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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咱把這價格就定在這。誰也不能加價,也不能壓價。”連守信道。他覺得這些條件對雙方來說都是公平的。
“我會馬上去縣城,和我們東家商議,要如何宣揚,讓這金玉米顯得更矜貴,引得更多人來搶著吃,這都包在我們身上。”武掌柜就向連蔓兒道。
“我也正要給沈家寫封信報個訊。”連蔓兒就道。
“這樣,那就更好了。”武掌柜立刻點頭道。
武掌柜又要了一段煮玉米,就立刻回了鎮上酒樓,坐了馬車直奔縣城去了。連蔓兒則坐下來,攤開信紙,給沈謙寫信。
這玉米的種子是從沈謙那得的,於情於理,現在有了收成,都要和小胖說一聲。而且小胖還不知道這嫩玉米不僅能吃,而且還很好吃。當初因為怕無法解釋,所以連蔓兒沒告訴沈小胖。現在在她“試吃”了之後,就完全有理由告訴沈小胖了。
寫這封信,當然還有另外一個目的。
莊戶人家民風淳樸,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也不能保證每個人都是君子。連蔓兒家的玉米是新作物,到現在還沒人覬覦,一來是因為大家還不知道玉米能帶來多大的利益,二來就是大家都知道,連蔓兒家的玉米種子得自於沈家,所以輕易沒人敢打連蔓兒家玉米的主意。
這封信,就是再次加強與沈家的聯繫,同時昭告眾人,她家的玉米,是得了沈家的許可,別人沾不得。
連蔓兒這封信和上一封不同,她這次寫的並不長,最後特意加了一句,讓沈小胖待她一家給沈六問好。
信寫好了,連蔓兒又親自去了菜園子裡,選個頭最大,老嫩最適中的玉米掰了幾棒下來,用籃子裝了。這次她沒有剝玉米的外皮,因為這些玉米是打算送去府城的,這樣沒有剝去外皮的玉米,可以保持新鮮,吃起來味道不會變差。
當然,她在信中已經寫清楚了這嫩玉米的吃法。
“這要給沈家送去?這是應該的。可咱這離府城這麼遠,咋去,咱誰去?”連守信道。
“爹,咱誰都不用去。我把這個送到鎮上石太醫家,石太醫家有人會給咱送府城裡去。”連蔓兒就道。
石太醫家常年有管事的和家丁守著,沈六不止一次說過,他已經給這些人留了話,只要連蔓兒有事找他,可以讓石太醫家的管事給捎信。
五郎和小七也是知道這件事的,就都點頭。
五郎就把小黃牛牽出來,套了車,五郎趕車,連蔓兒和小七坐在車裡,三個孩子就到了鎮上。
來到石太醫家門前,和看門的說了一聲,就有管事的出來將他們讓了進去。
連蔓兒就將來意說了,把書信和那籃子玉米都遞了過去。
“……六爺留過話,說是連姑娘有事,要我們不可耽擱。我現在就起身,騎快馬,估計天黑的時候就能趕到府城了。”
沈六的話果然管用,那管事的一點都不敢怠慢,即刻就收拾利落起身。連蔓兒、五郎和小七是站在石太醫家門口,看著他騎馬出了鎮子,這才回了三十里營子。
傍晚,連蔓兒一家正打算回老宅吃晚飯,武掌柜和武仲廉就坐著馬車到了。武仲廉讓連守信領著他去菜園子裡,看了看那一片玉米,轉回鋪子裡來,就立刻要定契約。
“每天十二段太少了,那是按一個酒樓算的。我那些個酒樓,每天起碼要這個數的十倍。”武仲廉就道,“這金玉米,我只打算在府城和各縣城的最大的酒樓里賣。”
“也好,那就一百二十段段。”連蔓兒想了想,就道,一百二十段,就是三十棒玉米,按照菜園子裡玉米成熟的速度,差不多可以供應得上。只是這樣,她們自家怕是沒有嫩玉米吃了。原本連蔓兒的打算,是要自家留一半吃的。前世每到夏天,在嫩玉米下來的季節,她的一日三餐,至少有一頓是只吃嫩玉米的。
接下來又談了一些細節的問題,連蔓兒就拿出筆墨紙硯,這次由五郎執筆,寫了一份契約。一式兩份,寫得了就讓武仲廉看。
武仲廉拿起契約,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又低頭看了看正在收拾紙筆的五郎,不覺點了點頭。去年,第一次和連家兄妹做生意,是買蒜香花生的方子。那個時候,這幾個孩子還連他們自己的名字都寫不好,這還沒到一年的工夫,五郎已經能寫契約,而且字跡端正、頗有風骨。
連家的幾個孩子勤勞愛學、腦子靈活,不是池中之物,他們的父母則是敦厚、樸實、勤勞,這一家子興旺發達是遲早的事。
武仲廉連連點頭,就和連守信作為立約人在契約上簽字畫押。
“還請連姑娘也簽個字。”武仲廉說著話,就將筆遞給了連蔓兒。
“我爹簽了就行了。”連蔓兒道。
武仲廉笑了笑,沒說話,依舊將筆遞了過來。
連蔓兒想了想,也就沒多推辭,就在他兩人後面,寫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後,又請了吳玉貴、王幼恆和魯先生作為中人和見證人,也都簽字畫押過了。
這時,武掌柜定的宴席也送到了,就在早點鋪子裡大家坐了吃席。
武掌柜安排的很周到,他送了兩桌席面,屋外他們男客是一喜,屋裡面張氏帶著連蔓兒、連枝兒又是一席,兩桌席面只隔了一個帘子,說話之聲彼此相聞。
“連四兄弟,你這玉米地就在鋪子後頭,白天還沒事,到晚上,怕是得找人看一看。我讓武掌柜派個夥計來。”席間,武仲廉就說道。
“這不用,”連守信就道,“我晚上就住鋪子裡,我正打算在菜園子那搭個窩棚,從今個兒起,晚上我就住窩棚里看著那些玉米,鋪子裡還有個小夥計,也能幫上忙。”
莊戶人家愛護莊稼,將之當做生命一樣的珍稀,偷盜或者糟蹋別人的莊稼的人,是最被莊戶人家所鄙視和憎恨的。這年代民風淳樸,大多的莊戶人家都不會幹這樣的事。但是就好像十個手指頭伸出來,都不是一樣的長短,每一村、每一鎮也總有那麼幾個不那麼本分的。
所以,每年夏天當地里的青杆長起來之後,莊戶人家為了防止有人糟蹋青杆和沒成熟的莊稼,一般都會在地頭上搭窩棚,或是自家去人,或是幾家聯合起來輪流看守,甚至有的地主人家還會特意僱人,來看守莊稼。這種風俗,在三十里營子就叫做看青。
“還是讓武掌柜派個人吧,多個人,多個照應,看顧的更周到。”武仲廉就道。
“我馬上就安排人。”武掌柜就道。
“找咱的老夥計,要勤謹、可靠的。”武仲廉就道。
武掌柜自然滿口的應承,連守信也就沒有再推辭,畢竟那些玉米也關係著這位武大老闆的利益。
等吃完酒席,眾人都散了,連蔓兒一家才有工夫坐下來說話。
“好像做夢似的,這玉米它咋這麼值錢那?”張氏摸著武仲廉留下的十錠銀子的定錢,輕聲地說道。
武仲廉臨走的時候,帶走了三十棒玉米,留下了兩錠共五十兩銀子的定錢。
“物以稀為貴唄。”連蔓兒就道。
“姐,那咱自己不吃了,這玉米咱都賣錢吧。”小七就道。雖然只吃了兩次,但是小七已經喜歡上了玉米的味道。不過,小七是個懂事的孩子,為了家裡能多賺些錢,他不會貪嘴。
“蔓兒,你算過沒,咱菜園子裡這些玉米,能賣多少錢?”五郎問。
“我算了。”連蔓兒點了點頭,和武掌柜談好了價錢之後,她就和小七去菜園子裡,一棵棵的玉米數過去,菜園子裡種的那一片玉米,再加上菜畦埂上、菜園子邊邊角角的幾十棵,差不多結了有一千二百棒的玉米。連蔓兒只算了那些長的比較大、比較周正的玉米棒子,沒算那些長的比較小、不太周正的。
每一棒玉米可以賣四百文錢,一千二百棒玉米,那就是四百八十兩銀子。
“至少有四百八十兩銀子。”連蔓兒輕輕的聲音,將數字報出。
第三百四十四章要
連守信和張氏都吸了一口氣。小七的兩眼立刻亮起兩隻金元寶,五郎和連枝兒還算淡定,不過面色也都微微有些發紅,那是高興的。
“這還得去掉武老闆的寄賣錢吧。”高興過後,連守信說道。
“嗯,按著四百八十兩算,去掉兩成的寄賣錢,咱能拿三百八十四兩銀子。姐,我算的對不?”小七就說道。這一點的數目,小七不用算盤就可以算出來了。
連蔓兒點頭,小七這帳算的不錯。
“咱種十年的地,也不一定能出這老多錢啊。”連守信感嘆道。
“就是這錢,咱恐怕也只能掙今年一季的。”五郎就說道。
一家人就都沉默下來。這件事,連蔓兒心裡也考慮過。如果不能夠控制住玉米種子,那麼這如此高價的嫩玉米,她們也真的只能賣這一季。
那麼要控制住玉米種子嗎?
這應該很難,即便有沈家的幫助。玉米種子在本府,也許沈家是獨一份,但全國來說,卻未必。首先皇家就有,而皇家怕也不單單將玉米種子賞給了沈家。就算沈家控制了本府的玉米種子,卻難控制別處的玉米種子流入。
而且,控制玉米種子,也不是連蔓兒的本意。她的本意,是從自家開始,將這種高產的作物推廣開去。
當然,作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在推廣的過程中,她也算計好了,她最大限度能取得的利益。
簡單地說,連蔓兒心地善良,但卻不是普度眾生的菩薩。她沒想獨占玉米種子,她想讓更多的人吃飽飯、過上更好的日子,同時這一點也不妨礙她打算在此過程中,先讓自己家過的更好,比別人家都好。
落實到玉米這件事上,她的具體打算就是先賣嫩玉米掙一筆錢,然後再通過賣玉米種子,再掙一筆。
嫩玉米賣的錢越多,對於將來賣玉米種子的推動作用就更大。
武仲廉和武掌柜之所以答應兩成的寄賣費用,玉米種子是連蔓兒從沈家得來的,這是一個原因。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他們都是老道的生意人,並沒有隻著眼於寄賣費本身,他們還看到了金玉米將為他們酒樓帶來的聲譽和客流。可以預見,當酒樓里開始出現金玉米之後,武仲廉的酒樓肯定會成為本府最知名、最受追捧的酒樓。
這種無形資本將會帶來怎樣的利潤,簡直無法估計。
而連蔓兒也需要通過武仲廉的酒樓銷售渠道,來推廣玉米,這將讓玉米種子的身價倍增。
“咱菜園子這的玉米要看,那咱地里的那些玉米那,我看地里那些玉米也都開始結穗了。”張氏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