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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Simon撓了撓頭笑了一下,說道:「說起來,我們幾個服務生還暗中猜測過他們兩個是不是一對的,不過後來聽說Pro Sir好像有老婆來著。至於印象深刻的事,就是每次Dr.鍾晚到,Pro Sir都會提前為她點好她喜歡的食物和飲料,時間掌握得特別准哦,每次Dr.鍾到的時候,食物都是剛剛做好,正好可以吃熱的。」
雲嵐又問道:「請問二人在酒里有沒有什麼親密的舉動?」
Simon看了看法官,想了一下說道:「特別親密的舉動倒是沒有,不過他們會同吃一碗零食,對方哪裡弄髒了,也會親手拿紙巾給對方擦乾淨。」
雲嵐點點頭,笑道:「法官閣下,我沒有問題了。」
第二位證人是方教授。雲嵐說道:「請證人將十月二十三號在Hppy Br與布國棟先生偶遇前後發生的事情詳細的陳述一遍。」
方教授尷尬的看了布國棟一眼,說道:「那天我和朋友一起去酒玩,遠遠的看見了Pro Sir,便想過去打個招呼,因為之前一直看見他與身邊的一位女性舉止親密,所以我誤以為那位女性便是布太太,誰知擺了一個大烏龍,後來Pro Sir向我介紹坐在他另一邊的女性,也就是周律師你才是他的太太,我認錯人很尷尬,所以就先走了。」
雲嵐問道:「那麼請問你當天認錯的那位布太太是否在現場?」
方教授向周圍看了一下,指著觀眾席第一排的鐘學心說道:「在,就是那位女士。」
第三位證人是重案組的女警員李嘉露。雲嵐說道:「請證人將十一月三日在機場發生的事情陳述一遍。」
李嘉露看了看觀眾席,又看了看布國棟,猶豫了一會兒才說道:「那天我和幾位同事一起到機場去為天眼少女送行……天眼少女說Pro Sir是Dr.鐘的男朋友,當時,Pro嫂,呃周律師你告訴她Pro Sir是你老公,但是天眼少女堅持Pro Sir和Dr.鍾是一對,她說她看見了。之後Dr.鍾就帶她進了機場,再後來周律師你和Pro Sir因為Dr.鍾吵了一架,大家就都散了。」
雲嵐說道:「那麼,請問證人,當時布國棟和鍾學心有沒有向大家解釋他們的關係?有沒有反駁天眼少女的話?」
李嘉露想了一下,搖搖頭說道:「沒有。」
雲嵐等李嘉露退出去之後,說道:「法官閣下,幾位證人的證詞可以證實布國棟和鍾學心的不正當行為絕對不是單一事件,布家雯的性格思維還沒有長成,若是跟著他們一起生活,我認為會對她造成不好的影響。」
馬律師皺了皺眉,翻看了一下手中的件,開口說道:「我們之前討論過布家雯無法接受父母新的另一半的問題,就這一點來看,布家雯雖然暫時無法接受我當事人的女友,但她們之前畢竟是認識的,而且相處的很愉快,以後還是有很大的機會磨合成功的。但周女士你將來如果有了新的伴侶,那麼要布家雯接受一個完全陌生的男士做她的新爹地,也許會令她更加痛苦。」
雲嵐等他說完之後,對法官行了一禮,說道:「我周奕霏在此聲明,今生絕不會再婚,也不會同任何人發生超出友誼的感情,將一直保持單身。雖然單身媽媽帶著孩子會有一些孤單和不方便,但我相信我的父母足以給布家雯填補這方面的欠缺。」
觀眾席眾人竊竊私語,法官敲了一下桌子,「肅靜!」
馬律師也很驚訝,他推了一下鼻樑上的眼鏡,看了看手中的件,坐了回去。很明顯,這場官司已經沒什麼可說的了,他所提出的一切觀點,都被周奕霏巧妙的堵了回來,無論是經濟能力、人品性格、生活環境,周奕霏都完勝布國棟,看來這一場他是輸定了,不過幸好,敗在長勝將軍周大律師的手上也不算丟人。
最後是詢問布家雯的意見,布家雯第一次見到這麼大的場面有些緊張,但還是很明確的表示了要和媽咪一起生活。雲嵐以絕對的優勢贏得了雯雯的監護權。
在法庭門口,雲嵐被十幾名記者圍住,詢問她為什麼會突然多了那麼多的不動產,而布國棟卻絲毫不知道此事。雲嵐回答說離婚之後她曾與美國的朋友合作炒股,僥倖賺了一筆錢,便置辦了這些不動產。又有人問及她近半年一直都只為元配女性打官司,是不是因為自身經歷的原因。
這個問題在很多次採訪中都有人問過,雲嵐第一次做出了回應,她說道:「是的,我自己的家庭已經無法挽救了,我不希望有更多的家庭因為第三者而破裂,以後,我也會致力於幫助元配女性,用法律來保護她們的權益不被第三者侵犯。」這話等於間接承認了自己就是被第三者破壞家庭的,雲嵐說完便帶著周先生、周太太和雯雯上車走了。
等鍾學心等人出來的時候,記者就沒這麼溫和了,什麼「第三者」、「小三」、「破壞別人家庭」等等各種尖銳的詞彙一個一個的砸向了鍾學心,她只能戴著墨鏡,用包包擋著臉迅速的上了車。
第二天,香港首席法醫與首席法證化驗師之間不得不說的故事就上了各大報的頭條。無數市民質疑政府工作人員的人品道德,甚至有很多警務人員在做事的時候,稍有不慎就會被投訴,特別是女警員,還會被家庭主婦拒絕合作,聲稱自己與老公關係好,不是什麼人都能破壞的。警局的辦公室里怨聲載道,連重案組的幾名職員都開始疏遠布國棟和鍾學心,不再叫他們一起聚會,還勸告凌倩兒早日從鍾學心的住處搬出來,免得受她的連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