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2頁
龐瑛不怕紀綱會貪沒屬於他的功勞,如今的紀綱已經升無可升,作為外臣,他已經定位了,所作所為無非是保住眼前的位置。
但是龐瑛不同,他也想當一個像紀綱這樣的土王,讓家族延續下去。
他想回大明,也想打聽一下莊敬的消息,不知道他在南洋如今怎麼樣了。
南洲,向東城。
這裡是後世的布里斯班,也是南洲氣候最溫和的地方。
當初這裡只是建成了簡易的補給點,但是經過三年的開發,這裡已經變成了一個小集鎮。
太孫殿下離開的時候,在這裡留下了五百海軍,三艘二級軍艦,還有兩艘傳令艦。
除了五百海軍,就還有莊敬率領的一千六百倭寇。
海軍平日是不會出補給點的,他們最遠也就是跑出去幾十公里打獵。
但是這三年,莊敬率領這些倭寇不僅將周邊的環境已經全部摸了個清楚,屠殺了足有五個不聽話的部落,還拉攏這些部落小規模地開發金礦。
這件事在一開始是非常艱難的,因為太孫殿下並沒有留下太多資源,他們的手裡沒有拉攏那些土人的東西。
但是太孫離開不到一年,就有第一批物資運了過來。除了糧食,香料,還有各種布匹,工具。
莊敬還是比較聰明的,他用一年的時間學會了一些土話,也讓人教會了幾百個土人孩子學說大明話。
這些孩子學起說話來比較快,一年下來,已經能夠跟大明人進行簡單的溝通了。
通過他們,莊敬能夠把自己的命令開始傳遞下去。
接收到第一批物資的時候,莊敬一點黃金都沒有留,全部交給了海軍,換取了第二次送來更多的物資。
這些土人雖然不喜歡穿衣裳,但是他們並不拒絕穿鞋子,即使一個傻瓜,也知道穿了鞋子會更舒服,跑的更快。
他們還喜歡大明的匕首,鐵箭頭,長刀,長矛。但是這些,都需要他們用很長時間的勞作,才能換到。
大明人優越的生活讓他們主動開始跟著模仿,學習,一個小部落,也會儘量尋來大塊的黃金,來跟大明人換一口鐵鍋。
有了鐵鍋,他們也學會了喝鮮美的湯,煮熟食,用筷子吃飯。
三年下來,他們大多數人都已經會說幾句大明話,撿到了黃金,也學會跟大明人交換物資,討價還價。
當然,更多的人已經習慣了用勞作來換取食物,換取他們想要的物資。
依託在向東河的兩邊,目前又越來越多的部落開始定居了下來,他們主動成為了大明人的附庸。
在野外狩獵,他們經常會餓肚子,但是只要給大明人幹活,他們就能換到吃不完的食物。
也有不少土人少女主動依附了大明士兵,這三年來,已經生下了超過兩百個大明人和土人的嬰兒。
只不過,因為形象問題,換防的海軍士兵們有不少都不想帶這些土人少女們回去大明,這些嬰兒也被留了下來。
換防的海軍已經更換了兩批,一年一批,留下了有四十多個混血兒,跟隨他們的母親一起生活。
不過因為朱瞻基當初曾經交代,有這樣的嬰兒,大明軍隊要負責起來。
所以這些嬰兒和他們的母親,都被養了起來,他們的母親也成了軍營的幫傭。
等這些嬰兒稍微長大一點,就要開始接受免費的教育,學說大明話。
莊敬對這些是沒有興趣的,他只管打打殺殺,誰不聽話就收拾誰。
其次,他就一直在費心為自己尋找一塊適合發展的地盤。
他很清楚,因為南洲並無外敵,他想要跟紀綱一樣直接分一座銀山是不可能的。
他帶領的這一千多倭寇,以後也會被經常調派,所以封地肯定要尋找一片靠海的區域。
既然是這樣,就需要找一片,沿海,能種地,自給自足,又最好有一些礦產的地方。
在向東城的南方大約兩百里處,他沿著一條小河向上游尋了大約二十里地,發現了一處寶地。
這裡三面環山,一面臨海,有著大片的平坦草原,水源充足,土地都是肥沃的黑土地。
更讓他高興的是,這裡雖然只發現了一座不大的金礦,卻發現了一座泥炭礦。
更主要是這裡的面積不大,整個平原區域也就方圓兩百里,面積不大,但是養活幾萬人輕輕鬆鬆。
那些宗室,勛貴,是瞧不上這樣的地方的,但是對他來說卻非常合適。
所以,他一邊安排人大力開發其他地方的金礦,一邊組織土人在這裡墾荒。
那些大金礦,大草原他不去爭,但是這裡誰也不能跟他爭。
那些倭寇比莊敬還要激動,他們只有一千多人,就是將加入全部遷移過來,也不到一萬人。
這片與世隔絕,只能從海上來的地方,以後就是他們的家園。
莊敬將一個人口不到三千人的部落整體遷移了過來,幫助他們開墾農田。
到永樂十八年春節快要到來的時候,這裡開發出來的幾百畝第一季稻米也到了快要收割的時候。
看著這些沉甸甸的稻穗,莊敬對未來充滿了希望。
「大人,昨日我們的定居點又被野人偷襲了,死了一個人。」
「知道是附近那個部落乾的嗎?」
「我們殺死了兩人,現在屍首就在外面。看起來像是他哇部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