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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羅靜靜地坐在一邊,聽著耳機里在播報新聞。
「國際警方聯繫多國刑警在東南亞搗毀利用兒童拳擊進行賭博的地下窩點,解救『兒童拳手』三百多人,這些孩子大多是女孩兒,被家人送來靠賭拳的獎金養活家人,年紀最大的十四歲,最小的才六歲。據悉,每年有數以萬計的賭客以遊客身份參與賭局,流動金額高達數億美元。」
「方卓也。」
「嗯?」
「要是那時候咱倆再熟點兒就好了。」盛羅笑著說。
方卓也「哈」了一聲:「幹啥?你替我揍人?」
「說不定呢。」盛羅還是笑。
方卓也搖了搖頭:「是我自己修行不夠,要是中文再好點兒,腦子再清楚點兒……不過說到底,雖然我姑姑被我氣壞了身子,可是撅了那人的腿這事兒,我不後悔,你們知道麼?他後來因為搶劫罪進去了。可能啊,有些事兒就是註定的。」
聽見鬧鐘響起,方卓也站了起來:「咱們是不是該繼續上課了?」
她帶著學員們走了,盛羅坐在原處。
現在是她的休息時間。
註定的麼?
她不這麼覺得。
手機的提醒音響起,她接了起來:
「您好。」
「盛羅,我是楚上青,我打電話是想通知你,你的前夫陸序正式起訴了你的生父。」
第61章
「盛……羅……」
看著結婚協議上的簽字, 陸序問出了自己一直想問的一個問題。。
「你這個名字是自己改的吧?」
盛羅原本低著頭在聽著什麼,聽見這句話,她抬頭, 露出了那雙空茫的眼睛。
陸序其實一直不敢直視盛羅的眼睛, 每當他看見那雙顏色略淺仿佛日光照進溪底的眼睛的時候,他就會想到是自己讓這雙眼睛失去了它們本該有的光彩。
盛羅眨了下眼睛。
「是,我從母姓,羅是姥姥的姓。」
在重逢之後, 陸序讓人對盛羅的背景進行了深入調查, 這才知道她原本有一個名字叫林瑾, 和凌城的很多家庭一樣,她在深圳工作的父母把她留在凌城,上中學之前盛羅一直呆在凌城跟著姥姥姥爺一起生活。她小學畢業那一年, 她的父母成功在深圳買房落戶, 接了她到深圳讀書。
第二年,她的母親盛漫漫確診了胰腺癌晚期。
那一年盛羅12歲。
盛漫漫本科畢業之後在深圳電視台工作,是深圳小有名氣的女主持人, 她確診的時候情況已經十分嚴重, 到了連飯都吃不下的地步,為了給她治病, 她在深圳電視台當導播的丈夫林鴻輝開始向社會募捐, 甚至拍了一部紀錄片叫《生命之手》。
可惜,全社會的募捐也沒有拯救了盛漫漫,盛羅還有幾個月十四歲的時候, 她的母親去世了。
到這里, 事情仿佛很正常,只不過是一出沒有人想要看到它發生, 可它就是發生在人間每個角落的人間慘劇。
但是調查資料上寫的很清楚,當時還叫林瑾的盛羅曾經無數次地破壞紀錄片的拍攝,紀錄片裡甚至留下了她毆打她父親的畫面,播出之後,人們越發同情林鴻輝,除了捐錢捐物之外,還有人給林鴻輝寫信安慰他。
負責調查的人很細心,把有盛羅和提到盛羅的畫面都截取整理了下來,陸序一幀一幀地看了過去。
用桀驁不馴來形容似乎都太輕微,才是十歲出頭的盛羅不學無術,打架鬥毆,短短四十分鐘的紀錄片裡光是拍到她打了人之後對方家人找上門的畫面就有四五處。
林鴻輝提起自己的女兒也是一臉的無奈。
重病的妻子,頑劣的女兒,生活仿佛是沉重的山,即將把他壓垮。
陸序看完卻只想冷笑。
這個紀錄片真正講的不是那個重病在床的盛漫漫,而是林鴻輝。
作為一個對光線非常敏感的人,即使過了這麼多年看著那些不再清晰的畫面,他也能看到不自然的光源折射在林鴻輝的臉上,是專門能夠讓人的五官柔化皮膚白皙的打光設備。
對比著五官英朗的林鴻輝,盛漫漫憔悴狼狽得仿佛一個怪物,尤其是痛苦來臨的時候,林鴻輝毫不客氣地把她腹部的腫塊和蠟黃的皮膚展示在鏡頭下。
明明她才是那個真正遭受痛苦需要幫助的人,卻只能把自己的種種醜態顯露給無數的陌生人。
資料上說盛漫漫的葬禮上,有幾個人女人從全國各地趕來,對林鴻輝舉止親昵。
看得陸序一陣噁心。
至於林瑾是如何變成「盛羅」的,資料上並沒有寫的很清楚,只知道在葬禮上盛漫漫的父母突然趕到,很快葬禮結束,過了三四天,盛漫漫的女兒跟著她的外公外婆回到了凌城,那時她已經改名叫盛羅。
留在深圳的林鴻輝可謂是名利雙收,半年後就續弦再娶,再婚後?從電視台辭職開起了一家GG公司。一開始,他把這家公司運作得不錯,借著之前《生命之手》的紀錄片他在深圳是很有知名度的,可GG業是個競爭激烈的行業,深圳也不是一個會一直記得一個死去的病人的城市。林鴻輝一舉成名,也隨風而去,他的公司很快就進入到了勉力維持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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