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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加盟太陽的人很多,郭旭全否決了,理由很簡單,幾乎都是搖擺人想來,太陽用不到。
「有實力的人加盟怎麼用不上呢?簽了當替補也好啊。」布萊恩不解道。
「上賽季我們有很多新人都得不到培養,沒有出場機會,下賽季常規賽給他們多一些表現機會不好嗎?老將有兩個就足夠了,多了不上場浪費,上場了他們也沒有潛力可挖,只會狀態下滑。為了球隊長遠發展,我建議鍛鍊新人。」
「好吧,就聽你的。」布萊恩哭笑不得。
他感覺兩人的對話很詭異,仿佛他是球員,郭旭才是想要省錢的摳門老闆。
自從布萊恩知道籃球運動,知道有NBA以來,他從沒聽說過有像郭旭這樣為球隊省錢的核心。是不是湊上一隊底薪球員,他帶起來才覺得過癮啊?
布萊恩想要簽人,是因為今年NBA新的勞資協議里增加了一項特赦條款,自由市場裡出現了幾個性價比很高的球員,就是那些被「特赦」的人。
因為此條款是源於尼克斯隊「中投王」阿蘭·休斯頓超級爛合同的問題,因此也被稱為「阿蘭休斯頓條款」。
條款規定,如果球隊的薪金總額超過了NBA工資帽,在保證履行合同薪金的前提下,可以裁掉一名球員。這名球員的剩餘工資需要照付,但是不計入球隊的薪金總額。此舉旨在幫助球隊避免奢侈稅,這樣一來,球隊會有更多的空間來進行陣容調整。
所謂的特赦,就是將自己隊內用不上的高薪球員直接掃地出門。為什麼不裁員呢?根據NBA的規定,在將球員裁掉之後,該球員的薪水依然計入球隊的工資總額,奢侈稅照繳不誤,純屬損人不利己。
尼克斯的爛合同實在太多了,這規定就是聯盟想幫他們一把。由於尼克斯地處紐約,是商業價值最高的球隊,大衛·斯特恩一直很希望把他們捧起來。
遺憾的是,尼克斯在1999年後就成了爛泥扶不上牆的典型。
讓人啼笑皆非的是,休斯頓並沒有被特赦,尼克斯選擇特赦了隊中另一名球員,綽號「垃圾狗」的傑羅姆·威廉士。
因為聯盟規定,球隊必須為球隊剩餘薪水前五或者是平均年薪前五的球員投保,參保的球員一旦受傷缺席比賽,一部分薪水就會由保險公司賠償。球員連續缺席場次達到41場及以上時,保險公司將支付其薪水的80%。
也就是說,休斯頓坑的最慘的其實是保險公司,不是尼克斯。
被特赦的高薪球員不少,有一位很多球隊都想招入陣容,那就是小牛隊長麥可·芬利。
芬利在2001年和小牛簽訂了7年1億美元的合同。到了今年,他的合同將導致小牛此後的三個賽季至少繳納5000萬美元的奢侈稅。
前世小牛老闆庫班就忍痛特赦了芬利,而芬利被特赦後給了庫班一個響亮的耳光,他選擇加盟了同區的馬刺並在2007年拿到了總冠軍。
如今芬利更想加盟太陽,填補喬詹森離開的空缺爭冠。尷尬的事情發生了,太陽管理層拒絕了芬利,哪怕下賽季只需付出不到300萬美元。太陽不會對外公布,給他留了面子。
雷吉·米勒也被步行者「特赦」,他已經退役了,但由於還剩1年的合同需要步行者支付,為了少繳600萬美元的奢侈稅,步行者「特赦」了隊史上最偉大的球員。已經退役還能為球隊做一些貢獻,米勒獲得了許多掌聲,他就是退了,不去強隊抱腿。
老鷹隊裁掉了「便士」安芬尼·哈達威,這位大神2006年合同就到期,但老鷹管理層等不及了,這人總是受傷,效率低還喜歡倚老賣老,留在隊裡看著都煩。
哈達威想回太陽也被拒絕,不是每個老將都有機會圓冠軍夢。太陽簽他完全沒用,甚至他都稱不上吉祥物,整個職業生涯看不出哪裡吉祥過。太陽更不需要用討論哈達威巔峰時有多迷人來吸引球迷。
太陽拒絕的人一多,難免會被媒體盯上,很多專家對太陽夏季不補強感到費解。
明明有充足的薪金空間,不為衛冕加個保險嗎?
哪怕太陽想保留一個名額,完全可以把一個次輪新秀裁掉啊?簽個老將肯定更強,邊緣人詹姆斯·瓊斯難道會比芬利更好嗎?
事實上,郭旭就覺得瓊斯更好,因為瓊斯沒有名氣,凡是影響郭旭人氣的人他都不想要。
前世杜蘭特加盟了勇士後,史蒂芬·庫里就沒法獲得常規賽MVP了,他打的再好也不行,因為勇士陣容太強,庫里獲得的評價就不高。
太陽現在也遇到了這種情況,芬利明明只是個角色球員,名氣卻很大,給人一種他很強的假象,這是郭旭不能接受的。
上賽季芬利為小牛場均出戰36.8分鐘,14.2次出手只能命中6球,命中率42.7%,場均只能製造2.1次罰球,得到15.7分4.1籃板2.6助攻。
從數據上不難看出,芬利幾乎沒有了突破能力,得分全靠跳投,近37分鐘得這點分,進攻效率顯然是個悲劇。
以芬利目前的水平,加盟太陽後出場時間不可能在25分鐘以上,他場均得10分都費勁。
如果太陽培養新人為主,讓芬利只打10分鐘,那他肯定沒什麼數據。也許他會留下降薪幫太陽建立王朝的美名,但人們會怎麼評價郭旭呢?
專家和球迷們會認為太陽的陣容真的非常強,是一隊全明星,因為前全明星芬利加盟了都只能做邊緣人。他們有了參照,在小牛的時候,芬利可是球隊第三得分點啊。