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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八歲離鄉,如今已經有快二十年,他都沒有回過家鄉。
自見到蔡玉蘅之後,他就經常回憶年幼時候的一切,死去的父親,被沉豬籠的母親,還有那不到三歲就被抱走的妹妹。
朱瞻基在知道劉萬的心思之後,卻讓他不要心急,因為自他知道趙王朱高燧如今變成一個財迷之後,就有心敲打他一番。
特別是他竟然還敢參與進山東糧食大案之中,朱瞻基怎會輕易放過他。
所以他讓劉萬等到處理銀行事務的時候,去彰德府,而林州,就是彰德府的下面的一個縣。
劉萬請假歸鄉,還不算真正的衣錦還鄉,身為欽差歸鄉,就連當地的知府,也要對他以禮相待。
劉萬對這種安排當然沒有異議,所以今日在朝堂上,就大聲應下。「奴婢定當用心辦事,將趙王所欠銀兩,一文不少地追回來。」
朱瞻基這才又轉向群臣說道:「禮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主官出列。」
眾人都不知道朱瞻基要幹什麼,但是呂震他們不敢馬虎,直接站了出來。
朱瞻基說道:「孤記得小時候聽解師講古,說過漢代最重誠信,即便是親王,欠債也要加倍賠償,否則就會被削職除爵。孤對這些不甚了解,卻也知道誠信的重要。孤要你們聯合起來,起草一份律令,今後大明以誠信為本,凡有欠債五千枚銀幣以上,不管是公侯伯子男爵,一律削爵一等,超過五萬,即便是公爵,也給我削為平民。文官欠銀,同樣照例處理,另抄家還債。」
大明只有限制百姓的法律,卻沒有針對勛貴和官員的法律,朱瞻基這樣一說,所有人都人心惶惶,恨不得現在趕快把欠債還上。
銀子事小,爵位才是傳家之本啊!
勛貴們能夠想像的到,文官們巴不得將這份律法制定的越嚴越好,今後想要欠銀不還,要先掂量掂量自己的爵位夠幾次削的。
不過朱瞻基又說道:「此律法之針對有錢不還之人,對於正常的借貸,還是應該鼓勵。否則的話,那些民間高利貸又要興起了。」
以呂震為首,四為主官皆斷然應是。
朱瞻基又說:「另,制定大明現金,現銀交易律法,從今往後,超過一萬枚銀幣,嚴禁出府交易。若要出府,必須通過銀行承兌。」
這又是一個大招,甚至比剛才針對勛貴們的律法更加讓人震驚。不過這一次,開心的是那些勛貴們,反對的變成文官們了。
因為朱瞻基限制大額金銀流通,主要的承受者就是各地的商戶。以往的時候,他們最多只是到銀行將銀錠兌換成銀幣或者金幣。
一萬枚銀幣,不過一千枚金幣,那些商戶基本上不會通過銀行來走帳,而是直接現金交易,這樣可以避免商稅。
大明的商稅非常地,三十稅一,跟後世超過百分之二十,甚至生產廠家超過百分之五十的稅收比例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即便是這樣,依舊沒有人願意主動繳稅。
但是現在,朱瞻基禁止了金銀的流通,他們就只能通過銀行交易了。這個時候,想逃稅就難了。
其實朱瞻基雖然是為了稅收,但是更多的是為了金銀的流通。
前世他可是很清楚明末的社會財富分配不均,富人鑄就上千公斤的銀墩子埋在地下,窮人們連一個銀角子都見不到。
那個時代可不是如今,整整兩百年,全世界的黃金有超過百分之六十流入大明,全世界的白銀有超過百分之九十流入大明。
可是呢?大明的官庫里空的可以跑老鼠……
崇禎皇帝讓大臣募捐,連一萬兩銀子都收不到,李闖進了北平,直接收繳了超過千萬白銀。
而這還不是全部,因為在隨後的滿清入關之後,他們從那些「兩袖清風」的大臣那裡,撈的銀子更多。
這種財富的隱匿對社會的發展是相當不利的,政府缺少調節力量,只會讓財富分配不均的趨勢越來越嚴重,所以必須要從一開始發展商業,就必須規範起來。
以前的時候,朱棣還在大明,他還不好動手,但是現在,真正的第一把火要燒起來了。
向勛貴要帳其實是一件小事,因為在如今這個時代,他們就是耍賴皮,也不敢真的耍到皇家面前。
朱瞻基要是當真了,強硬地去要,沒有人敢說不還。
限制金銀的流通,才是朱瞻基真正的目的。
只有將社會財富掌握在朝廷的手裡,才能讓這些金錢真正發揮作用,要不然,再多的金銀就是死物。
但是,這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皇家的伸手問題。
大臣們,百姓們才不敢相信皇帝的品德。百姓,官員,商人都把銀子放進了銀行,要是一個明君還好,要是遇到昏君,把銀行的銀子看做是自己的銀子該怎麼辦?
所以戶部尚書夏元吉登時出列道:「殿下,萬萬不可,銀行乃是朝廷金銀流通之渠道,豈可與民間財富混為一談。何況如今銀行異地承兌手續費高昂,這也額外增加了商販的成本,導致民間交易萎縮。」
朱瞻基笑道:「愛卿所言有理,所以孤有意縮減異地承兌手續費,讓利於民。」
明明是要讓交易無處隱藏,增加稅收,但是朱瞻基的讓利於民說的天經地義,讓人啞口無言。
夏元吉又道:「殿下可知,為何太祖時期發行寶鈔,一開始尚可一對一,如今卻逐漸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