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 命里有則有,命里沒有,勿強求(2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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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珂沒有答話,只問黃穎:「黃姐,你有沒有聽說,她都犯了什麼事情?」
黃穎搖頭說不清楚。
「這個案子,不是我們這邊接手,我不清楚啊,我也就是從旁人那裡,聽來一些雜七雜八的閒言碎語!」
姜珂微抿嘴角,思量了一下後,說。
「黃姐,我剛到這裡工作不久,認識的人不多,所以,有關我表姐的這個案子,煩你多幫我打聽打聽!」
黃穎就說這姜珂是關心蘇苕吧!
現在,她父母親入獄,哥哥沒了,就剩下這麼一個表姐,她不可能不關心。
黃穎倒也熱情,連連點頭說行。
「我這邊勤幫你問問,要是有什麼動向說法,我第一時間和你說!」
「嗯,謝謝你黃姐!」
——姜小姐嫁到分割線——
得知蘇苕可能跟著趙明恆遭殃,姜珂一整天都在琢磨這件事兒。
有趙明恆在前面橫著,畢竟蘇苕只是向他吹枕邊風,所有的事情,歸根結底,都是趙明恆做的,蘇苕真就不容易攤上什麼刑事責任!
很想就這件事兒,直接搞死蘇苕,但姜珂實在想不到,她要怎麼提供證據,才能直接讓蘇苕搞死,讓她永無再翻身的可能!
……
下午的時候,姜珂從黃穎那裡又得知袁梓奕家出事兒的消息。
因為袁梓奕被葉家掃地出門,本就顏面盡失的袁家,現在更沒有臉面面對世人。
於是,得知消息的袁夫人一蹶不振,本就嚴重、耽誤治療的病情,一下子更重了。
說她本來只存在甲狀腺處的癌細胞,已經擴散到淋巴。
淋巴遍布周身,還耽誤了最佳的治療時期,估計活不長了。
袁夫人這邊出事兒,一直鬱郁不得志的袁立明,也大發雷霆,狠抽了袁梓奕兩個耳光,大罵她不中用,為什麼要心狠到拿孩子做賭注!
袁梓奕也覺得很委屈。
就和袁立明辯了幾句,說她做這一切,都是為了他們袁家好。
事情會鬧到今天不可收拾的地步,根本就不是她想看到的局面,她也無能無力!
許是和袁立明兩個人各執一詞,爭執不休,當袁立明又給了袁梓奕兩個耳光,說他沒有她這個女兒以後,袁梓奕控制不住情緒,沖袁立明嘶聲大喊。
說什麼,事情鬧到今天這個地步,她都已經犧牲了她自己的終身幸福,在為袁家翻身做努力,憑什麼還要說她的不是!
人在氣頭上,特別是袁梓奕覺得自己委屈,她為了她的父親,連自己的婚姻都搭了進去,就控訴她父親,拿她做棋子一事兒。
說她父親要是沒有做那麼多喪盡天良的事情,至於今天一無所有,連她母親的病,都治不了麼!
還說,要是他當初不找人暗中針對陸家,針對陸靳城,至於現在和陸家鬧得分崩離析嗎?
袁梓奕情緒悲痛而亢奮,把造成這一切悲劇的根源,都往袁立明身上推。
以至於袁立明的血壓,一路飆升。
等他再想和袁梓奕爭執的時候,已然身體發抖,手指著袁梓奕,哆嗦了幾下後,口吐白沫,兩眼一白,昏了過去!
從黃穎口中得知這一系列的事情,姜珂臉色並沒有什麼表情,甚至可以說,表情很淡,一副漠然的態度!
過了好一會兒,她斂眸,用手指點手裡的iPad Air,說。
「這世上,向來都是種因得因,種果得果,一切都是因果報應,怨不得旁人!」
黃穎雖然贊同姜珂的話,但是還得覺得袁梓奕挺可憐的。
畢竟,曾經的她,也是天之嬌女,高學歷,高貴的身份,無與倫比的榮寵。
可現如今的她,一無所有,一敗塗地,失去了丈夫,孩子,親人,還有她自己的幸福!
兀自嘆了一口氣,黃穎說:「命里有則有,命里沒有,勿強求,不然啊,真就會因為自己的慾念,鬧得滿盤皆輸!」
姜珂不想就袁梓奕的事情,繼續搭腔,不然會顯得她幸災樂禍,就岔開話題,說工作上的事情。
「對了黃姐,區檢院那起強j案怎麼說了?受害人供出的嫌犯,認罪麼?」
黃穎說:「怎麼可能認罪?那小子仗著他爹的本事兒,說什麼都不肯服軟,還嚷嚷著,派出所不敢拘他!」
姜珂抿了下嘴角。
這世上,就是多了這麼些個不學無術的二世祖,搞得整個社會,都跟著烏煙瘴氣!
吁了一口氣,姜珂說:「得空,我去會會他和當地警方!」
——姜小姐嫁到分割線——
不僅趙明恆涉嫌違法亂紀的案子在進行,郝德勇和蘇苕被牽連其中,姜文驥的案子,也被提上調查的日程。
最近發生的事情很多,雖然姜珂沒有參與到案子的偵辦中,但是她還是被牽扯了太多的精力,而且還要忙州里下屬區檢院裡的案子。
等再回家,姜珂和陸靳城說趙明恆這次的事情,鬧大了一事兒。
趙明恆起初被查,雖然是蕭東升在主導,但是後續,推波助瀾的人是他陸靳城。
陸靳城自是比任何人都清楚事情的發展動向。
「我不管趙明恆和郝德勇怎樣,我覺得,既然蘇苕也被牽扯進來,難得逮到這個機會,要是不加以好好利用,真是太可惜了!」
陸靳城問姜珂,「你想怎麼利用?」
「你害死了我哥,不搞死她,難填我內心的憤慨!」
再去看陸靳城,姜珂說:「雖然我知道下手的人是趙明恆,蘇苕不見得因為這件事兒攤上什麼刑事責任,但是,我真見不得她還有一口氣留在這世上!」
「案子還在受理,法院沒有宣判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數。」
「可是我覺得法院不可能判她死刑!」
「……」
「我已經問過檢院辦案多年的同事了,她們說,蘇苕不是元兇,而且也不能證明她參與其中,根本就不能定罪,頂多是因為旁的事情,判幾年牢!」
陸靳城說:「你哥的事情,不能定她的罪,不代表別的事情,也不能定她的罪!再怎麼說,法律條文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只要人是活的,事情就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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