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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如今,衛國也瀕臨滅亡了?

    劉公和鄭伯張了張嘴,有意阻止,但卻發現自己有心無力。因為衛國早在五年前就已經是趙國的傀儡了,趙伊任衛國執政,幾乎獨擅衛權。衛國一直作為趙國與齊國的緩衝而存在,既然齊國已經三分,那衛國這個緩衝的傀儡,也就可有可無了。

    在趙氏的逼迫下,衛侯被迫演了這一齣戲,他的說辭跟之前趙氏取代晉國時如出一轍。趙無恤也不謙遜,三度辭謝後欣然接納,由此,趙國正式吞併衛國,衛侯離開濮陽,保留諸侯的身份到楚丘居住,而趙國的官吏也已經備好了官印,只等著去衛地上任了!

    至此,整個東方幾乎被趙國連成一片。

    「吞衛一事,無人敢公然反對。」張孟談在宴會上觀察著諸侯們的神情,見無人起來叫板,不由鬆了口氣,但他心裡又有另一個疑問,那就是趙侯到底要如何處置衛地,是納為郡縣?還是繼續讓趙伊統治,作為他的領地?

    除了衛國以外,莒國、淮北,都是遠離趙國統治中心的飛地,直接建立郡縣的話,就算讓張孟談自己去管,他也沒信心短期內將治理好,若是處理不當,這些地區可能會叛亂不斷。

    當然,他最想知道的,是趙無恤對魯國作何打算,兼併?維持現狀?設法分封給長子?  

    但他沒有把這種擔心明說出來,為臣之道,要事事操心,卻不能面面俱到,要留出空間讓君主發揮。而且張孟談知道,趙無恤心中自有一套分配方案。

    果然,趙無恤看出了張孟談的隱憂,便對他說道:「此番盟會,只論國與國之間的疆域分割,至於趙國內部如何治理地方,那是之後再議的事。」

    隨即他又自嘲道:「孔子曾經點評過兩位霸主,說齊桓公正而不譎,晉文公譎而不正,我呢?在諸侯眼中,大概是貪得無厭了。」

    然而這世道,已經不再是溫文爾雅的禮樂盛世了,唯有對疆域的貪婪,才能夠造就前所未有的大國,讓中原無限趨近於統一!

    在疆域分割得差不多後,趙無恤便帶著新舊諸侯,一起在黃池會盟壇上舉行歃血儀式,確立新的華夏秩序,以趙國為尊的秩序!

    ……

    周禮規定:「凡盟禮,殺牲歃血,告誓神明,若有背違,欲令神加殃咎,使如此牲也」,歃血就是口含牲畜鮮血,以示如違約背叛盟友,將遭神的制裁,命如此牲。

    作為盟主,趙無恤自然是執牛耳者,並宣讀誓詞曰:「凡茲同盟,皆供職於王室,服從趙國之法,毋相攻。有背盟者,明神殛之;殃及子孫,隕命絕祀!」  

    諸侯也依次登位,衣冠濟濟,環珮鏘鏘,此刻聽著這盟辭,作為趙國鐵桿盟友的宋公子商首先在母親南子的示意下拜倒,用稚嫩的嗓音大聲說道:「伯主之命,小子敢不敬承!」

    隨後是燕國、魯國、中山國、陳國、蔡國、膠東、淄川、膠西、郯國等。

    秦伯、鄭伯等隱隱覺得這誓詞不對,但此刻有趙兵將會盟壇團團圍著,若是不從,輕則被囚禁,重則傷了性命,他們想了想,還是忍了下去,跟著三呼道:「伯主之命,吾等敢不敬承!」隨即各自歃血為信。

    台階上下,站著的趙國朝臣武士們一起跪下,山呼道:「伯主之命,重如泰山,凡有所命,臣等誓死相隨!」

    整個黃池,都迴蕩在這回聲里,趙無恤嘴角沾著殷紅的牛血,他站在這天下的最頂端,高高舉起了手,大聲說道:「無恤不才,願與眾諸侯攜手,弭兵中原,重鑄華夏秩序,繼桓文之治,開萬世太平!」

    是夜,趙無恤再度大宴諸侯,但天子再度以身體不適為由缺席了,經過這幾日趙國打著伯主的名號,對征服領地的大肆吞併,周王肯定極度後悔輕易讓趙無恤得到霸主之位。

    寬敞的明堂上,趙國雍人做的美酒佳肴擺滿了案幾,舞樂在堂下奏響,諸侯有一口沒一口地吃著,雖然都是美食,因為心裡有事,卻都味同嚼蠟。也唯有趙無恤人逢喜事精神爽,平日很少貪杯的他,竟然一喝就是半斗米酒……  

    米酒度數不高,跟後世啤酒差不多,但若是喝的多喝的猛,一口接一口下肚,一樣是會醉的。

    趙無恤就醉了,這是他有這一世第一次如此狂醉。

    他那平天下的「大志」已經得逞了一半,雖說行百里者半九十,但途中些許的鬆懈和休憩,也是可以理解的。男人的夢想,醒掌天下權,醉臥美人膝,趙無恤也不例外,他畢竟是凡人一個,會得意,會驕傲,這份心情在米酒的醞釀下,在宴會進入高潮時正式爆發出來了。

    樂官的指頭拂過琴弦,整個宴饗上充溢甜美的音律,但趙無恤卻一揮手,讓他們停止,又再揮手,將翩翩起舞的宮女盡數驅散。

    頓時,喧鬧的殿堂便寂靜下來了,所有人都戰戰兢兢地看著趙侯,想知道他要說什麼或做什麼。

    趙無恤舉著犀角杯,掃視殿內眾人,說道:「今日良宵美景,不可無酒,亦不可無樂,但凡俗舞樂,怎能配得上這次盟會?故寡人慾觀諸侯之舞樂,可乎?」

    此言既出,滿堂皆驚。

    舞樂並不是舞者的專利,這時代但凡貴族君子,詩、樂、舞是必修的課程,而霸主讓來朝聘的諸侯為自己跳舞吟詩,更是常態。當年晉平公繼位時,晉侯與諸侯宴於溫地,晉國執政荀偃就曾使諸侯起舞,還規定說:「歌詩必類。」所吟唱的詩要與所跳的舞相配合,以此來看諸侯是否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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