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頁
此舉傳到京中,皇上大為讚賞,對兩家都有表彰。最後,這件兩大豪族的爭地案,英家滿意,潘家滿意,春荼蘼滿意,無地的農民滿意。一舉四得,春荼蘼打這麼多官司,這是最皆大歡喜的一次。
此乃後話,不表。
……
金秋十月,春家搬回榮業坊。
新房子新氣象,全家都很高興。當初毀屋前把細軟全藏起來了,損失根本不大。不過春青陽卻感慨萬千,看著新院子,嘆了口氣。
春荼蘼知道古人的宗族觀念重,祖父還是對出族之事心裡有疙瘩,就開解他道,“咱家單立一族,過幾百年,您就是祖先了。到時候咱們春家這支興旺發達,我祖爺祖奶的在天之靈也地高興的。”
春青陽只是一時想不開罷了,聽孫女說得風趣,又經過很久的心理建設,當即拋開這些想法,心中暗暗發誓,雖說自己年過半百,但兒子和孫女還有大把好前途,他一定不能拖他們後腿,要把日子過和紅經火火,給兒子娶個好老婆,想辦法讓孫女不但嫁得了,還和嫁得好。雖然說,這實在有點難度的。
過兒是個鬼機靈,見春青陽明明笑著,卻又皺了下眉頭,就接口道,“我知道老太爺愁什麼,只是那些人不知道小姐的好罷了。就說潘、英兩家的爭地案,那些最後得利的農民,並不感念小姐的恩德,還以為是那兩家仁義。說起來,好處都讓他們得了去。”
春荼蘼對此並不介意,笑道,“其實讓人感謝也挺累的,咱們無愧於心就好。”她今天才知道,做好事而不留名,內心是很愉悅的。
這種感覺,對她這個前世的冷酷律師來說,是全新體驗。
再者,也並非沒有好處。英、潘兩家本來斗得烏眼雞似的,雖然現在也沒有建立起良好的關係,雙方還都掐著對方的把柄,但至少能相安無事了,而且都因此案而名利雙收,失的只是一塊無關緊要的山地而已。
他們慡了。自然對春荼蘼也不賴。不用什麼實際的,只是言語中表達出的信任和褒獎就能起很大的作用。名聲這個東西,現代人都知道,本來就是巨大的財富。何況還是有兩大家族做了保證的。
在春家修繕房子期間,她接手了五個案子,百分之百的勝訴率。讓她賺足了人望,在洛陽城也漸漸有了名氣,雖然只是小案子,但架不住她處理得巧妙,特別是其中兩個。
第一個,是失銀案,貪心不足之人活該倒霉的典型案例。
某個姓王的當地豪強。出去收租時,丟了租銀一百兩。本來他以為找不到了,沒想到銀子是被一個憨實的胡食店掌柜撿到了。此人姓孔,雖為商戶,但品性高潔。撿了巨款卻並沒有自密,而是蹲在橋頭,等了整整一天,還耽誤了自家的生意,才終於等到失主。
這麼大筆錢失而復得,但凡有點良心的人都會心存感激。按那時洛陽的習俗,還會拿出一定比例的銀子來,做為謝儀。人家孔掌柜本不貪圖這些,可這個姓王的混帳。即不想損了所謂豪慡的名聲,卻又黑心財迷,不想出銀子,竟然乾脆倒打一耙,說孔掌柜吞了他一半銀子,說他丟得本來應該是兩百兩的。
偏偏。他還有人證,證明他所說屬實。
這樣一來就麻煩了,想要推翻證人證言,實在是很有難度。可憐孔掌柜好心幫人,卻落得要自貼一半的下場,冤枉至極。他只是開了個小小的胡食店,就算生意還好,一年的辛苦也淨賺不出這些銀子,為此又愁又氣,一病不起。
好在他有個表親,在潘府做事,知道自家老爺對春荼蘼很是推崇,於是就介紹他來找在春荼蘼,直接一張狀紙,告到公堂。那姓王的有恃無恐,證人則鐵嘴鋼牙齒,咬定所說不假,一切,好像都對春荼蘼不利。
哪想到春小娘子劍走偏鋒,王豪強和證人口沫橫飛的說了半天,她根本就沒有開口詢問或者反駁一個字,而是把關注點放在裝有銀子的木箱上。經過一番論證,有木匠、有行商、有與本案毫不相關的百姓,都認為那個木箱極為普通,沒有任何特徵,是任何人都可能得到和用來裝任何東西的。
“請問被告,你失銀一共多少兩?”她笑眯眯地問。
“自然是二百兩!”姓王的大聲道,還一臉的義憤填膺,“我有證人作證,剛才不是說了半天了嗎?”
“我只是想確定一下。”春荼蘼不急不躁,反覆又問,“真的是二百兩嗎?你真的沒有記錯嗎?也許你有點糊塗,其實只是丟了一百兩吧?”
“我沒糊塗,就是二百兩!”姓王的加大了聲音。
“可是我覺得你非常有可能記錯了。”春荼蘼很誠懇,非常誠懇,“明明只是一百兩,對不對?沒事,人都有腦子混亂的時候,你承認吧,沒有人笑話你的。到時候,你拿著你的銀子走人,孔掌柜也不用受冤枉。”
“胡攪蠻纏的女人!”王豪強暴怒,若不是在公堂上,幾乎要咬人了,“我說丟了二百兩就是二百兩,你問來問去是什麼意思?世上是有公理的,你以為你這樣,我就會饒了那姓孔的嗎?”
春荼蘼掏掏耳朵,似乎被聲浪震得夠嗆。再看那姓王的,被氣得臉紅脖子粗,就像要暴血管那樣。然後,她慢條斯理地說,“急什麼呀?不問明白,怎麼給人打官司?你說你丟了二百兩,孔掌柜卻只撿到一百兩。那麼,你敢發誓說你沒有撒謊,丟銀的數額真是二百兩?”
第七十七章陪都也是都
王豪強惱羞成怒的幾近吐血,賭咒發誓,連自家祖宗的靈魂都押上了,說真真正正就是丟了二百兩。他那模樣,連竇縣令都同情了,只是竇縣令與春荼蘼打了不止一次交道,知道這小姑娘雖然年紀小,卻從來不在正事上開玩笑,也不會做無用功,不禁也是好奇地問道,“春狀師,被告王某已經確認,本縣都聽得清清楚楚,不會讓他出爾反爾。不知,你對此還有何異議?”
春荼蘼一搖頭,“沒有。”
啊?!堂上堂下、被告原告都因為她的回答而呆住了。而她卻好像鬆了口氣似的說,“大人,這樣的話,此案根本就不成立了,我代表原告孔掌柜撤訴,並希望被告王某今後也不再對我的委託人指控及誣衊,並退回失銀一百兩。”
眾人皆驚。
“你這是何意?”竇縣令分外不解,但不知為什麼,心裡卻有一種看好戲的隱約興奮。
“很簡單哪。”春荼蘼攤開手,神情分外無辜,“裝銀的箱子是一模一樣的,可以說是人們帶銀的普通款式,也就是說,可能屬於任何人。惟一可分辨其歸屬的,就是箱中所裝之物。既然王郎君說他的箱子中有銀二百兩,可孔掌柜卻只拾銀一百兩。況,雙方都有證人,一證明被告所說不假,二證明原告人品名聲俱佳,不會貪吞。雙方各執一詞,難辨直假。那麼,這說明了什麼?說明這個箱子根本就不是屬於王郎君的,裡面的銀子自然也不是他的。王郎君氣不過有人拾金面半昧。實際上只是冒認了而已。所以,雙方才說不攏呀。”
姓王的愣住了,臉色瞬間慘白。而孔掌柜還沒回過味來,只怔怔望向春荼蘼。
然而。春荼蘼第三波的反擊到了。她面向竇縣令,略施一禮道,“依大唐律。拾失物而交公,若一月之內無人領取,由官府抽取暫管的費用後,失物就歸拾取者所有。如今距此事發生之日,尚有三天就足一個月了,如何判決,大人明鑑。”
到她說出這番話。眾人才恍然大悟。孔掌柜固然有揚眉吐氣之感,王某人卻驚呆了,急急忙忙地道,“怎麼是無主失物,明明是我的銀子!”
“你失的是二百兩。人家撿的是一百兩。當時,還有人看到孔掌柜撿到箱子後,一直蹲在橋頭等失主,期間都沒有動過地方。也就是說,那銀子和銀箱根本不是你的,因為銀子數目不對呀。”春荼蘼很“同情”地說,“你損失那麼一大筆錢,我很為你難過。可惜啊,剛才我已經再三向你確認。是你自己否定的事實。那就……實在沒辦法嘍。王郎君,你節哀吧。”她面帶微笑,但眼神中卻有冷意。而那輕蔑和不齒,像刀子一樣,真戳人心。
王某人眨了兩下眼睛,之後撲通坐在地上。臉色慘白。因為他終於明白了一件事:他輸了官司!輸了銀子!還輸了人!
本來,按照他失銀的總額,他只需要付出幾兩銀子的謝儀,失銀就可全部收回。其實,人家孔掌柜還不一定收下。可是他捨不得名聲和銀子就罷了,卻還貪心不足,想藉機行那訛詐之事。更沒想到的是,他遇到了大唐的第一位女狀師,不僅令他偷雞不成蝕把米,還令他大大的出血和丟人。
此人是本地豪強,用現代人的觀念理解,就是有江湖背景的人,行事講求規矩道義而輕視律法,接近黑*社會的性質。但豪強有好有壞,有大有小,王某人就是那小而壞的,平時強橫得很,也沒少傷害別人、得罪同行。所以他這次的齷齪行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但一來惹不起他,二來苦無證據,現在看到他吃了憋,還是春家小娘子輕輕巧巧就解決了他,幾乎無人不感覺痛快。相應的,對春荼蘼好感倍增。
當然,這姓王的現在恨死了春荼蘼,很想報復。但是一看到大萌和一刀兩個站在堂下的護衛那凶神惡煞的模樣,打又打不過。再想起英、潘兩家是春家的靠山,惹也惹不起,只有打落牙齒往肚子裡咽,而且是和著血咽。
這個案子,算是大快人心。孔掌柜依律取回失銀為已有時,春荼蘼按規矩提了兩成約二十兩,即不會因為孔掌柜是白得的錢,非要多給,甚至全部奉送而點頭,也不會少取一分。所謂職業道德,就是如此。
這之後,她又接了一樁忠心婢女案,卻是竇縣令委託於她,一是因為有破案壓力,二是因為被冤枉和懷疑的人,少年時和竇縣令就讀一間學館,算是有同學之誼。
案件的起因是這樣的,洛陽一個富戶倪家,半夜被匪類強行進入。匪徒要殺主人夫婦及他們還未成年的一雙兒女,還要放火燒屋。這時女主人的貼身婢女、名為秋葉的挺身而出,冷靜地言道:各位好漢是求財,何必傷害人命?她不慌不懼,侃侃而談,勸退了匪徒不說,還冒險帶他們去庫房,劫走了財物,保住主人一家大小的生命安全。
事後,劫後餘生的倪郎君夫婦分外感激秋葉,財產雖然損失嚴重,但只要有命在,一切都可以重來。至少,那些田莊和鋪子仍在。因此,不僅還了秋葉賣身契,給她自由,倪郎君更是認其為義妹,當成小姐養在府里,張羅了厚厚地備上嫁妝,打算再給她配一門好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