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2頁
這是促使趙國百姓前赴後繼參與戰爭的刺激,因為作戰時斬殺的敵人首級越多,立下的功勞越大,獲得的爵位越高,獲得的待遇也越高。
在軍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頓吃的飯菜甚至都不一樣,每年所領的軍餉俸祿也不盡相同。
比如戍伍是沒有報酬的,甲冑以外的衣服要自帶,只能吃最基本的口糧,作戰就算死了,也是為國家盡的義務,除了不多的撫恤外,家人很難得到其他補償。可一旦升級為公士,待遇就不一樣了,最吸引人的,就是「軍爵受田」。
一般的百姓,一個成年男子受田百畝,用來養活一個五口之家,隨著軍功爵的增加,公士可以受田1頃半,良士2頃,並且可以擁有氓隸來幫忙耕種,依次遞增,到了執圭、元戎,所受田地已經多達上百頃,可以說是富比半縣的大地主了,不過到了那種程度,土地房宅的多少已經入不了他們的眼了。
《軍爵律》里還規定,爵位高者賞賜重,爵位低者賞賜輕,對軍官的獎賞高於士兵。以第九級爵位「官大夫」為分界,官大夫以下立了功,不過是加賜幾千錢、幾個奴隸而已。但像田賁、虞喜這些高級將領,在意的是立功之後,隨之而來的「賜稅、賜邑」,也就是加賜食戶,甚至得到領邑,成為封君……
春秋畢竟是「封建時代」,封土為主君是每個人的願望,雖然在執掌魯國時,趙無恤靠張孟談以身作則和「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遏制住了手下人獲得封地的欲望,可在回到晉國後,已經陸續將一些邊地的鄉邑封給了手下人,如今只是把這些封賞規範化,法律化而已。
其中,官大夫食稅三百到五百不等,公大夫食亭里,執圭食鄉邑,元戎食縣……
官大夫還只是封幾百稅戶,而且不世襲,可到了公大夫,已經是直接食地了,所以又被稱為「里大夫」,但仍然無法世襲。執圭則俗稱「鄉君」,元戎是「縣君」,開始進入世代有勛的行列,這也算戰國封君和漢代縣侯的提前呈現了。
邁步走出未央宮含元殿,得到了一座鄴城附近里閭的「封地」,被眾人艷羨的虞喜雙目中,露出的更多的憧憬。
趙國的十一級、十二級爵,現在只有二人,分別是董安於、郵無正,他們各自得到了一個鄉,乃至於一個縣的封賞!畢竟從趙氏到趙國建立的過程里,兩位老臣付出了數十年心血,奠定了這個新國家的基礎。
其實虞喜缺席了對秦國、鄭國的戰爭,否則他也能位列上圭的。
這是趙無恤避免手下功高不賞的手腕,一開始高等爵位不宜過多。但虞喜依然期望自己能在未來的戰爭里立下更多功勞,像郵無正、董安於一樣手持玉珪,穿戴卿士的冠冕,站在朝堂前列,更有一座可以世代相傳的縣邑,上萬百姓等著他去治理,只要不犯法,子子孫孫都能享有如此榮耀……
「大丈夫無他志略,猶當立功異域,馳騁中原,以取封君!」
從這一天起,立功封為縣君,世代相傳,與國同休,不單是虞喜的志向,也是趙國有志於功名者共同的志向。雖然趙無恤已經在《軍爵律》里直接說了:「所賜之縣僅限代郡、上郡、河間、左馮翊,內郡一律不得封君!」
而在有人介於國庫空虛,試探性地請求,是否要實行「納粟拜爵」時,趙侯更是斷然拒絕。
他說了一段話,一段出於孔子之口,但趙無恤希望子子孫孫在封爵策勛時永遠遵從的話:「唯名與器,不可以賈人!」
PS:參考秦漢二十等爵和漢武帝時期的十一等「武功爵」。
第1051章 擒賊先擒王
納粟拜爵,最初是猗頓提出來的。
春秋戰國之際,本就是工商食官走到盡頭的時期,齊國鄭國商業日益繁榮,城市貿易與日俱增,趙國也鼓勵工商業發展,十年之間,數不清的小工商業者在各地出現,雖然富比邦國的大商人受到了壓制,但仍然有許多人依靠經商致富。
這些人雖然有錢,但社會地位並不高,因為《田律》對土地買賣和兼併的限制,也無法大量購置土地轉變為大地主。他們迫切希望能夠在新興的趙國占有一席之地,而商人出身的平準官猗頓就代表了這些人的利益。
猗頓認為,之前趙氏就在實行商人多交粟帛可以免除徭役的政策,如今趙國初立,面臨國庫缺糧缺錢,不如更進一步,實行納粟拜爵,讓商賈們將錢糧交付國家,換取爵位。
不少朝臣為此心動,也有不少君子嗤之以鼻,趙無恤思慮再三否決了這條建議。雖然他也知道,納粟拜爵的政策秦漢都實行過,漢武帝時期為解決財政危機還採取過「募民買復」、「入羊為郎」的措施,增加了國家糧庫的儲存。
但長遠看來,這依然是一種殺雞取卵的行為,納粟拜爵其實就是變相的賣官鬻爵,秦漢軍功爵之敗壞,發端於此!之後愈演愈烈,到了東漢更是一發不可收拾,不但軍功爵已經完全流於形式,連三公都可以明碼標價地叫賣了。
所以趙無恤決定不開此惡例,不能讓剛頒布的軍功爵變成用錢糧就能購買的白菜。
他毅然宣布道:「功名只向馬上取!唯名與器,不可以賈人!」
一時間,納粟拜爵之說便漸漸沒人提及了,在戰爭里得到了爵位的將吏們也鬆了口氣,若是那些在他們眼裡奸猾的商賈納些錢糧就能與他們同躋一堂,那這功爵的分量就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