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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他們也開始考取功名。
當然,在未來會取消所有人的特權,每個人都要納稅,這一步朱瞻基還沒有急著走。
以後,所有人的特權都會取消,包括皇族,宗室。
但是路要一步一步地走,現在,主要精力還是先放在禁止金銀流通方面來。
五月初五,端午節這一天,朱瞻基接見了從林州返回的幾個內侍,他們帶來了劉萬的書信。
看到劉萬的書信,朱瞻基對他越發滿意了。
從這件事上,劉萬能夠想到他現在針對宗族的一些計劃,說明他是個有腦子的。
這件事雖然不大,但是確實是一件極具代表性的案子,這是宗族法度與朝廷法度一次碰撞。
雖然這個案子發生在朱棣剛登基的時候,但是對於這個時代來說,這件事並沒有過時。
如今的朝廷對天下的管理,基本上只是到縣一級,基本上,到了鄉里,就是實行的村民自治。
朱元璋時期,大明鄉間成立了無數的鄉老會,這些鄉老大部分都是由族長,解甲歸田的老兵們組成的。
他們擁有議事,處事的權力,甚至可以見官不拜。
鄉老的權力大小,基本上與本人的威望有關,他們在處理許多事務的時候,大都以過去的經驗或者是當地的習俗為依據。
這種處事方法的確有環節民間矛盾的作用,成為朝廷法度的有效補充。
但是,這中間當然也有許多碰撞和矛盾。
而且許多族長也因此作威作福,成為地方一害。
這個時候,朝廷並沒有一套完善的處理方案,即便是有了冤案,錯案,也無法進行修正。
皇權下鄉,對如今的生產力來說,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朝廷如果想要讓皇權下鄉,耗費的成本絕對會大的驚人,而且不一定能取得好的效果。
首先,就是朝廷的官員不足。如果想要增加管事的官員,不是翻倍,甚至要增加好幾倍的低級官員。
其次,民智開發不夠,大部分老百姓都不識字,一輩子沒有出過縣,能有什麼見識?
想要讓他們接受朝廷的這一套,花費的精力就大的驚人。
所以,皇權下鄉不僅僅是制度問題,也不僅僅是成本問題,更涉及到了教育問題。
但是,通過這件案子,朱瞻基雖然沒有看到改變這一切的契機,但是最少能制定一份約束宗族勢力的律法,將一切法制化,而不是依靠人情化。
宗族勢力的歷史悠久,遠超國家的存在。在隋唐以前,宗族勢力的優先還要大於皇權。官員想要當官,依靠的都不是科舉,而是舉薦。
隋朝因為要改革,隋煬帝步子太大,扯到蛋了,直接被趕下台,還成就了千古惡名。
唐代武則天時期,宗族勢力才真正受到了巨大的打擊,從那以後,科舉成為了官場的主要晉升渠道。
而宗族勢力在那以後,也逐漸被規範化,制度化。
宋代的范仲淹首創義田。
當時范仲淹雖然身居高位,生活日益富足,但他十分節儉,而且還把錢花在他認為最重要的地方。他省下一些錢財,來興辦義莊。
范仲淹和他的哥哥范仲溫「議置上田十頃於里中,以歲給宗族,雖至貧者不復有寒餒之憂」。他們把這些田地捐贈給自己的宗族,並且訂立了十三條規矩,這樣一來,就算是本族的窮苦人家,也能夠生存下去。
從那以後,不僅僅有義田,還有了義學。有族中有錢的人捐出來的天地出產,可以供貧苦子弟就學。
除了義田、義學之外,甚至還有義冢,用來埋葬本宗族的窮苦之人,不至於死後連喪事都辦不起。
這種義田的發展,讓宗族勢力重新又膨脹了起來,宗族勢力成為朝廷管理的衍伸和補充。
不過這個時代,宗族勢力並沒有斷人生死的權力。就連朝廷要報死刑,最少要布政司以上級別才能定刑,京城還要上報到大理寺和刑部。
所以劉氏族長將毛氏沉豬籠是完全違法的,也就是偏遠地區,才能有這樣的事。
真正的族長可以斷人生死,那是幾百年後雍正時期才有的制度。
雍正時期,曾經要求各省推行保甲法。
保甲法要求每個宗族中挑選一人擔任族正,也就是實際管理宗族事務的人士,第二年又制定了一條規章制度——「惡人為尊長族長致死免抵」。
也就是說,族中的族長、尊長可以殺死本族中的壞人而不用負擔「法律責任」,不用以死來賠償。這就給予了族長極大的生殺予奪的權力,宗族的權力得到迅速的膨脹。
所以沉豬籠這樣的事在清朝很多,在明朝卻很少有。
朱瞻基並沒有急著回信,今日是端午節,大臣們要過節,他也要過節。
今日他就請了自閉後宮的張貴妃出來,在宮中大肆慶賀一番。一幫小孩子最喜歡過節了,因為過節,就意味著他們可以肆意地玩。
劉萬既然說了會在林州等候一些時日,也不晚了一天兩天的。
這件事他雖然知道該往那個方向調整,但是細節律法問題他了解不夠。等到明日召集顧佐,趙羾,李慶這些精通律法的官員,再跟他們問計。
安排好了這些事務,他正準備出門。朱雪領著朱霜,兩個小人兒趴在門檻前面。「父王,你答應了我們去划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