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頁
這次行動的三多名聯合執法人員分成三隊行動,大教室那邊的人更多,李輕水帶的這一隊總共只有八個人,其中一位還是居委會的大嬸,想控制這三十六個人很不容易,已經在對講機里多喊一批治安員過來幫忙。
就在雲少閒被一名幹警押送著走向警車的時候,變故突然發生了。傳銷團伙中有二十多個穿著皺巴巴西服的人從樓梯上奮力沖了下來,還推倒了那位居委會大嬸,跑向警車解救雲少閒。
那名幹警大聲呵斥卻挨了一頓拳打腳踢,雲少閒乘機逃走混進了人群,幹警迅速從地上爬了起來追去……就在這時,眾人聽見了一聲槍響。
預想中最壞的情況終於出現了!開槍的是站在不遠處的李輕水,而他拔出的竟不是自己的槍,場面很混亂,三言兩語說不清,需要細細解釋——
李輕水開槍是逼不得已。那名幹警去追逃竄的雲少閒,有一名團伙骨幹伸手去拉扯卻沒攔住,另一名團伙骨幹著急了,不知從哪裡抄起一根棍子從後面打了過去。在一般人的概念里,棍子可能打不死人,但最怕不懂事的二百五亂來啊,看他揮棍方向是那名警察的後腦,用的力量很足,在內行人看來,這一擊可能會致命的。
這時看出李輕水的反應神速了,他身為這次行動中職位最高的領導,並沒有配槍,只是穿著制服,肩膀上攜帶著可攜式警用攝像頭。像這種場合,警察一般都不太願意帶槍,因為開一槍不僅後果難料,而且要寫一大堆報告去解釋,萬一槍枝被人趁亂搶走更是後果嚴重。
但為了以防萬一,畢竟還是需要有人武裝,一名刑警就站在李輕水的身邊,配了一支手槍。這名刑警已經五十多歲快退休了,迄今為止除了在射擊場上還沒有真正開過槍呢,遇到這種突發事件,他有點沒反應過來也沒看清楚情況。李輕水順手把他的槍抽了出來,單膝跪地、雙手持槍,槍法極准正打中那名揮棍子的團伙骨幹肩頭。
此人中槍時身體一抖,棍子脫手掄空了。
這一聲槍響卻導致了更大的騷亂,沒有人想到警察在這種場合竟然會開槍、竟然敢開槍!不知是誰大喊了一聲——警察殺人啦!頓時那二十多人都向李輕水沖了過來,有人抄起了棒子和板磚,還有一個人竟然從衣服裡面抽出了砍刀片,顯然早就準備好了暴力抗法、製造混亂。
場面失控了,其他執法人員都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向後退去並急忙在對講機里大聲呼叫支援趕來。只有李輕水還雙手托槍半跪在原地,緊咬牙關、腮幫子上的青筋都在跳,他開第一槍是為了救同事,但還敢開第二槍嗎?
執法機關驅散傳銷團伙,極少發生這種情況。敢於暴力抗法的團伙成員依仗的就是人多勢眾,他們揮舞著棍棒和板磚衝來,就似毫無畏懼的死士,但緊接著人們又聽見了第二聲、第三聲、第四聲、第五聲槍響。
人們做夢也沒想到李輕水會連續開槍,他在極短時間內連射,將那支六四手槍里配的五發子彈全部打空了。
第196章、挺身而出,敢當不懼事後名
李輕水的槍口壓的很低,他打的是那些人的小腿,這麼近的距離是一槍放到一個。但最後一槍他卻不得不抬起槍口向上,因為那拿著砍刀片的人衝到了身前,舉刀正往下揮。
但此人的刀還沒落下,便身子一抖後仰倒地,同時半空爆出一團血霧。飛濺的鮮血灑到了李輕水的手上、臉上,他這一槍正打中對方的腦袋!
所有人都愣住了,李輕水的槍中其實已經沒有子彈了,但剛才還仿佛毫不畏死的團伙骨幹們卻發出了一片惶怖的尖叫,轉身四散奔逃。李輕水是連續開槍,時間很短,夾雜在一片喊打喊殺的聲音中,有人反應不過來,但這最後一槍實在太震撼了!遠處看熱鬧的群眾也發出了一片驚恐的叫聲,潮水般的向周圍退去。
成天樂心中駭然道:這些人難道都瘋了嗎?不就是被警方端掉團伙嘛,他們為什麼會、又為什麼敢刀棍相向呢!李輕水的第一槍還勉強能解釋,但後來他為什麼不退呢?按照一般的經驗,這名警官應該沖入人群退避才對。正因如此,那些團伙骨幹才敢揮舞刀棍衝上來,可惜他們都想錯了。
黃裳在一旁嘆了一句:「這個警察可真有種,可惜他要倒霉了!」
身為一名律師,黃裳對很多狀況都很了解。這裡是中國而不是美國;李輕水對付的是傳銷團伙而不是販毒團伙,面對暴力抗法時,他居然連開了五槍,最要命的是最後那一槍竟殺了一個人!這種事情且不論誰對誰錯,恐怕都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很多聽說消息的人,不可能在現場親眼看到當時的狀況,難免會以為警方濫用職權甚至濫殺無辜。以前不是沒有出過這種事。
李輕水在這種場合只要開一槍,哪怕是朝天示警,回頭都得寫一堆報告,更何況他打中了五個人、還打死了其中一個。他當時如果轉身逃跑的話,可能不會有麻煩,可這位警官居然沒有退,而是連續開槍了!
黃裳又嘆息道:「年紀輕輕混到他這個位置不容易,今天十有八九就把前程毀在這兒了!……但我挺佩服他的,假如連自己都罩不住,還談什麼保護和解救別人?他如果有法律上的麻煩,我倒挺願意幫他打這場官司。可惜他不會上法庭的,只會被內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