有我家程老師好看。」
「趁南風過境,氣溫回暖,我們來談戀愛吧。」
出門也可能蓬頭垢面的運動系少女×家裡有很多書的貓系(?)大學老師
|年齡差7|HE
【閱讀提示】
1.不是師生戀
2.女主勇敢追愛,不舔;男主身心潔
內容標籤: 因緣邂逅 業界精英
搜索關鍵字:主角:向楠,程如珩 ┃ 配角: ┃ 其它:
一句話簡介:與風歸去,藏進他的書頁里。
立意:勇敢追逐,勇敢去愛
第1章 第一陣風
◎今晚夜跑,碰到一個帥哥。◎
《趁南風》
文/珩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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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下旬的晚上,知了歇了氣,天氣依舊炎熱。
空氣干而悶,動一下,就像有火從身上滾過。
向楠晚餐是一份拌了蝦仁、藜麥、西蘭花的沙拉,衛生理所應當歸向桐搞。
「你把流里台擦乾淨,抹布擰乾掛回原處,廚房垃圾記得倒掉,不然明天會臭。」
向桐穿著短袖和褲衩,四仰八叉地躺在沙發上,抬頭看她一身裝扮,不滿地說:「你既然要出門,為什麼不自己倒?」
「你吃我的喝我的,幫我倒個垃圾怎麼了?」向楠抬起手臂束髮,她頭髮短,扎了個小揪揪在腦後,「你把東西吃完,一起扔了。」
向桐倒回去,眼睛看著手機,「晚點回學校再說。」
向楠抬起腳,毫不留情地踹他一腳,「要是忘了你就等死吧。」
他「嗷」地叫喚,像被踩著尾巴的狗,瞪她,「動不動喊打喊殺的,小心你寡一輩子。」
「要是我寡成老巫婆,你也別想好過。」
她換了鞋,徑直甩上門。
向楠搭電梯出了小區。
明景小區建成已有一二十年,不過離祁大近,外面還有一條商業街,餐飲行業火爆,小區內多是在校學生、老師居住,房源炙手可熱。
向楠也是前段時間搬過來的,向桐有事沒事就會過來蹭吃蹭喝,但租的不大,一室一廳,也沒他的房間,他還是得回學校住。
雖然街上飄來的食物香味誘人,但向楠還是毅然決然地、目不轉睛地走進祁大。
大學的操場,晚上比白天更熱鬧。
中央的草坪分兩部分,一部分有男生踢球,另一部分,有人拿著麥克風、音響唱歌、彈吉他。塑膠跑道上,男女老少皆有,老至頭髮花白,少至牙牙學語,跑步的,散步的。
這樣的情形,叫向楠分外懷念大學時光。
當年她什麼都想學點,足球、籃球、桌球,她個子高,運動細胞也發達,操場、球館,經常能看到她的身影。
籃球場、足球場男生格外多,室友總以為她會在裡面找個男朋友,結果都被她混成了兄弟。
向桐詛咒她會寡一輩子,還真不是沒可能。
反正在父母眼裡,傳宗接代的是向桐,女孩子嘛,過得開心就好。
向楠做了十分鐘簡單的熱身,戴上藍牙耳機,開始跑步。
手機里,播放著快節奏的英文歌,這樣她跑起來會更帶感,也不會注意外界的噪音。
之所以喜歡跑步,不僅在於出汗的快感,迎風的自由,還有完全放空大腦,沉浸在自己的世界。
尤其是大學期間,課不多,閒下來就容易東想西想,看著別人那麼努力上進,她卻那麼鹹魚,難免羞愧、焦慮。
跑完步,一身暴汗,靈魂也輕鬆了。
呼吸之間,她也挺會自我開解的:反正即使她啃老,過得也差不到哪去,何必拼命努力呢?健康快樂不就好了?
換個簡單的詞形容,就是擺爛。
正因為跑步帶來的放鬆無可替代,這個習慣一直保留到畢業後。
閨蜜周悅然因此說她,別的女生沒事逛逛街,美美容,再不濟,躺家裡追追劇。她倒好,運動出一身肌肉。還說向楠就差把「生命在於運動」貼腦門上。
向楠不是為了和誰競賽,配速始終保持在六分鐘每千米左右,呼吸均勻。
一圈圈下來,被一個個男生超過,又超過一個個走路的人。
她腕上戴著運動手環,時刻記錄她的用時、公里數,還有心跳情況。里程數跳到七,她就放緩速度,漸漸停下來。
用了四十分鐘出頭。<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