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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嘉微微皺眉,熊伯嘿了一聲,立即有兩個青壯上前,分別手持一條長鞭,對著賊人狠狠的抽了下去。

    “你們何人所派,在畜場外鬼鬼祟祟,究竟意欲何為?”鞭子告一段落,趙嘉問道。

    賊人不吭聲,青壯要再揮鞭,熊伯搖搖頭,示意提兩桶水來。

    看到水桶,兩人的神情明顯變了。

    熊伯單手提桶,走到兩人跟前,二話不說,將水潑在其中一人身上。不到兩息,賊人的臉色就開始發青,嘴唇發紫,胸前覆上一層薄冰。

    “看到沒有?”熊伯對另一個賊人道,“不老實說,繼續嘴硬,下面就輪到你!”

    話落,提起另一隻水桶,做勢欲潑。

    “我說,我說!”看到同伴的慘狀,賊人終於崩潰。

    “是張縣令派我二人前來!”

    “新任沙陵縣令?”

    “是。”既然已經開口,賊人再無隱瞞,竹筒倒豆子一般,將所知全部道出。  

    “縣令命我二人查清牧場邊界和牛羊數量。我等日前上報,縣令便令我等查找田封。”

    田封?

    趙嘉臉色微變,他隱約猜到對方想幹什麼了。

    “縣令言,我等一旦找到田封,立刻當場損毀,在他處仿造另立。”

    聽到賊人的話,趙嘉臉色難看,熊伯等人也是咬牙切齒,神情大變。

    漢承秦制,劃分田畝之後,會在田地四角壘砌土石,條件許可的話,還會圍繞邊緣挖掘溝渠或者是搭建矮牆,視為田地的邊界。

    擅自改動田封位置,就是觸犯法律。

    邊郡地廣人稀,田畝劃定之後,一般僅是壘砌土石了事,基本也沒誰會去費事侵占旁人的土地。

    然而,法律就是法律。

    擅自移動田封,被對方借題發揮,強行扣上罪名,雖不至於像前朝一樣受刑,被收回土地或是囚上一年半載,可能性卻是不小。

    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哪怕趙嘉再次將田封壘好,張縣令照樣有千百種辦法給他扣上罪名。

    這個計劃根本沒多少技術含量,甚至漏洞百出,完全一想就通。偏偏對方有縣令官印,坐實證據就能一言定他生死。  

    對方需要的只是藉口,一個下手的契機。

    只要動作快,趕在趙嘉對外求助之前將事情蓋棺定論,魏太守出面都是無用。何況在張通看來,堂堂邊郡太守,未必會為一個賓客之子大動干戈。

    他背後可是站著代國相!

    灌夫不能親自插手邊郡,但有“魏尚公然違法,掩護罪犯”的把柄,定然也不會輕易放過。

    難怪要丈量土地,而且還是近期!

    趙嘉狠狠磨牙。

    讓賊人探查牛羊數量,可以清楚知道圈養獲利。收回土地之後,抓捕熊伯和他手下健仆,獲取圈養牛羊和馴養耕牛的辦法,不需要全部,單將一樣上報灌夫,由其來運作,里子面子就全有了。

    以此“大功”,張通必然會調離邊郡,再不受魏太守管轄。臨行必會再踩他一腳,將他徹底弄死,再不留半點禍患。

    想到這裡,趙嘉用力搓了兩下臉。

    看樣子,這位縣令明顯是要強摘果子,真心不要臉皮了!

    等等!

    趙嘉突然一個激靈,對眾人道:“熊伯,立刻讓人去查看田封,對方既然有備而來,就絕不會只派兩個人!”  

    熊伯應諾,青壯和健婦全部上馬,向四周分散開去。

    趙嘉吩咐健仆驅趕牛羊,往軍市同商人交易,自己騎上駿馬,打算先一步趕往城中,往魏太守府上拜會。

    對方如此明目張胆,連費些心思的計謀都不願想,分明是視他如螻蟻,當他好欺!

    真讓對方得逞,他的趙字就倒過來寫!

    第八章

    熊伯等人四散開,縱馬馳向畜場四方,很快找到多年前堆砌的田封。可惜已有多處被毀,毀壞之人也不知去向。剩下最後一處,恰好把賊人堵個正著。

    “拿下!”

    熊伯曾受趙嘉祖父大恩,一身力氣驚人,幾次隨趙功曹迎戰匈奴,從死人堆中爬出來,通身殺伐之氣。

    知曉張通為奪畜場,欲謀害趙嘉,登時怒髮衝冠。看到揮舞工具,正在破壞田封的賊人,更是雙眼赤紅,不是想著還要問話,當場就要取幾人性命。

    賊人聽到馬蹄聲,抬頭一看,明白事情不妙,丟掉工具轉身就跑。

    熊伯打聲呼哨,青壯抓起套馬的繩子,舞得虎虎生風,用力朝賊人拋了過去。不等賊人上馬,已然被套住脖頸,狠狠摔在地上。  

    看清賊人的面孔,熊伯和青壯都是臉色大變。

    “怎麼是你們?!”

    賊人吐出一口血沫,心知無法逃走,乾脆破罐子破摔,咧出一嘴黃牙,肆意笑道:“是你家大人!”

    啪!

    馬鞭凌空抽下,說話的賊子臉上立刻泛起一道血痕。

    賊子還算硬氣,嘶嘶吐著冷氣,繼續叫囂:“不過幾條奴狗,有能耐就抽死我!”

    “郎君待爾不薄,爾等就是這般回報?投一外來縣令,謀害郎君?!”見青壯還想揮鞭,熊伯右臂一攔,直接抓住鞭尾。抽死了,很多話就沒法問了。

    “待我等不薄?”賊子哈哈大笑,貪婪的看一眼畜場方向,恨聲道,“真待我等不薄,就該教授我等發財之法!我等為他賣命,到頭來不過是一日兩餐,餓不死!張縣令許我等天大好處,我等自要為縣令效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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